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派出所警察打電話給我,說我的身份證有個錯誤,要我去一趟。當時我說啥時有時間啥時去,他說不行,這事挺急,得馬上辦。我一下警覺:不會只是身份證的事找我吧,肯定另有原因。這麼一想,馬上亂了方寸,渾身開始顫抖,說話帶著哭腔,鼻音很重,腦子一片空白,只是被動的應答。
我意識到這種狀態不對,請師父加持,接著念正法口訣,感覺身體一下輕鬆了,大腦清醒了,好像去掉很多不乾淨的物質,這次的親身經歷,讓我對「師恩浩蕩」這句話又有了更深刻的體悟。
我的正念有了,膽氣也來了,我又沒做錯事,怕警察幹嘛?在接下來的談話過程中,我由被動轉為主動,談話過程完全按著我的思路進行,開始追究警察把我身份證弄錯的責任。警察說要來找我,完全用特務的一套手法,明明知道還問,你不說他就說,好像它甚麼都知道一樣。我不動心,嚴詞拒絕,不接待。小警察的口氣緩和了很多,說他是新來的,甚麼也不知道,要求我與他配合一下工作,還是被我拒絕。
放了電話,發了一下午正念,幾天過去了,此事不了了之。整個談話過程中沒有提及法輪功,好像警察根本不知道我煉法輪功。
我努力的找自己,當然找到很多執著心,在這裏不多敘,我以為邪惡是衝著我個人的執著來的。沒想到其他同修也遇到這樣的事。
與同修交談中提起此事,其他同修也是被警察叫去,說身份證錯了,確認一下,同修在一張紙上寫上「同意」並簽上自己的名字,也是自始至終沒提法輪功。
我個人認為,不應該寫同意並簽名,用常人的思維考慮,身份證是派出所寫錯了,我們確認甚麼?我分析警察這麼做有三點原因:
1、警察明確的向大法弟子提出寫同意放棄修煉的字跡已經做不到,為了應付上邊,想出這樣變相欺騙的手段。
2、利用大法弟子的善良,配合一下工作等等。
3、最重要的一點,我們許多同修,包括我本人,面對面向警察講真相還有障礙。舊勢力就抓住這一點鑽空子。我們不能帶著這障礙圓滿,拖著這大包袱上天吧。(當然向警察講真相要注意安全,不可強為,是自然而成的。不知我這樣理解對不對。)
同修們呀,可千萬不要向警察確認甚麼,同意甚麼,一定不要呀。以前同修切磋中提到過,嚴正聲明不是我們的退路,可不能拿著師父的慈悲當兒戲呀!
再重複一下同修們一直提醒大家的話:關鍵時刻,一定要請師父加持,發正念,不要忘了我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這一點真的很重要。
以上是個人體悟,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