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修煉大法十幾年,在這風風雨雨殘酷打壓中走到今天,每一步都是在師父的呵護和保護下闖過來的。如果不修大法沒有師父呵護,別說修煉,自身也難存在。雖然在大法中做了一個大法弟子該做的事,但在同修眼裏看,我修的好,付出的多,學法、煉功、講真相、做三退,帶動著莊上的同修都行動起來了,做的好,跟的緊,從表面上看是這樣。
但實質不以為然,特別我自己,從一個小事上敲醒了我,才使我猛醒,事情是這樣的,一天在我兒子家吃晚飯,兒媳上班去了,兒子沒回來,我和九歲孫女(小弟子)吃飯,孫女說:「中午,我爸買了三條魚,我吃了一條,我爸吃了一條,冰箱裏還有一條給媽媽留著。」
我問她:「你媽媽中午怎麼沒吃啊?」孫女說:「沒吃,我給媽媽留著。」這時我的心就很不是滋味,心想我全心的疼你,你卻一點不想著我,心裏不舒服,彆扭,「可是往往矛盾來的時候,不刺激到人的心靈,不算數,不好使,得不到提高。」(《轉法輪》)正在心裏難受時,她又說:「奶奶,這口饃我吃不了了,給你吃了吧。」我說:「我不吃,給你媽留著吧。」說著她就把饃放到我碗裏了,我又說:「給你媽留著吃吧。」這時她已看出我不高興了,停了一會,她趴在我耳朵上說:「奶奶你是否產生妒嫉心了?」我只想這孩子怎麼知道還有妒嫉心呢。
點明了我還不悟,實質上就是去我的情心,去妒嫉心,不悟就讓你接著摔跟頭,吃完飯,洗完澡,她趕快拿來吹髮器插上電叫我吹吹頭髮(買我的賬,因平時都是我給她買東西),剛拿我就叫電電了,吹髮器壞了,把我整個手面燙的很紅,有的地方燙白了,整個手像火燒的一樣,心裏知道沒事,幹完家務活,靜下來找自己,找來找去,才找到剛才發生的事,孩子幫你提高去人心去妒嫉心,自己還不悟,還怨孩子不行,結果摔了跟頭才悟到。悟到了手也不痛了,很快就好了。看來是小事,但對我觸動很大,好似猛醒,當頭一棒,修心修心,沒有真正修心。師父說:「修就是修人的心」,「必須做到誰說都行」,「誰再不讓人家說,誰就表現的不是修煉人的狀態」(《洛杉磯市講法》)。師父講法發表將近一年了,也不斷的學,不斷的看,為甚麼沒學進去?沒溶於法中呢?做到是修,沒做到是修嗎?
我寫出此事是想告誡同修,接受我的教訓,別摔跟頭了才悟,在做三件事的過程中,在自己修煉的環境中,當你遇到人或事,心裏不舒服難受的時候,千萬別往外推找人家,一定是觸及到你的哪顆人心,執著心,千萬找自己,向內找去掉它,提高上來,抓住一思一念去人心修自己,圓滿跟師回家,千萬別落個福報,我們要的是得道,圓滿返回去。
不對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