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六一零」、國安為了掩蓋罪行,對曾愛華案的二審進行了周密的暗中操作。甚至在二審結案後一個月家屬和律師還被蒙在鼓裏,對審理情況完全不知情。
曾愛華的家屬和律師自從二零零七年二月一審在法庭上見到曾愛華後,再也沒有機會見到她,也沒有得到任何關於她的消息。上海國安有意把曾愛華案的一審安排在過年前(二月十二日)舉行,使十天的上訴期正好落在年假期間。在此期間,法官不上班,法院值班人員不回答案件情況。由於上訴要本人提出,而曾愛華的家屬和律師這樣就無法知道被關押在看守所中的她是否提出了上訴,也無法告訴她要上訴,一度非常焦急。直到過年後,他們才了解到曾愛華已經自己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當時,曾愛華的律師溫海波向一審非法判曾愛華三年徒刑的上海浦東新區法院提出:把他的律師函連同該案件材料送到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但遭到無理拒絕。
接下來的兩個月內,溫律師只能不斷打電話向第一中級法院負責此案的刑庭內勤打電話問情況,但每次都被告知案子還沒有送到。這樣,曾愛華失去了被律師辯護的機會。
四月二十日,曾愛華的家屬突然收到曾愛華從上海市女子監獄寫出來的信。這是自從去年五月二十三日曾愛華被綁架以來,家屬第一次收到她的信。家屬這才知道曾愛華已於幾天前被押往監獄。
曾愛華的家屬打電話到上海市第一人民法院詢問曾愛華案件的情況,結果被告知二審已經結案,法官名叫沈黎。沈黎承認,該案由該法院立案庭決定不開庭,法官只是看了案卷,沒有見曾愛華,也沒有見證人。她稱,從三月七日立案到三月十五日結案才一週時間,期間沒有律師聯繫他們,所以沒有通知律師辯護。上訴內容由曾愛華本人為自己辯護,內容只有一點,就是法輪功不是×教。沈黎說,她只能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當沈黎被問到判案根據時,她含糊其辭說是人大制定的法律,但根本不能回答到底是哪條法律,而要曾愛華的家屬自己去網上查。當被問到為甚麼二審結案後一個多月家屬都沒有收到任何通知時,沈黎稱已於三月十五日把判決書發往曾愛華在上海的暫住地浦東新區五蓮路七八零弄的轄區警署浦興路派出所,應由該派出所警察親自交到家屬手上。
但當家屬致電派出所詢問時,派出所十分慌張,換了好幾個警察接電話。一會兒說電話裏不接受查詢,一會兒要曾愛華在上海的親屬親自到派出所去問,一會兒又說管送判決書的片警邱麟出差去了(其實他根本就在所裏),要等他回來才能查。第二天,派出所給出了最後的回答:他們沒收到過判決書。這樣,法院說已發出,派出所說沒收到,沒有單位或人對曾愛華的二審判決書下落負責。
這整個事件對曾愛華的家屬打擊很大,他們沒有想到自己的親人竟然連由律師辯護的權利也被剝奪,也沒有想到惡黨竟敢一直不通知他們判決結果,也沒想到竟然是由親人自己寫信告訴他們自己已被押往監獄。他們對惡黨法院非法審判曾愛華並隱瞞案情的做法提出強烈抗議。
據悉,曾愛華案的情況在上海十分普遍。近期上海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都是採用了二審不開庭、不通知律師家屬的方式進行。直到大法弟子被押往監獄,監獄也遲遲不發通知,而是由大法弟子自己寫信出來,家屬才知道二審已經結束,親人已被押往監獄。上海有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兩個中級法院,但這種情況在兩個法院審的案子中均有出現,所以是市一級國安、「六一零」的操縱。
中共惡黨深知對大法弟子的審判完全非法,所以才會千方百計地隱瞞案情。不讓律師辯護,是為了使大法弟子失去法律方面的援助;拖延時間不讓家屬知情,是為了儘量減少社會上的影響。
曾愛華現被關押在上海市女子監獄五大隊第一監區,是集中非法關押大法弟子的地方。希望海內外弟子能堅持講真相,發正念,破除邪惡迫害。
相關電話:(上海區號 021)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總機: 34254567
負責此案的刑一庭法官沈黎電話分機:2044 書記員陳某(負責整理案卷材料、發判決書):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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