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2006年10月(公安部B級)協查通報(內有照片、身份證號、戶口住址、血型、會駕駛摩托車、單位等內容),非法通緝大法學員高明星。通報下發鞍山地區公安部門,要求對出租房屋和暫住人員進行非法排查,對提供線索或抓著者給人民幣三萬元。
下面是陳尚訴述自己這次被國安綁架關押的經歷。
當時剛走出老舅媽家,老舅媽家院落很長,還有一個陡坡,剛好下來正要左轉,上村間小道時正碰到前來綁架的丹東國家安全局人員,(其中有兩個已經走過往老舅媽家去的小路口有十多米遠,後面的還沒走到,後面還有女的,)我並不認識他們,但潛意識一眼就看出了他們是惡人,不像農村的人或串門的人。瞬間我把車左轉到村間小路上,後面的兩個手指著大概是我說是,是,馬上兇狠的一人一個把住了車把,將高明星抓住,同時前面的兩人跑回,後面的人也同時趕到,將我按倒在地,我喊法輪大法好,師父救我,他們捂住我的嘴。大概至少四、五個人將我按到地上,強制給我戴手銬,我死死把住,不讓他們戴,用他們的話講,還真挺有勁,但他們人多,最終把我手銬上。
他們打電話叫來了車,同時還捂住了我的嘴,有人說別捂嘴,害怕我咬她。上車時,我拒絕上車,他們幾人把我抬著硬往車裏扔、塞,一下把我上身(頭觸在車座上)使勁往裏推,我的腿還在車外,他們又抬著我的腿往車裏扔,使勁將我往裏塞,折騰一會,又被他們強制塞進車內。此時摩托車帽不知何時掉了,坐在車上我頭上的頭夾子也不知哪去了,頭髮全散了,前面的臉都擋住了,亂蓬蓬像瘋子一樣。從綁架高明星和我的那一剎那,他們就將我們分開,直至我走脫,我就再也沒見到高明星。
車啟動順村路往鄉路的方向開去,當時下著小雨,村路上沒有人,後來向下走一會,我想到大舅家喊法輪大法好,讓他們聽到,把消息傳出去,可被擋著,我又喊法輪大法好時,已經過了大舅家,再往前走不遠也就一、二分鐘就上了鄉級路,他們停車,等著處理現場的人(距現場最多五分鐘的路程)。又過一會,狠狠的將我的手戴背銬,我拒絕,被她們戴上背銬後,他們還死死將我按在座位上,不讓動。聽他們電話中意思把高明星的手也戴了背銬,並用電話聯繫另一輛車給我倆戴頭套,只有個鼻口通氣,脖子都能蓋住,他們說只拿了一個,就找了東西繫在我頭上把我眼睛緊緊的蒙住,不讓看見外面,車窗關的死死的。又隔了一會,我聽到路上有聲音,就又喊法輪大法好。
我告訴我兩邊的兩位參與綁架及看守我的女的說,要上廁所,她們不讓去,說:「忍一會,一會就到了,」過一會就到了亮子河村,車就往白旗方向開去,再往哪開,我不知道。有段時間他們打開了警笛,行車途中,我有氣無力的詢問為甚麼抓我,叫張小蘇的說,有點事要了解一下,別害怕,配合一下等,我不知我們會被帶到何處,但從他們通話中聽到會上高速公路,從他們通話中得知綁架高明星的車一直在後面有段距離。
我想著不能讓惡人得逞,可車下了高速,我看到,有個路標是桃仙機場方向,車往另個方面開,感覺很快就到了一個大樓面前(有院,有看守大門的),車開到樓前,讓我下車。我被折騰的,緊緊繫在頭上的東西,頭痛,加上暈車,呼吸困難,全身都麻了,腿已不能自己走路,他們將我架起來托著走上台階,大概是九至十個,路過一個大廳,將我拖到一個房間,將頭上的蒙眼睛的摘掉。我已經無力睜眼,眼睛也不太好使了,脖子、腰都很痛,他們將我銬在椅子上,手銬一端銬在椅子上,一端銬住我的手。此時,看到我的手脖已經有好幾塊青紫,有好幾處手銬的銬痕,好幾處破皮,兩處已經勒到肉裏面挺深了(至今還沒完全長好,還能看到疤痕),衣袖還有血跡,衣服也被暴力綁架時,撕破(有照片)。
隔了一會,現寫個傳訊證讓我簽字,我拒不簽字,他們就強制幾個人把住我的手按了手印,並把包裏、兜裏的八百二十元錢及物品、筆記本電腦全部搜走。(後來,當我說他們是暴力綁架時,張小蘇說我們給你看傳訊證,你們跑,我們不得不抓啊。我說:「真有意思,我們在行車途中,正在騎車,你們見到我們,像土匪、強盜一樣按倒就抓,何時給我們看傳訊證了,這不是到這才拿出來嗎?」周大隊卻說我還沒給你加上暴力抗法呢,加上這條,法律判你時,要加刑的,我說我如何暴力抗法了?他指著張小蘇的腿說,我們的工作人員,被你踢了,被你咬了,我說,我何時咬人了,你們好幾個人把我死死按住,我怎麼能踢她?是她不小心撞哪了,也往我身上推。他說,我們有照片為證。我說,是啊,那怎麼不給我的手拍張照片呢,為甚麼不一樣的待遇呢?他卻說如果抓你們,你們跑,我們開槍打,打死都是正常的,白打。張小蘇是後勤部的,購買物品都是她的事,後來常常聽她自己說,也不知撞哪了,腿青一塊,紫一塊的。
隔了一段時間,他們開始問一些問題,我說我甚麼也沒做,我沒犯法,我不是犯人。張小蘇說沒說你是犯人,只是想了解點事等,我拒絕喝水、吃飯。後來,得知高明星也是從綁架到安全局就絕食、絕水。而由於突如其來的暴力綁架,我身體已經被折騰的很弱,全身都麻且發抖,心臟時而感覺氣脈不夠用,找來一個說是內部醫生給我測量血壓,說是正常,可我全身都沒有力氣,發麻發抖等,他們說是我裝的。
此時,感覺到好多人過來看我,他們安排了看守我的計劃,三小時一輪班,每班兩個女科員看守,寸步不離,晝夜不睡,窗簾不讓打開,看不到外面。
從綁架我們到安全局約兩小時左右,又在安全局內銬在椅子上兩個多小時,他們才讓我上廁所。我的腿依然走不了路,是他們兩個男的架著我到女衛生間門口,再由女的攙扶我去衛生間,回來時,還是兩個男的架著我。
以後的時間他們輪番給我不停的講,兩天兩夜不讓睡覺。如何如何牽連別人,要把我六十六歲的父親、哥哥、姐姐都抓起來,還有我大舅、老舅媽等都要受牽連,要給我家人先拘留再判刑夠判三年,讓我在監獄中見到我淚眼縱橫的老父親等,我要判多少多少年,比殺人放火還嚴重,出來時就已經是老太太了。又說高明星和我下雨天,不穿雨衣,頂雨騎車往哪跑,這幾年東躲西藏,不敢出屋、不敢見人等,說我瞅瞅你那身衣服(被綁架時弄髒、撕破),現在大街上哪有穿你那衣服的啊!應該如何如何享受生活,看看人家(他們)怎麼生活等,利用各種詞彙,各種方法,包括提審時針對我的心來找漏洞、想鑽空子(他們想方設法要給我換衣服,不想讓撕破、弄髒的衣服叫別人看見。後來,我換了自帶的衣服。)我始終不說話,不睜眼,說甚麼,都沒能動了我的心。他們又氣又急,將我換坐在一個大椅子上,兩個手向前伸開,用大椅子前面帶的大木楞子將兩手分別扣在相應的兩端,再把大木楞子的一端用粗鐵絲一樣的東西固定擰上。
他們又說我煉功全家人如何反對、如何不支持、我爸大年三十獨自一人在河邊,問他幹甚麼,我爸眼淚汪汪的說散步,只有我二哥、二嫂回家過年,其他的子女尤其是我都不在身邊,氣的說全當沒我這個女兒,他們還說我媽就因為我煉功被活活氣死等,見一個人說一遍。我始終不語。
有時他們(王旭)大聲呵斥的說,我只有氣無力的說我沒犯罪、我不是犯人,對講話的人說不要激動,其它我均不配合。他們無論怎樣勸我,利誘我吃飯,我就是不吃不喝。有時她們(負責看守的女科員)在我面前講甚麼東西怎樣怎樣好吃、如何如何好吃,還有時拿著飯菜到我面前,讓我聞味道。有時讓我喝水、我不喝,他們命令看守我的女科員給我弄濕我的嘴唇,我拒絕,她們趁各種時機或角度就想往我嘴里弄幾滴水、或給我擦臉,弄濕我嘴唇,她們弄,我就往一邊扭頭,把嘴閉的緊緊的,如果她們強硬,我就使勁往後邊的牆上撞頭,抗議她們的行為。有時她們想用吸管強制我喝水,沒能得逞,一次強行給我擦臉,用意讓我清醒,聽到他們的語言刺激我,只要我開口,或找到突破口就來攻擊我;也想讓我嘴唇濕點,有想喝水的想法,我還是撞牆抗議,他們還硬來,命令非擦不可,我更是使勁撞牆,結果被當時看守我的一位女科員用手墊住,當時她的手就烏青了很大一塊。我說吃飯、喝水是我的自由,你們沒有權利強制,如果你們強制我就抗議,他們說你為甚麼不吃飯不喝水,我說如果在家,我每天都吃飯喝水,是你們暴力綁架了我,我就不吃飯不喝水。他們一點招也沒有。
直到第二天上午,他們又拿出了一個拘留證,要我簽字,我拒不簽,他們還是幾個人摳著掰著我的手指強制按了手印,隨即說:「你說不說,不說就給你送走」,我還是不說,周大隊說把我的東西(衣服)收拾一下,又給我戴上頭套,兩個人架著我將我托出一樓關押我的房間,走了一段,他們讓我坐下,只聽耳邊有類似轟鳴的噪音,稍等了會,又讓我起來,將我拖到另一個房間。與在一樓的房間很相似,摘掉頭套後,我發現地上有高明星的摩托車帽,我的包裏帶著的包筆記本的泡沫塑料袋,還有高明星身穿的半袖上衣。我看著衣服,起初她們看到我看見衣服表情很不自然,我想法讓她給揀起來,我說我要疊起來,我拿著衣服,仔細查找是否有打過他的痕跡,沒有發現甚麼,又四下看看地上有六、七個煙頭。綁架那天,他這件衣服是穿在裏面(是雨天),外面又穿了件長袖,我知道這是關過他的地方。後來從他們的話中得知,原來我被關在一樓,高明星被關在二樓。
可能是當天的下午,周大隊、張小蘇又問我說不說,我還是不說話,不吃飯、不喝水,他們說好那就給送走,好地方你不說,你非要給你送走是不是?到時候你自己就找著要說了,換個環境看你還有沒有我們對你這麼好?我又被戴上頭套,這回給我托著架著我又上了車,把我拉到了離那不太遠的地方,好像是水利局旁邊,鴨綠江公寓商務酒店,兩個女的架著我,一晃一歪的走上了四樓,我邊走邊被拍照,關在四樓的404房間。
進屋就是一種很恐怖的樣子,那個大木椅子早就提前搬來這裏了。他們的表情很嚴厲,又是次所謂的提審,叫甚麼名,姓甚麼?出生年月日,其他等,我不說話,他們拍桌子,大聲拉長提高嗓門聲音、表情嚴肅等,我就是不配合,還說:「陳尚怎麼就你自己來了?人家高明星怎麼沒來?人家該吃吃該喝喝,還看報紙,還吸了好幾根煙呢。」(這是張小蘇說的,也是他們的一貫伎倆,謊、詐、欺騙等)。後來不知何時,他們把高明星也轉到了這裏,關在剛一上四樓的401房間。
他們想找我的家人勸我吃飯,就問我與家裏誰最好、最親,想勸我吃飯,我說跟誰都一樣。他們感覺我姐與我很親,就去了我姐家,了解我的個性。後來告訴我,剛開始我姐態度不好,後來談一會後,我姐態度好了,說我最犟。他們感覺到即使我姐來了,我也不一定能動心,起不到作用,還把消息傳出去,所以就沒找。他們好像是從鳳城接來了兩個人,說是讓我看誰來了,我一直不睜眼看他們,他們說那就讓出去吧,我也不知是誰來了。我就告訴他們真修的堅定信念是甚麼也動不了的。他們很生氣,很著急。
後來我想用正念的目光,看他們。以後,每次提審我時,我就邊發正念,邊正視他們,他們有些心虛。我說不是你們說我不敢睜眼看你們嗎,此後,每次提審我就一直看著他們發正念。
後來,周大隊個別私下與我交談,試探我怎樣想的。我講真相,並說出了我媽因身患嚴重心臟病,出院後,甚麼都幹不了,說話聲音像蚊子叫一樣特別小,我有位親屬是醫院院長說只能維持,後來我修煉了法輪功,我媽也煉了,煉功後,病都好了,也不用吃藥了,不僅說話聲音大了,地裏活也能幹了,也能上山了,搞副業賣點錢甚麼的,身體全都好了。可是從九九年國家開始下令鎮壓不讓學、不讓煉後,她就害怕了,二零零零年我去北京,回來後被罰款二千五百元,關了五十一天拘留所後,我媽在政府高壓下徹底不煉了。(因我媽不識字,本身就沒學過法),只是煉動作,她當時就是為了祛病健身,她放棄了修煉選擇了你們所說的去醫院治病,可一年左右的時間,她的病又犯了,又吃上了藥,說話聲音又變的小了,她把生命交給了醫院,吃著藥還的承受病痛的折磨,最後失去了生命。你可以問問我們的鄰居,誰不知道我媽煉法輪功時身體全好了,不煉了,病又犯了,住院等,最後卻失去了生命,我很惋惜,但我沒有辦法,誰也左右不了別人的命運。後來,他們再也不說我媽是被我煉法輪功氣死的話了。
在鴨綠江公寓商務酒店,我說我要見我丈夫,否則就不吃不喝。他們說少吃點,請示下,就讓見,後來他們說如何讓我相信你,問你甚麼你都不說,自己叫甚麼也不知道啊,我說你們都知道還來問。後來,他們都說高明星已經吃飯了,你為人家扛著,你那個對象(丈夫)甚麼都說了,你還扛著,你還給他扛著?惡警就是各種方法來引誘、攻擊我,還是想讓我說出他們想知道的。從他們的提審和談話中,他們老想以他們的意願逼著我達到他們的目的。
第6天時,又換個地方,就是我走脫的丹東市五龍背溫泉療養院。
快要到丹東市五龍背溫泉療養院時,我仰頭看到前面有輛車,想可能是高明星在裏面,到了院內,從頭套的鼻口處看到車牌號是遼F15468,看到車停在了我去的前面一排房,整排是南北方向。
我下車後,被兩人架著關到最後一排(東西方向)房子的最裏邊一間109房,進屋摘下頭套,我的頭都暈了,上不來氣了,感覺路途很遠,知道是農村,其他甚麼也不知道,因為從關押我們的那一刻開始,他們三個小時一換班,輪換看守,頭兩天是日日夜夜不讓睡覺。去衛生間一直都是兩個人在旁邊,一腳在前,一腳在後的站著,時刻有人看著,晚上她們都不睡覺,從不讓開窗簾,看不到外面。從在鴨綠江公寓商務酒店後幾天開始,我有時就與她們說話了,談家常,適當講真相。他(她)們都是要救度的對像,是被惡黨邪靈用權力與利益收買,被物質迷惑的對像,被利用的工具。我講不管我以後怎樣,我都希望你們平安,前提是需要明真相、三退,天要滅中共,三退保性命。
後來得知,高明星也被關在最後一排房,約是102或103房。
十五天的時候,提審我,我就不說話了,他們還是說境外給我們錢,我和高明星沒有這麼多錢,抄家中的東西說價值七、八萬元,前幾次我就說是三萬左右,包括台式機(三塊硬盤)、筆記本、多台刻錄機、DVD播放機十幾台、電瓶8塊、打印機等。現金一萬元左右,具體,他們說會讓高明星簽字。我一直說是高明星的錢,沒人給我們錢,他們就說對不上,說我們沒有這麼多錢。
我說:「我說甚麼你們都不相信,那我就沒有必要再說甚麼了,」他們又問與明慧聯繫,我一字也不說了,周大隊說陳尚說話,怎麼不說話了?說話。持續了約近一小時,我也不說話,他知道對我哼沒用,就假裝笑嘻嘻的說,我們有的是時間陪你,不信咱就看,坐到後天早晨都行,不說你就在這坐著,我們累了,換人陪你。我始終不語,一直在發正念。他把我關到了暫押室,就是在走廊的最裏頭,三面是走廊的牆,再按個大鐵門距裏牆一米至一米五,不是鋼筋的,是很粗的像方塊那樣的鐵焊的門,與走廊一樣高,貼裏牆打了個大約三十至四十釐米寬,長與走廊同寬,比椅子稍矮的小炕,根本躺不下,也不是人呆的地方。剛到這個地方時,周大隊就說按規定表現好了,就讓睡床,表現不好就睡那裏,看你腿伸不了,躺不下的,怎麼睡?我就說了那哪是人呆的地方。
進去後,我又開始絕食絕水。開始,他想以這個,讓我怕,主動交待,還告訴看守我的女科員,她要吃飯,就給打,不吃就不給打,意思就是不用勸,人都有個極限,到時她自己就要吃了等。過一段時間,張小蘇過來,她看到,我兩腿放在一起就說我煉功,讓看守我的人給我銬上雙手銬。又一天,她過來跟我說話,說你怎麼了,一陣一陣的,領導說的話你好好想想,怎麼又不說話呢,告訴你沒人跟你說話,你要不說話,我可走了,我真的要走了,沒人搭理你了,我也不搭理你的時候,你就完了。想讓我開口,(她把聰明都用在了使壞上,表面上看似很關心你,實質上與周大隊常常在一起出壞點子,以為別人看不出,很是圓滑,是後勤部的,從綁架我們起,大買,特買,讓科員賣命,在這裏,我還看到,她給每個看守我的科員二百元錢,打車也給報銷等)我也不說話,不吃、不喝。
一次,她們在屋內看書,我在外面的暫押室,她們不怎麼看我了,而且我還能看到,提審室的時間,可以立掌發正念了,多好啊,只要她們看不到,我就立掌發正念,晚上也是。又是17號早,給我打開,讓我上廁所時,看守的發現我臉熱,摸我額頭有點發熱,就給周大隊打電話說,我發燒了,請示讓我回屋床上休息。我想你讓我進就進,讓我出我就出啊,我不走,依然躺在那,後來,周大隊親自來了,命令看守的人使勁將我推起,他和看守的科員將我扶到屋內的床上,我就躺下了,當時我就是感覺有點熱,並沒感覺發燒,由於路途遠,否則當時又把醫生找來了。躺到中午,問我吃飯嗎?我不吃,他們就有些害怕了,發現用甚麼對我都沒用,就說打葡萄糖,到晚上,我還是不吃飯,他真的又急又火,說明早打針,不吃就打葡萄糖,這回真打,你說上回不讓打針,這回不能再聽你的了。
從十五日把我關到暫押室後,我不吃、不喝,周大隊就很生氣,也沒提審我,問我為何不吃飯時,我說把我關到不是人呆的地方,我當然不吃飯、不喝水,我對誰都沒意見,我們沒有敵人,我是對事不對人。其它時間,每天都是提審、訓話,灌輸邪黨理論,所謂的法制宣傳,利用各種辦法要摧毀修煉者的意志。
二十一日晚,我打開手銬,走出了這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