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鳳,59歲,退休人員,現住威海環翠區金錢頂路91號樓中單元。一九九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在修煉過程中,她認真按法輪功的標準要求做一個好人,身體健康,道德回升。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在江氏集團與惡黨的利誘指揮下,威海環翠區分局「六一零」頭目劉傑等惡警對當地的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王桂鳳也多次遭到威海「六一零」辦公室劉傑等的殘酷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零零年間,王桂鳳3次到北京向政府講明法輪功真相,回到當地均遭到劉傑等惡警的綁架、非法拘留。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王桂鳳在去朋友家看望病人回家的路上,被劉傑等強行拉到車上送威海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天。
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王桂鳳出去辦事回家的路上再次遭到劉傑等惡警的非法抓捕並將王桂鳳非法勞教3年,迫害中吃盡了苦頭,真是一言難盡。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九日,王桂鳳在去交電費時向人們發真相資料,被邪惡之徒再次綁架到威海看守所迫害。
王桂鳳只堅持信仰做一個好人,向善良的人們傳送真相救人,多次遭到劉傑等惡人的非法抓捕迫害。甚麼是法律?甚麼是和諧社會?誰在違法?誰是不穩定因素?憲法明確規定: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公民的權利在哪裏?法輪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利國利民百利而無一害的。那些執法犯法迫害法輪功修煉人的惡警、壞人,才是真正破壞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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