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制止迫害,這個目地沒有錯。問題是靠誰來制止迫害?是靠常人?還是靠我們自己?大家都清楚,這場迫害表面的實施者是中共惡黨,而實際的操控者是另外空間的邪惡生命和因素。如果沒有邪惡的操控,常人誰敢迫害大法弟子?誰能迫害了大法弟子?
不要只看表面現象,要透過現象看本質,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迫害是邪惡衝著大法弟子的人心來的。師父和護法神就在身邊,如果我們自身心性上沒有漏洞,誰敢動我們?「了卻人心惡自敗」(《洪吟二》),師父已經明確告訴了我們其中的法理。首先要向內找,歸正自己,達到正念正行,邪惡就沒有藉口繼續迫害,迫害即告結束;另外,通過發正念,清除了邪惡,沒有了邪惡的操控,迫害也會被制止;還有講真相,救度相關的人員,當世人明白了真相,站到正義和善良的一邊,不再助紂為虐,也能制止迫害。也就是繼續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全面做好三件事。這樣就能實現制止迫害的目地。
聘請律師做無罪辯護,能從法律角度上闡明修煉法輪功並不違反現行中國法律,給大法弟子定罪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是無理迫害。這能起到在法律角度上講真相的作用,對人們認清中共的流氓無賴本質能起到輔助作用。我們講清真相的重點是講大法被迫害真相和天滅中共,讓人們對大法有一個正確的認識,認清中共「假惡鬥」的流氓本質,天滅中共在眼前,從而認同大法,退出中共,最終獲得救度。也就是說以大法弟子當庭講大法真相為主,律師講法律真相為輔,這樣才能達到救度眾生的目地。當法官覺醒了,站到正義的一邊,才會當庭釋放大法弟子。
如果我們把希望寄託在常人律師身上,完全依靠常人律師利用邪黨的法律程序來結束迫害,這反映出我們太依賴人了,這是一顆強大的外求之心。邪惡就更有藉口迫害了,那就重判請律師的人,反而使迫害加重。如果還不悟,繼續求,甚至律師也會受到變相迫害。我們大法弟子反迫害的基點是在證實法上,通過同修整體配合展現的法力來制止迫害,而不是證實人,依賴常人來制止迫害。到甚麼時候都不能忘記我們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我們永遠是主角,常人無論做甚麼,都是配角。他們只能根據師父正法和大法弟子證實法的需要而動。
法律是常人中的東西,作為被迫害者的家屬,想借助法律來制止迫害,是無可非議的。這方面我們大法弟子可以協助他去做,在做的過程中可以講真相,救度眾生。但要清楚,我們是主角,常人是在配合我們。
作為大法弟子直接花錢聘請律師,在目前情況下,巨額的訴訟費用能否承擔的起,要理智對待,大法資源是有限的,各方面都需要資金,要平衡好這一切。如果一個常人律師明白了大法真相,不要一分錢,主動為大法弟子辯護,那是常人在擺放自己的位置,在協助大法弟子證實法,我們可以協同他去做好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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