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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佳木斯勞教所到「北京調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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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七日】我是黑龍江省集賢縣大法弟子,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學法後身心受益,可是從1999年7月20日以後,我卻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大法、作「真、善、忍」的好人而受到中共惡黨的殘酷迫害, 兩次被非法勞教,遭惡徒野蠻灌食折磨,幾乎失去生命。

邪惡迫害剛開始時,我原所在單位的於展波、縣社副書記王宏武還有單位經理孫永祥就到我丈夫那和我家裏找我(因為我早已失業下崗),逼迫我交出大法書、寫保證,不斷威逼迫害。

1999年10月,為了反映「法輪大法是清白的、師父是被冤枉」,我和另一位同修進京到國家信訪局反映情況,我們趕到那裏時信訪局的牌子已經摘掉了,有多名警察守候在那裏,得知我是黑龍江的,便過來兩名早已等在那的本地警察,將我和另一位大法弟子一同劫持到雙鴨山駐京辦事處,把我的600元錢搜走,在那裏被關押四天,然後由集賢縣富強派出所所長將我們接回,關押在當地看守所,公安局政保科張景良直接審訊我們,對我們威逼恐嚇,又找來雙鴨山「610」警察審訊我們,還強行給我們拍攝錄像,在電視上播放,誣蔑我們「非法上訪」,開除我的公職,利用這種卑鄙手段迷惑世人、誣陷大法。

在看守所期間,吳北青(前看守所所長)強行給我們戴腳鐐子,公安局政委耿振東夥同吳北青搶我看的經文,二人狠命的掰我的手、擰我的胳膊,使我的胳膊長期抬不起來。一個月後,他們又把我們綁架到佳木斯勞教所。

在佳木斯勞教所我們每天要做十幾個小時的勞役,早五點出工,晚九點才收工,如果一個人完不成定額,整個監室誰也別睡覺,逼著大家陪著幹。有時幹到半夜。管教經常毆打、辱罵、懲罰我們大法弟子。強制給我們進行精神洗腦,灌輸邪惡那一套。2000年11月才放我回家。

2001年1月,我再次被集賢縣福利派出所惡警綁架,逼迫我寫保證、說出與誰聯繫過,我不說,他們就將我關入看守所,過年也不讓我回家,我絕食抗議他們對我的非法關押,絕食八天,他們才放我出來,並且勒索我300多元。

2001年7月,我再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打出橫幅,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大法師父是清白的」。一群軍警特務衝上來毆打我,揪著我的頭髮把我拖到車上,把我綁架到前門派出所關押,到了晚上又把我綁架到西城看守所,對我打耳光、搜身、照像、體檢。見我不說姓名住址、不配合他們,又用偽善、欺騙手段花言巧語說服我,見這樣還不行,就用電棍電我,他們就這樣不斷反覆折磨我,為了抵制他們邪惡的迫害,我開始絕食,要求他們停止迫害、放我出去,他們就強行給我灌食,並將管子插到我的氣管裏,幾乎奪去我的生命。這還不夠,他們還指使眾多犯人圍著毆打我,眼睛都給我打青了。我仍然絕食抵制他們的迫害。

2001年9月,他們把我又綁架到北京調遣處。一進調遣處,惡警先是強迫叫我「低頭認罪」,我不低頭,他們就揪著我的頭髮、弓著身子,從大門口一直押到女隊監室,又是不讓抬頭,扒光衣服強行搜身,剪頭髮,逼迫喊「報告」等,因為我不配合,被他們教唆犯人長時間暴打,使我肋骨被打變形(至今還突出著),又把我關在一秘密小倉庫裏,窗戶糊上報紙不讓外面看見,然後由一名警察、四名毒犯對我人身攻擊,按住我往寫有師父名字的紙條上坐,往褲子裏塞,用繩子捆綁我,掰著我的手強行往保證書上寫。

9月21日,我又被綁架到北京女子勞教所。到了這裏先是由一群被欺騙而轉化了的人包圍,輪番圍攻,顛倒黑白、造謠欺騙、歪理邪說、烏煙瘴氣,24小時不讓我睡覺,睏了就用涼水澆、脫衣服凍、扒光衣服在走廊裏走;強迫觀看誹謗師父和大法的電視、唱「同一首歌」、看誹謗大法的書,長時間用縫紉機做衣服,天天幹活到半夜。就這樣折磨了我一年零四個月才被放回。

中共逆天抗法,迫害大法弟子,天理難容,天將滅之。奉勸世人快快清醒,趕快退出中共,趕快得法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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