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尹昭才,男,50歲左右,威海高區管委會副主任,高區政法委書記,高區610頭子。
現在高區火炬大廈十樓1004室上班。此人陰險,狡猾,迫害近百名大法弟子,辦過兩次洗腦班(已知的),幾十名大法弟子被非法罰款、拘留、關押、勞教、判刑,尹昭才的妻子以前在威韓商貿城幫別人賣家具,工資不高,有人卻看見他常在建行存錢。
幾年來,尹昭才經常帶人到大法弟子家或大法弟子的工作單位去騷擾。2007年他帶著畢家曈婦女到蔡秀芬家開的浴池去騷擾。2008年7月又綁架了蔡秀芬,並送往王村勞教所。
2007年5月,他帶人到大法弟子畢延春的工作單位去威脅,他還帶著畢家曈婦女到畢家曈其他大法弟子的家中去騷擾,故意挑起家庭矛盾。2008年6月,他把車停在遠處,叫居委會的人去叫大法弟子家門,等別人進去十幾分鐘後,他才鬼鬼祟祟的上樓去威脅大法弟子。
尹昭才經常指使高區公安局王宏家、石玉良、於韶雍、張榮波、宋豔玲及邊防派出所的武健及臥龍派出所、田村派出所綁架大法弟子,這些做惡者王宏家、石玉良、於韶雍他們都說是尹昭才指使幹的。
大法弟子張國棟2001年至2004年被尹昭才綁架,並被非法勞教三年, 2007年10月11日又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三年;
姜翠2005年3月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三年。
賀淑霞2006年4月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二年。
鄒華君2006年8月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二年。
佟煥祥2007年10月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三年。
蔡秀芬2008年7月被綁架,並非法被送往王村勞教所洗腦。
尹昭才、石玉良於2007年11月15日,開車將張國棟、佟煥祥送至章丘山東省第二勞教所勞教非法勞教。
尹昭才:威海高技區委會十樓 1004室 郵編:264209
辦公室電話:0631-5629610 小靈通:0631-2898110
王宏家:警號067421 威海公安局高區分局治安科 郵編:264209
辦公電話:5667067 手機:13508919799
王宏家,男,40多歲,眼有點斜,警號067421,此人自己承認迫害大法弟子有30人了,並說尹昭才是頭,他是聽尹昭才的。
2007年5月,王宏家帶領四、五個便衣到大法弟子張國棟家,在不出示任何手續,其妻子還在家的情況下,強行抄家,把家裏翻的亂七八糟,在甚麼也沒有翻到的情況下,還威脅其妻子。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下午五點左右,大法弟子張國棟騎車外出有事,剛出家門口就被高區公安分局王宏家、石玉良及一幫武警治安攔截,進行綁架。張國棟的妻子當時還沒有下班,他們搶下張國棟的鑰匙,自行打開張家的門,非法抄家,甚麼也沒抄到。張國棟的妻子下班回家見到此景,嚇得連屋也沒敢進。
隨後幾天高區分局多次非法私闖張國棟的家,有人親眼看到警察趁張國棟妻子不在時,拿梯子從後院爬進家,張國棟住的是單位租住的別墅,樓層不高,自家有一個梯子用於調試電視天線,警察也利用上了,還用照相機在樓頂上拍照,走後還給梯子放回原位。
家人在屋裏還發現警察落下的3歲小孩王軍華十月十八日的病歷收據。有人看後,講:「如今的警察外面穿著警服,拿著人民的血汗錢,不是為人民服務,穩定社會秩序,而是用最下流的手段幹齷齪事,這樣的小偷老百姓上哪抓啊?」 張國棟被綁架當晚,在沒有通知其家人的情況下,就給送到威海看守所,非法關了一個月,不讓家人見張國棟。十一月十日又轉到威海拘留所,十一月十五日又被送往章丘山東省第二勞教所勞教非法勞教三年。至今家人沒有見到公安局應該出示的任何法律手續。其妻子由於受到驚嚇,每天晚上失眠,面部浮腫,人已消瘦,經常以淚洗面。她不明白自己的丈夫做好人為何遭綁架?其妻子去要被公安搶走的手機,他們說沒有。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下午五點左右,佟煥祥一家三口從海邊的朋友家走出,一出大門便被開著魯OK0106的三菱吉普跟上,走了5、6米遠,從車上下來王宏家和一群便衣警察約5、6個和一群武警以配合執行公務為由,強行將一家三口綁架到威海市高區分局,嚇的七歲的孩子哇哇大哭。佟煥祥被關在治安科辦公室裏,由王宏家、於韶雍、於姓女警等看著,妻子和女兒被關在巡警科內由張榮波、於沈星、孫茂軍、於琳瑜看著,張榮波非法審訊並做筆錄。
在被關押期間,孩子嚇得不停的小便。警察強行搶走了他們倆的包,扣押了他們的手提包及包內的一切物品,搶走了他們的鑰匙,隨後在本人不知道的情況下,王宏家、石玉良,於韶雍、張榮波、宋豔玲非法闖入他們家和單位,把家中、單位裏的兩台台式電腦、一台筆記本電腦、幾個U盤,兩個移動硬盤,塑封機,切紙刀,學費約5萬多元(現金)等等拿走,自家轎車被強行扣押。在不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將佟煥祥送到威海市看守所,妻子和七歲的孩子一直被關到半夜12點才讓回家,走時只給了一把開自家門的鑰匙。佟煥祥已於十一月十五日被送往章丘山東省第二勞教所勞教。這個過程中棋院和家屬沒有接到任何書面執行決定,而且不向當事人出示搜查證,沒有當事人在場,就可以隨意拿錢拿物。拿後不給家人清單,這些都是嚴重違反法律程序的行為。
綁架佟煥祥期間,2007年11月19日早8點多,佟煥祥的妻子到威海高區公安分局要被非法扣押的自家車、電腦和非法抄走的5.4萬元(現金),治安科王宏家、 石玉良、於韶雍、張榮波、宋豔玲要求其妻子簽字,其妻子因為抄家時當事人沒有見搜查證、當事人在扣壓中,不在現場,私闖民宅、單位,抄家後不給當事人清單。佟煥祥在看守所、拘留所、甚至被送往勞教所,不給家屬任何通知單,其妻子要求把事實經過寫在法律退還書上,否則拒絕簽字。在拒絕簽字過程中,幾名警察拽拉其妻子郭瑩,郭瑩跟他們講理,勸善,他們不聽。
上午10 點左右,其妻子只好離開了。離開後高區分局在上午11點又以偽善的方式打電話給佟煥祥單位的老師,對老師說:「怎麼讓你們來取車和錢,人沒來?天冷了,車別凍了,你下午1點半陪她來取。」 11月26日,佟煥祥妻子又到分局要求開證明,去見被非法勞教的佟煥祥,他們聲稱人已送走,與他們沒有關係了,並且強迫其妻子在一份取保候審決定書上簽字,把其妻子定為「犯罪嫌疑人」,需交壹萬元保證金,說直接從他們單位的學費中扣除,他們又好幾個警察拽拉其妻子逼迫簽字,其妻子堅決不簽,他們自行寫上拒簽。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晚上九點半左右,高區公安分局王宏家,石玉良,宋豔玲等六、七個警察來到大法弟子焦桂春的家,先是有一個女警察在樓下喊焦桂春的名字,當時焦桂春不在家,其丈夫因喝醉酒在家也沒有回應。他們以為家中沒人,就用萬能鑰匙自行開門。當看到其丈夫在家時,趕緊偽裝講「你怎麼沒關門?」隨後在不出示任何證件、沒第三者見證的情況下,私闖民宅非法抄家。抄走一台手提電腦、一台台式電腦、切紙刀一把、真相材料、手機、身份證、駕駛證、自家車一部等。在抄家過程中對其丈夫威脅、蠻橫,並把其丈夫帶到高區公安局審訊至半夜才放回。晚上他們還派兩個便衣在樓道裏蹲坑,外邊停了一輛轎車上也有人蹲坑。焦桂春也在當天晚上失蹤,至今家裏找不到人。
二零零八年七月的一天,高區公安分局王宏家,石玉良,宋豔玲等五名警察,身著便衣,以來看房子為名到大法弟子焦桂春的家(因焦桂春被迫離家出走,家中房子想賣),當時只有她兒子在家,他們問她媽在哪裏。
二零零八年七月的一天,高區公安分局王宏家,石玉良、邊防派出所的武健等在單位非法綁架韓姓大法弟子和王麗娟、劉愛玉兩名大法弟子。
二.石玉良,男,30多歲,警號為067797,威海公安局高區分局巡警科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晚上九點半左右,高區公安分局王宏家,石玉良,宋豔玲等六、七個警察來到大法弟子焦桂春的家,先是有一個女警察在樓下喊焦桂春的名字,當時焦桂春不在家,其丈夫因喝醉酒在家,也沒有回應。他們以為家中沒人,就用萬能鑰匙自行開門。當看到其丈夫在家時,趕緊偽裝講「你怎麼沒關門?」隨後在不出示任何證件、沒第三者見證的情況下,私闖民宅非法抄家。抄走一台手提電腦、抄走一台台式電腦、切紙刀一把、救人真相、手機、身份證、駕駛證、自家車一部等。在抄家過程中,對其丈夫威脅、蠻橫,並把其丈夫帶到高區公安局審訊至半夜才放回。晚上他們還派兩個便衣在樓道裏蹲坑,外邊停了一輛轎車上也有人蹲坑。焦桂春也在當天晚上失蹤,至今家裏找不到人。
二零零八年七月的一天,高區公安分局王宏家,石玉良,宋豔玲等五名警察,身著便衣,以來看房子為名到大法弟子焦桂春的家(因焦桂春被離家,家中房子想賣),當時只有她兒子在家,他們問她媽在哪裏。
二零零八年七月的一天,高區公安分局王宏家,石玉良、邊防派出所的武健等在單位非法綁架韓姓大法弟子和王麗娟、劉愛玉兩名大法弟子。
石玉良、尹昭才於2007年11月15日,開車將張國棟、佟煥祥送至章丘山東省第二勞教所勞教非法勞教。
三.於韶雍,警號067403,威海公安局高區分局治安科。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下午五點左右,和王宏家等一群便衣警察將佟煥祥一家三口綁架到威海市高區分局,佟煥祥被關在治安科辦公室裏,由王宏家、於韶雍、於姓女警等看著。警察強行搶走了他們倆的包,扣押了他們的手提包及包內的一切物品,搶走了他們的鑰匙,隨後在本人不知道的情況下王宏家、石玉良,於韶雍、張榮波、宋豔玲非法闖入他們家和單位,把家中、單位裏的兩台台式電腦、一台筆記本電腦、幾個U盤,兩個移動硬盤,速封機,切紙刀,學費約5萬多元(現金)等等拿走,自家轎車被強行扣押。在不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將佟煥祥送到威海市看守所。
四.張榮波:警號067394,威海公安局高區分局巡警科。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下午五點左右,和王宏家等一群便衣警察綁架佟煥祥一家三口,從車上下來王宏家和一群便衣警察約5、6個和一群武警以配合執行公務為由,強行將一家三口綁架到威海市高區分局,佟煥祥被關在治安科辦公室裏由王宏家、於韶雍、於姓女警等看著,妻子和女兒被關在巡警科內由張榮波、於沈星、孫茂軍、於琳瑜看著,張榮波非法審訊並做筆錄。警察強行搶走了他們倆的包,扣押了他們的手提包及包內的一切物品,搶走了他們的鑰匙,隨後在本人不知道的情況下王宏家、石玉良,於韶雍、張榮波、宋豔玲非法闖入他們家和單位,把家中、單位裏的兩台台式電腦、一台筆記本電腦、幾個U盤,兩個移動硬盤,速封機,切紙刀,學費約5萬多元(現金)等等拿走,自家轎車被強行扣押。在不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將佟煥祥送到威海市看守所,妻子和七歲的孩子一直被關到半夜12點才讓回家,走時只給了一把開自家門的鑰匙。
五.宋豔玲:女,數次參與非法綁架大法弟子。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晚上九點半左右,高區公安分局王宏家,石玉良,宋豔玲等六、七個警察來到大法弟子焦桂春的家,先是有一個女警察在樓下喊焦桂春的名字,當時焦桂春不在家,其丈夫因喝醉酒在家也沒有回應。他們以為家中沒人,就用萬能鑰匙自行開門。當看到其丈夫在家時,趕緊偽裝講「你怎麼沒關門?」隨後在不出示任何證件、沒第三者見證的情況下,私闖民宅非法抄家。抄走一台手提電腦、抄走一台台式電腦、切紙刀一把、救人真相、手機、身份證、駕駛證、自家車一部等。在抄家過程中對其丈夫威脅、蠻橫,並把其丈夫帶到高區公安局審訊至半夜才放回。晚上他們還派兩個便衣在樓道裏蹲坑,外邊停了一輛
轎車上也有人蹲坑。焦桂春也在當天晚上失蹤,至今家裏找不到人。
二零零八年七月的一天,高區公安分局王宏家,石玉良,宋豔玲等五名警察,身著便衣,以來看房子為名到大法弟子焦桂春的家(因焦桂春被離家,家中房子想賣),當時只有她兒子在家,他們問她媽在哪裏,孩子甚麼也不知道。
袁國選:威海公安局高區分局副局長,在大法弟子張國棟、佟煥祥、焦桂春被非法抄家時,都是其簽的字。家庭住址:文化西路 280-1-406
袁光輝:威海公安局高區分局局長,多次出動警察非法綁架大法弟子。
家庭住址:西北山7-1 辦公室電話:0631-5621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