為甚麼會有這麼大區別呢?我最近學習了師父一九九八年九月四日五日《在瑞士法會上講法》得到了答案。師父說:「我過去講過,帶有自己目地的人對別人講話想改變別人,或者是想要說服別人,你講出的話再有理,別人也很難完全接受,也打動不了人的心。為甚麼呢?其實我告訴大家,是因為你講出的話帶有你所有的思維。你在常人中各種七情六慾,甚至於你執著的東西很多,你講出的這一句話中都帶有複雜的思想,就使你的話沒有那麼大的力量,很分散。再加上要對別人說甚麼的時候,往往站在自己的觀點上,它不一定符合宇宙的法,所以從這一點上講又沒有真理的力量。那麼在對別人說甚麼的時候又加進了保護自己的東西,自己別受到傷害,也就是說你說話的目地又不純了,那麼這樣一來使說出的話就非常的飄。可是你要真正能夠達到思想清靜的時候,或者你執著心越來越少,思想雜念越少的時候,你發現你講的話就有力量了。為甚麼講無為的時候我談到大家不要隨便去管不應該管的事呢?就是因為你講的話已經開始有力量了,有力量的話就能改變別人。不管對與錯,你改變了別人,你可能就做錯了甚麼事情。因為你眼睛看到的是表面,而過去的因緣關係你看不到,真相你不知道。那麼到了更高層次上的時候,你的思想就越來越純淨,你思想所帶出來的東西,講出的話,非常的乾淨。越乾淨,越單一,越符合宇宙這層的理。講出的話一下子就能穿透人心,打到人思想的深處去,打到他生命更微觀中去,你說它有多大的力量哪?!」
我反覆學習了這段講法,深刻認識到:我執著於名、利、色、情時,講出的話,意念分散,思想不集中,軟弱無力,自然就打動不了別人;我從為私為我的基點出發,講的是個人觀點,不是大法的法理,是證實自己,而不是證實法;講真相、勸三退時,顧慮重重,擔驚受怕,既想做這件事,又怕引火燒身,往往摻雜許多私心雜念,面對熟人,怕暴露自己,面對生人,又存有戒心,擔心對方向邪惡勢力對我揭發檢舉、打擊報復、敲詐勒索,所以就不敢堂堂正正的講,總是縮手縮腳,畏首畏尾,這樣就必然虛無飄渺,講不到實處。
歸正自己以後,再去講,果然十分靈驗。近來,我越講越順手,勸退的效果也越來越明顯了。
一點體悟,歡迎同修指正。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9/1/23/1041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