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將區招待所三樓打造成一個私設的監獄,安上鐵窗,門上加雙重鎖。她除了將一批批法輪功學員勞教、判刑外,其餘的關在這裏折磨。
有一個不到二十歲的女學員被李梅綁架後,受不了惡人虐待跳樓逃生。李梅費盡心機,密布眼線,窮追八個月後,終再次將該女學員抓回,加重迫害。
一中學校長是李梅中學時的老師,被李梅逼迫在邪黨旗前放棄修煉法輪功。兩年後,李梅又將其抓進鐵窗進行「轉化」。
李梅迫害絕食抗議的法輪功學員的手段包括:把學員綁架到武警醫院,用四副手銬把手腳吊起來,用射針槍把針頭打上,往身上注涼水,把褲子脫掉,下面放上盆子,逼法輪功學員的兒子、兒媳婦守著,不許上班。李梅惡毒的說:「我不怕你撲弄,有冷水打著,不怕你絕食。」
這就是邪黨栽培的女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