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到,反覆學習師父在《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可以澄清兩個錯誤認識:
第一個錯誤認識:安全措施不到位就會被迫害。
這種認識,是用「人迫害人」的觀念去看待正法修煉。師父告訴了我們被干擾的原因,是「因為大家自身還確實存在著意識不到的因素」,「有一部份學員,特別是第三部份學員還有一定的業力」。所以,安全措施不到位,只是舊勢力為了實施迫害而符合的這個空間的一個理,決不是迫害發生的根本原因。如果我們把目光盯在安全措施上,出現問題總是從表面現象上去找原因,而不是向內找、修去人心,加強正念,那就成了本末倒置。我自己就曾經犯過這樣的糊塗。有一段時間,我的安全措施做到了執著的地步,不僅沒有修去人心,還增加了怕心,好像每做一件事情都要冒著危險,甚至每天出門都要先從門鏡裏向外看看有沒有警察。家裏關於大法的東西,藏的地方令自己都感到啼笑皆非,講真相邁不開步子。究其原因,就是學法不深,法理不清楚,從而順人心而行。
我們確實要注意安全,這也是師父的要求,是大法弟子清醒、理智、智慧的體現。但是,注意安全,並不等於給人心以存在的理由,不等於縱容人心,更不等於被人心、怕心所左右。恰恰相反,修煉就是要修去人心。人心冒出來了,那就馬上去掉它。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好就行了,不要再滋長人心。修煉人真正可以依靠的只能是正念。
第二種錯誤認識:只要正念強,就不會發生迫害,安全措施就不必要。
這種認識裏面,摻雜了人的歡喜心、顯示心、證實自我的心,還有懈怠心。有不少同修堅持認為,動了東西就是動了人心,在被邪惡騷擾的情況下,堅決不動東西。同修信師信法的心確實可嘉,不過,我們也不能拿人心來看待修煉。如果我們真的有被舊勢力抓住不放的人心,而我們某些時刻的正念又沒有那麼強大足以否定,一旦被迫害,大法的資源不是會受到很大的損失嗎?我們要為自己負責,更要為身邊的同修負責,為自己的家人、周圍的眾生負責。如果以自己正念強為由,就不注意安全,不注意採取必要的措施,這麼強烈的自我就已經是一個很大的執著了。我們也聽見過一些例子,感到某同修正念非常強大,被迫害不可理解。是不是我們還有這一方面的漏沒有找到,又促使舊勢力給我們製造了魔難呢?
師父曾經寫過一篇《取中》的經文,告誡我們修煉不能走極端,任何一個極端都是人心的體現。我們一定要按照師父的要求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