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段茂璇,今年34歲,家在廣州市海珠區,是一名電子與機械工程師。
2000年12月13日晚10點半左右,我和饒超元(2002年8月被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迫害致死的饒卓元的哥哥)、華南農業大學畢業生王金華及一位廣東肇慶市的女大法弟子在廣州市天河區黃村振東花園大法資料印刷點被廣州市「610」和天河區「610」非法抓捕。晚11點半左右我們被送至天河區東圃派出所,之後被隔離刑訊。
兩惡警(一是天河區政保科程姓科長,另一是廣州市610不知名的人員)對我進行毒打,用手銬反銬我雙手,用警棍打我腦袋,用警靴踢我胸部和腿部,惡狠狠地抓住我的頭髮使勁朝牆角碰。其間我昏迷過一次。他們仍不罷休,並用冷水潑醒,繼續毒打,手銬深深的嵌入我手腕的肌肉裏,一直持續近7個小時,至第二天早上6點半左右,惡警才停下,把我關入長2.5米,寬0.5米的小號。
凌晨一點左右,我們被劫持至位於棠下的天河看守所。據看守所的規矩,入倉前要所謂的安全檢查,必須脫光並抱頭跳躍,當我脫去衣服,發現我整個胸部烏黑發紫,小腿紅腫,背部也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嚇得值班獄警趕緊電召獄醫與610惡警當面驗傷以劃清責任。我被關入114倉,過著長達5個半月的奴役生活。
在5個半月的日子裏,我被迫超強度的編織珠袋、聖誕插花、聖誕彩燈等,每天早上7點到晚上12點,有時加班到凌晨4點,每勞動17至20個小時。據說是為了防止越獄逃跑,每頓都吃蘿蔔、白菜或豆芽,極少有油和鹽,長期下來四肢無力。
114倉只有18平方米監區及3平方米放風場每倉人數保持33人左右。每晚睡覺時人必須側身才能擠進去,上一趟廁所回來就找不到地方睡覺。看守所對家屬送的錢物隨意剋扣,我家人送的200元到我手中可能是100或50元,日常必需品如手紙、牙膏等都無法得到。他們用鐵鏈拴著鐵門,暗中指使倉頭及其他犯人找碴,在人格上極盡所能的侮辱我,不斷對我進行強迫洗腦,播放造謠新聞,在精神上進一步摧殘。
被非法勞教 遭精神肉體折磨
我被非法勞教兩年,於2001年5月23日被秘密劫持至廣州市第一勞教所的法輪功專管大隊二大隊,對我進行更系統的精神、人格和肉體迫害。他們對我進行密集洗腦,強迫觀看詆毀大法創始人和大法的錄像和書刊,強迫接受邪悟者的幫教和所謂的所外幫教(即被戴著手銬押送至其它勞教所、洗腦班)以及所謂的社會幫教(如請佛山市精神病院的痞子醫生陳某來做報告),禁止我與同是法輪功學員的妻子見面,強迫寫三書(悔過書、決裂書、揭批書)。在所內見到惡警時我們要單腳下跪舉右手報告;與惡警交談,只能坐矮小的板凳,以顯示警察高高在上的威風。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強迫長達14小時的工廠勞動。
2002年3月15日我被釋放時,到勞教所接我的是廣州海珠區海幢派出所戶警、海珠區610辦鐘姓主任及街道居委會的人,我被強迫打手指模,拍照,列入他們的監控範圍。逢年過節或其它中共認為的敏感日子(如開十六大會議等)我都會遭受惡意騷擾,時常以不給上戶口、不辦身份證等威脅我(我被非法抓捕後身份證和錢物一律搶去,沒有給任何字據。)
610惡徒欺詐十萬元 蓄意剝奪訴訟權
天河區610頭目徐青松,在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多次到我家抄家、恐嚇,並和律師串通敲詐。我善良的老父親為了救我,白白被詐去10萬元,最終也無法使我免除牢獄之災。沒有經過任何法律庭審手續,我就被判了兩年。父親在我被抓之初曾嘗試請律師,所見律師均不敢接受,他們同情的表示法輪功屬於意識形態,信仰無罪,但他們無能為力。我的刑事拘留書上註明理由是「宣揚法輪功」,而勞動教養書上一字未提法輪功,而冠以「參與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等莫須有的罪名。
我的勞教決定書是2001年2月14日簽發,而我2001年5月23日被送至勞教所才接到。勞教決定書的最後一段是「如有不服本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或廣東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覆議,或在三個月之內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我就這樣被剝奪了行政覆議權和行政訴訟權。
黃華華視察勞教所後惡警加重迫害
據我所知,2001年後拘捕的法輪功學員均不提及法輪功字樣,有的甚至不給勞教書或在要求下只給予沒有公章的勞教書。時任廣州市市委書記的黃華華主管迫害法輪功問題。他2001年底曾視察過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迫害法輪功的「專管大隊」,當時我在場,他離開後,勞教所加重了對我們的迫害。
母親被迫離家 下落不明
我的母親劉學玉,今年64歲,退休藥劑師,家住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大良。
母親1995年開始煉法輪功。逐漸的,伴隨她30多年的心臟病、類風濕病、胃出血等頑疾不治而癒。2000年5月,母親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結果被當地警察行政拘留15天,並交付了1萬3千元人民幣罰款,被停發2年的退休工資。在我被關押期間,警察曾多次騷擾她。在過去的2年裏,她曾多次申請護照被拒絕。順德610(對外稱「政法委 協調指導科」)的警察曾以各種理由如查狂犬病或查計劃生育等藉口去騷擾她、恐嚇她。
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於北美時間13日中午舉行新聞會,請求加拿大政府禁止中國廣東省省長黃華華入境。我作為法輪功學員的證人參加了這次新聞會。
北京時間14日晚7點左右,我母親與我13歲的小外甥女去新華書店,在書店門口被跟蹤的警察以「調查戶口問題」為理由綁架至順德大良鎮中區派出所。在隨後的4個小時裏,多個警察審查她,「你的子女去哪兒啦」、「是否知道九評」等問題,母親還被強迫做指模,留取指紋。我母親被迫離開家,在外流離失所。現在家裏人已經與她失去了聯繫,我不知道母親在哪裏。全家人都很擔心她的安危。
佛山市順德區政法委,協調指導科(即610) 電話:0757-22832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