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向邪惡交罰款談一點個人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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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一日】現在有一個比較普遍的現象,邪黨惡人抓捕同修後,只要交一定數額的罰款就放人。尤其是越基層的警察,越是這樣做。只要交上錢,就把人放了,他們也不往上報,私下裏把錢一分就完事了。他們的目地就是通過迫害大法弟子詐取錢財。

有的同修也採用了這種方式,通過交罰款把同修救出來了。也有的是家屬通過交罰款把人救出來了。現在這種現象挺普遍,我想就此現象談一下個人的認識,與同修切磋交流。

營救同修、反迫害這個目地是正確的,但是基點要擺正。大法弟子是修煉的人,一切行為都應該站在法上,我們的一切行為都應該起到證實法的作用,不論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我們的行為標準只有一個──真善忍。下面就剖析一下通過交罰款來結束迫害這種行為是否符合真善忍。

大法弟子交了罰款,就是承認了邪惡的經濟迫害,沒有維護大法,沒有做到堅持真理,此為不真;所有促成罰款一事的人員都等於助長了迫害,包括參與的同修或者是家屬,因為不管是被動或主動,只要是配合了邪惡的要求。這就把那些參與的世人,包括同修的家屬,擺在了不利的位置。一個大法弟子為了自身的解脫,置世人被淘汰於不顧,此為私,沒有做到善;在被迫害中,產生怕心,不能為了維護大法而忍受痛苦,此為不忍。由此可見,這種交罰款救人的行為不符合法,不是修煉人的行為。

作為一個大法弟子,反迫害的基點只有一個,那就是證實法。決不能置大法於不顧,站在求得個人解脫的為私為我的基點上。要通過我們站在法上正念正行的行為產生的法力來制止迫害。證實大法的堅不可摧,證實一個大法弟子只要信師信法,正念正行,完全站在法上,大法就能保護我們,誰也動不了,迫害必然結束。

法是師父造就的,最根本上來講,我們要證實的是師父的無邊威德和法力,證實師父的佛恩浩蕩。實際上,每一個正念闖出魔窟的大法弟子都是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闖出來的。沒有師父的看護,我們走不到今天,更不可能圓滿。

不當之處請指正!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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