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受迫害情況(不完全統計):
1、被非法判勞教的法輪功學員有:周敏桐、陳姨、顏海玉、卓越、勞建鐸、張少鈴、吳志平、朱洛新、陸羨明。
2、被非法拘留、刑拘的學員有:徐明、莫少英、高倩民、陳紅純、曾興陽、黃慕真、史慧豐、王梅馨、王海燕、陳又蘭等。
3、被綁架至洗腦班的共有約70人次。
以下是荔灣區公安局610及各派出所迫害大法學員的部份犯罪記錄:
1.徐明,女,40多歲,廣州音樂師範學院教師,2000年10月17日,在廣州音樂學校內被廣州荔灣區龍津派出所和610的歹徒強行綁架。2001年7月17日,在廣州荔灣區一酒店外,被廣州師範學校校辦主任孫科健、中共廣州「610」辦等非法綁架到廣州市法制學校洗腦班。
參與迫害直接責任人:
廣州荔灣區龍津派出所惡警
孫科健,廣州師範學校校辦主任 郵編:510507,地址:廣州市小白路小石新街2號701室, 郵編:5100045
蔡利民,地址:廣州茄灣區龍津東路752號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郵編:51014
2.王梅馨,於2006年9月22日下午5時多,在家中被廣州市荔灣區嶺南派出所惡警綁架,並被非法抄家。第二天中午被送到廣州槎頭邪惡洗腦班。
參與迫害直接責任人:廣州市荔灣區嶺南派出所惡警
3.莫少英、勞建鐸夫婦,於2000年9月中旬,在廣州市金花街被邪惡綁架,已非法拘留15天,後轉移至廣州荔灣看守所。
參與迫害直接責任人:廣州市荔灣區金花街派出所惡警
4.王海燕,參加2000年6月18日集體煉功時被抓,後長期非法刑拘。起初被關在荔灣區看守所,當家屬前往該看守所時不許接見,被要求須還清欠款5000元人民幣後才可接見。(註﹕王海燕在去年上訪後曾被非法關押在黃埔一戒毒所長達70幾天,每天收費人民幣200元,其家人湊齊並交了9000元後才獲釋放,被告知交清餘款5000元後才給發票)。
據了解,王海燕近日已被轉押到廣州收容所,其親屬被拒絕看望,並被告知收容所已聯繫湖南長沙公安來穗,將轉押王海燕回原籍處理。
5.張少鈴,女,廣州荔灣區,丈夫在水電設計院工作。2000年7月10日左右,張少鈴拿講清大法真相的資料給專管員(專管法輪功的人員)看後,當地派出所將其丈夫(沒有學法輪功)強行扣留,並通知要張少鈴去派出所換其丈夫出來,結果被抄家,第二天被派出所送去廣州槎頭勞教所勞教。
6.吳志平,男,40多歲,於2001年5月28日,在海珠區廣州重型機械廠門口被公安帶走,身上攜帶5個揭露邪惡的揚聲器(喇叭),已被拘押在白雲看守所。邪惡公安並在其住處抄走LBP800激光打印機一台。於2001年10月10日綁架到廣州市花都區赤坭鎮,廣州市第一勞教所勞教兩年。
7.朱洛新,吳志平的妻子,於2001年12月被綁架,後送廣州白雲區看守所關押,至2003年2月26日送廣東省韶關女子監獄後遷移至廣州市白雲區竹料鎮廣東省女子監獄,被非法判刑十年。
8.史慧豐,女,近68歲,於6月份中旬被當地公安非法抄家,並被關押,現在被非法勞教1年,關押在槎頭勞教所(小島)。
9.陳又蘭,女,退休會計師,2004年2月29日,在廣州市西華路派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救度世人。被荔灣區惡警綁架。後荔灣區、越秀區惡警及居委會、陳的工作單位等一群人衝入其家抄查,搶去陳的學法心得筆記一本和師父講法錄音帶一盒。惡人決定非法勞教陳一年半,隨後被關在槎頭越秀區拘留所。之前,陳又蘭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和上訪,被多次拘留及進洗腦班進行精神上和肉體上的折磨。
參與迫害直接責任人:
梁國貞,女、50多歲,610首惡,專審人及判定勞教期限
鄧某,30多歲,負責審訊並參與抄家
黃某,約30歲,專門審訊並準備材料及抄家。
10.陸羨明,女,約35歲,於2006年9月23日,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非法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廣州荔灣區看守所。曾被非法判處勞教。
11.楊宗梅,10月11日在市場附近講真相,被惡人(公安便衣)綁架拘留。10月25日惡警將正在絕食的楊宗梅轉到了廣州槎頭廣州市法制學校(洗腦班)繼續迫害。
參與迫害直接責任人:
李綺梅,荔灣區站前街副書記(主管街道610),電話:020-86433580,13802779372
在此正告廣州市荔灣區公安局610及各派出所惡警:給自己及家人留條後路,不要再追隨共產邪黨及江氏流氓集團繼續作惡!善惡有報是天理,做壞事終要償還!《九評共產黨》一書橫空出世後,共產黨的邪惡本質被揭了個底朝天,自此退黨大潮席捲全國,每天都有三、四萬人退出中共。天滅中共的日子已不遠,這是誰也改變不了的定數,不要再糊塗的做中共的替罪羊。還有良知的警員們,清醒吧!保自己命要緊,只要善待法輪功;只要退出共產邪靈一切組織;只要有心悔改,你就有救了。如果還執迷不悟助紂為虐,前面只有死路一條。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為了你的將來及家人的未來,趕快行動吧,機不可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