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為了使那些對中共仍未死心,所幸尚未丟掉小命的朋友不致再被那標了高價的廢紙所愚弄,我願意以一個法律知情者的身份,以一個個案的具體表現,以對一個看守所投訴的形式,再次揭掉中共的一層新畫皮,讓人們看清它的真面目。
原告:河北省唐山市法輪功學員何益興、張月芹一案的知情者
被告: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地址:唐山市唐錢路88號
負責人:孫彥頌,該所所長,聯繫電話:0315-2532517
訴訟請求:1、確認被告不許律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的條件會見在被告處羈押的當事人的行為違法;
2、判令被告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責令被告立即辦理律師依法會見在被告處羈押的當事人何益興、張月芹。
事實與理由:
2008年8月27日上午,律師受何益興、張月芹的親屬的委託,兩位代理律師前往唐山市第一看守所會見在此羈押的何益興和張月芹。律師在「一看」門衛處進行登記後進入辦公區,依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下簡稱「新律師法」)出示了有關法律文書,「一看」工作人員卻以上級單位未就律師在偵查階段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下達任何書面通知或規定,仍應適用原有需經公安機關同意的法律規定為由,拒絕律師會見何益興、張月芹。律師遂向被告負責人、所長孫彥頌反映有關情況。該負責人叫來該所張副所長向律師解釋。張副所長說,曾經向上級機關唐山市公安局反映問題,並要求上級下發正式書面文件解決律師會見適用法律問題,唐山市公安局也向河北省公安廳反映,但上級機關答覆仍按照原來的規定進行,在偵查階段律師會見仍需偵查機關同意。在張副所長解釋的過程中,其當場向唐山市公安局有關部門請示,得到的依然是上述答覆。所以,被告以此為由拒絕律師會見的要求。
2008年10月23日,律師再次前往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要求會見何益興、張月芹。此時,案件已經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依然拒絕了律師的合法要求,並聲稱接上級通知,有關法輪功的案子在任何階段都不許律師會見。在律師據理力爭後,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仍沒有改正自己的錯誤。於是律師就有關情況向唐山市政法委進行了反映,唐山市政法委稱並沒有所謂通知不准律師會見,讓律師向唐山市公安局反映。在唐山市公安局門衛處聯繫有關部門說明來意後,其工作人員不願與律師見面,只是讓律師按信訪途徑反映,而實際上其信訪接待室並未開門辦公,律師也並非上訪人員。
2008年12月7日,就在二位當事人即將開庭(12月19日)的前些天,律師在唐山市路北區人民法院閱卷後前往唐山市看守所要求會見何益興、張月芹,但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依然拒絕律師會見的要求。於是律師把情況反映到唐山市人民檢察院,該院在詢問有關情況後給律師的答覆是:唐山市公安局七月份就律師代理法輪功案件會見問題做出請示,最終中央610口頭答覆律師在任何階段都不得會見。
「新律師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了解有關案件情況。」依據「新律師法」,律師在偵查階段會見犯罪嫌疑人是律師的職業權利,根本不需要偵查機關的審查和同意。律師向被告出示律師事務所函、會見當事人專用介紹信、委託書以及律師證後,被告應依法履行將當事人帶出,配合律師完成會見的法定義務。「新律師法」關於律師會見的新規定,屬於基本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內的任何公民,任何團體和個人都應無條件遵守「新律師法」的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也有相關的規定:辯護律師自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可以同當事人會見和通信。自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可以同當事人會見和通信。所以被告阻止律師會見明顯違反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任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或個人,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不得超越憲法和法律。那麼被告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下河北省唐山市的國家機關,當然有義務遵守憲法和法律。而「新律師法」和刑事訴訟法作為國家頒布的法律,河北省公安廳和唐山市公安局竟指令被告不予執行,是更加嚴重的執法犯法的惡劣行為。所以被告在唐山阻止律師會見當事人,不但違反了「新律師法」,違反了刑事訴訟法,而且違反了憲法,屬於違憲行為,情節十分嚴重!
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阻止律師會見的直接後果是,當事人無法與律師溝通,律師也無法獲得當事人對案件的認識,從而使得控辯雙方處於不對等地位。最終導致當事人獲取辯護權利的喪失,人權不能得到充份保護。
尤其是從以上的敘述中可以明顯的看出,不但作為執法部門的看守所、公安局和公安廳在執法犯法,而且他們的頂頭上司最後竟是在國家政權和法律架構中根本沒有任何存在依據的中央610辦公室,真是荒唐、荒謬到了極點。對一個自稱「法治」的國家,其諷刺莫大於此了,其如此的表現,任何美妙的謊言也再難遮蔽其醜了。
鑑於此,我向全社會進行投訴,請所有良知尚存的人為維護律師及其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利用自己可利用之一切方式,譴責違法者,制止行惡者,還百姓以公正,還社會以清明。
起訴人:魏發來
2008年12月18日
後話:
我敘述的雖然是一個個案,但其中反映出的問題卻是極具代表性的。也就是說,該投訴信中的「河北」和「唐山」幾乎可以換成你能想到的中國大陸的任何一個地址。強權者的法律,說穿了其實不過是其妄圖愚弄人民的自說自話罷了。只要其視民眾生命如草芥的本性不改,任何的法律也都只能是兒戲,是一紙空文或者一劑藥效極短的安慰劑罷了。
一個掌握著國家所有資源的執政黨,一個聲稱要為人民建設民主、法治社會的政權,卻為了迫害一群赤手空拳,只是信守「真善忍」的弱勢百姓而不惜撕下一切偽裝,是很能說明問題的。排斥真的,那一定就是假的;打擊善的,那一定就是惡的;迫害忍的,那一定就是暴的。常言說「咬人的狗不露齒」,所以別看行惡者表面張牙舞爪,其實其內心正在瑟瑟發抖。
所以,我的投訴信決不要投給中共治下哪個部門,而是要投向全社會,投給每一個良心尚未泯滅的人。因為我相信,百姓的良心便是至高無上的審判台,任何貌似強大的惡者都將在良知的照射下無所遁形,進而解體。
與此案相關的部門、人員的聯繫方式:
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名單電話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區唐錢路 郵編063000
所長:孫彥宋 0315-2532517 13832980206
政委:項中元 13832955551
李衛東 王連義 張慶海 王學軍 劉得榮
張藍忠(負責律師接見) 0315-2854999
女號孫姓警察:13832981220 小靈通:0315-2128478
女號警察:13832988738
監督電話:0315-2532511
執法監督員:黃峻輝 13832926283
蔡林英 2286981
吳玉珍 2990788
王兆生 13273511171
註﹕在崗時不讓帶手機,中午或晚上可打
負責張月芹、何益興夫婦案子的是:
路北檢察院公訴科:張樹禮(科長)辦:0315-3724090小靈通:0315-2610018
路 北 檢 察 院
地址:新華東道55號 郵編:063000
姓名職務 辦公電話 手機
檢察長、黨組書記:方保坤 3724266 13932526666
副檢察長:劉培龍 3724269 13903153991
副檢察長兼反貪局長:李躍明3724258 13903150101
副檢察長:房開城 3724256 13363385000
副檢察長兼紀檢組長:南克勤2840877 2670007
反瀆局局長:畢鐵生 3724171 13931506655
唐山市路 北 區 法 院
地 址: 唐山市龍澤南路12號
郵政編碼: 063000
姓 名 職 務 辦公電話 手 機
院長、黨組書記:何長柱0315-3710988 13903251612
院長 陳永禮0315-2856866 0315-2090100 13903256555 0315-2682568
副院長:丁建忠0315-3731919 13503256828 0315-2818637 0315-2023871 0315-2663456
副院長:張學溫0315-3733198 13832805808 0315-2818594 0315-2839737 0315-2683558
副院長:李偉0315-3733939 13832985345
副院長:王金豪0315-3733699 13582912836
副院長:楊瑞忠0315-3718288 13503157396
副院長:許永來0315-3712759 0315-2015568 13603295599 0315-2682558
紀檢組長:付衛東0315-3733098 13582582123
紀檢組組長:李劍波0315-2818633 0315-3712584 13603259016 0315-2682598
政治處主任:崔耀明0315-3732218 13832917758
政治處主任:付衛東0315-3716683 0315-2092395 13031537866 0315-2682555
辦公室主任:宋雅軒0315-3716988 13832983015 0315-2818531 0315-2339928
13513255299 0315-2682599
執行局局長:趙銀0315-2829310 13703252760
法官 張雪峰0315-2160820
唐山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長、黨委書記:韓金哲
市公安局紀委書記:魏順全(新)
總機 2530111
投訴 2822350
綜合辦 2845088
周景林(唐山現任610頭目)
周景林--0315-2530002 (辦公室)
0315-2836588 0315-2236588 (宅電)
13832980005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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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書記:劉殿勛 手機:13700351228
常務副書記:韓九瑞 手機:13832984668
副書記:劉樹春 手機:13785512598
綜治辦主任:黃遠才 手機:13832989468
副書記、穩定辦主任:劉錫剛 手機:13831506600
政治處副主任:徐軍 手機:13832982556
區委:
書記:曹全民 辦公電話:3716166
副書記、區長:魏寶明 辦公電話:2813685
副書記:湯立祥 手機:13785549688
區委常委:
武裝部部長:李建軍 手機:13832810868
組織部長:宗玉田 手機:13323252866
宣傳部長:王彩霞 手機:13513259588
區委辦公室:
主任:武軍 手機:13703380866
副主任、信訪局長:王兆芹 手機:15931533288
督查室主任:張梁 手機:13933340336
副主任、分管防範辦(即「610」)彭利興
辦公電話:3724166 手機:13731552367
區政府:
常務副區長:呂素青 手機:13582509666
副區長:楊明貴 手機:13903387219
張金武 手機:13930538939
任國軍 手機:15833556666
區政府辦公室:
主任:陳振西 手機:13903388810
副主任、法制辦主任:王國利 手機:13403153518
副主任:王延 手機:13230855858
督查室主任:秦志偉 手機:13582554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