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潘靜因進北京為法輪功遭受不公正的對待上訪,被非法押解回丹東。當年年底,因參加集體晨煉,被非法抓捕。丹東臨江派出所誘騙家人將其送入精神病醫院進行迫害。丹東第三醫院的醫生強行讓其服用藥物,因無法忍受非人折磨,她開始絕食。在這期間,潘靜遭受強行插管灌食,致使食管出血,才不得不放她回家。
二零零零年四月,潘靜遭丹東公安一處惡警於德慶及多名警察從家中綁架。惡徒將她的眼睛蒙上,把她押至一個不知名的地方進行逼供,戴上手銬、腳鐐,只許彎腰站著,不許睡覺,時間長達七天,導致她血壓升高、昏迷。即使這樣,仍被送入看守所繼續迫害。
二零零二年九月,潘靜在大街上被丹東公安一處的於德慶劫持並非法勞教三年。在馬三家非法勞教期間,因拒絕所謂的「轉化」,被惡警長時間罰站、罰蹲、吊起來、電擊;冬天不許穿棉衣,用三角板打頭,打出血用涼水澆。在強制轉化中,惡人把她的雙腿用繩子綁了二十六小時,把她的腿綁壞了。殘暴的酷刑折磨,致使雙腳、腿多處腫爛,雙臂失去知覺,生活不能自理。惡警執法犯法,長期不讓家屬與她見面。
二零零五年十月,以丹東二街派出所程顯春為首的惡警,乘潘靜丈夫下班回家之際,強行跟蹤入室,再次綁架了潘靜。
潘靜在看守所遭獄醫崔銳及多名警察野蠻灌食。之後她再次被送往馬三家勞教迫害。在馬三家,潘靜被固定在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床上。四肢被綁在床邊,大、小便均在床上。惡徒用鋼製成的「開口器」把她的嘴撬開,再用皮筋將兩頭固定在頭上,嘴被「開口器」張開一至兩個小時 動不了,也閉不上,有時灌鹽水、有時灌糖水、辣椒水及不明藥物。直至潘靜被惡警折磨的心腎衰竭,才被放回。
二零零七年一月,潘靜在路上被丹東永昌派出所孫某等惡警綁架,後因證據不足才得以免受再一次無名的牢獄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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