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法前我患癌症。在腫瘤醫院治療後回家時,我只能喝流汁了。可是九八年二月修煉大法沒幾天,師父就為我淨化身體,一下子我可以正常飲食了,滿臉的黑斑也消失了。兩個姐姐和七十多歲母親看到我的變化,也相繼走入大法修煉。我感恩師父洪大慈悲,認真學法,悟法,深感自己的責任就是弘揚大法,把大法的美好告訴與我接觸的每一個人。
九九年七二零邪惡開始瘋狂迫害,我沒有一點怕心,無論在何時何地都用師尊的法理正念正行,證實著大法。記的二零零零年,一次,我們地區的警察一下子就非法抓了十幾個同修,我單位派出所打電話到我車間叫我去一趟。在去的路上我就想:我不怕,師尊的法理不是講的很清楚嗎?「你真正作為一個修煉的人,我們法輪會保護你。我的根都紮在宇宙上,誰能動了你,就能動了我,說白了,他就能動了這個宇宙。」(《轉法輪》)
到了派出所,看到有五、六個警察在裏面。其中一個殺氣騰騰問我:知道我們為甚麼叫你來嗎?已經抓了十七個,你是第十八個。本來我們是要把你抓進去的,可聽你們領導說你人蠻好,所以叫你過來問話。你去過誰家?跟哪些人聯繫過……我平靜的說:沒有去過誰家,在路上碰到了連說話的權利也沒有啊?這時,師尊的法理又顯現在我腦海中:「人有佛性也同時存在魔性」(《佛性與魔性》)。我就是要引導他們,使他們的佛性戰勝魔性。我跟他們講我的修煉經歷,我在法中如何受益,給他們講事實,擺道理,避開他們所問,讓他們知道大法的神奇,師父的偉大慈悲,佛恩浩蕩。後來他們沒有那麼兇了,也沒有從我嘴裏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
二零零四年的一天,車間領導到我上班的地方找到我叫我在寫好的「保證書」上簽字。我接過來看了一下,馬上退給她並對她說,我不會簽的。她說,「我知道你不會寫,我都幫你寫好了,你就簽個名我們好交差。」我說:「我們是修『真善忍』的,我不說假話。『真』就是說真話,辦真事,做真人,返本歸真。『真善忍』三個字,第一個字我都做不到,我還怎麼修啊?」她沒有辦法只好走了。第二天,她把我叫到辦公室,其中一個熟悉我的領導問我:「你這幾年真的沒有吃過藥嗎?沒有打過針?」我說:「你可以問一下我們同事哪個看過我打針吃藥了,全車間就我沒用過創可貼,不信你查一下勞保紀錄。」這時車間主任說,你真的不簽?我說,「對不起,我不是不尊重你領導,任何人叫我簽,我都這樣回答。」就這樣,我又過了一關。
過了一些日子,一天市公安部門派了兩個人到我家,剛好我不在,他們就問我婆婆我到哪去了。晚上丈夫回家聽婆婆說公安局來人了,就對我施暴。我悟到這是讓我提高心性和悟性的。我心裏想到的是師尊的法理:「堅修大法心不動 提高層次是根本 考驗面前見真性 功成圓滿佛道神」(《見真性》)。第二天早上,我照樣煉功,我丈夫罵罵咧咧,我沒動心。上班出門時我對他說:你不要這樣對我,你要分清善惡,甚麼是好,甚麼是壞。你放心,今天下午我就到公安局去叫他們不准再來家了。
下了班我就去了公安局,找到去我家的分局長。我問他:你們公安是管好人還是管壞人的?他說當然是管壞人的。我說:你們為甚麼要到我家騷擾,搞的一個家不得安寧。我們的師父教我們修真善忍,你說哪一點不好啊,對百姓,對社會都是有百利無一害的,為甚麼要把我們拖入政治呢?我們師父早就在經文中說:「一個修煉者,除幹好本職工作外,不會對政治、政權感興趣,否則絕不是我的弟子。 」(《 精進要旨》)。這時值班室一人說;又一頑固不化的。我回過頭對他說,甚麼叫頑固不化啊,你想啊,法輪功修煉真善忍救了那麼多人的命,你學了,救了你的命,你捨的放下嗎?我就把我一家人修煉受益的情況講給他們聽。我說,修煉之前,我被癌症折磨,生不如死,學大法後神奇的康復了。有一個人說,像你這樣說,那還要醫院幹嘛?我說,我們師父在書中說:「你帶著有病的身體,你是修煉不了的。我要給你淨化身體。淨化身體只侷限在真正來學功的人,真正來學法的人。」(《轉法輪》)他又說,那你們師父在美國是吧?我說:我們師父不只是在美國,法輪功已經傳遍世界各地。師父說:「宇宙的特性──大法是遍布整個天體從宏觀至微觀無處不在的。就我今天所傳大法也不只是傳給東方人的,同時也要傳給西方人,他們善良的人也應該得度,所有應進入下一歷史新紀元的民族,都會得法,整體提高,非是一個民族的問題」(《精進要旨》〈淺說善〉)。你們心裏記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你們會得福報的。這時他們都和善的笑了。那個局長說:你回去吧,以後不會再有人去你家了。
回想給公安、警察講真相使自己避免了被非法抓捕的過程,我覺的最根本的是聽師父的話,學好法,記住師父的教誨。這樣,在關鍵的時候自己就知道怎樣去講清真相了。師父告訴我們:「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排除干擾》)
以上是我幾年來講清真相證實大法的一點點體會。不是說我修得如何好,在勸「三退」上,我有許多地方還沒有做好。今後我要更加精進,做好大法弟子必須做好的三件事。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7/5/13/85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