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鳳花於1999年7月23日依法到北京上訪,被沙城警察關進沙城看守所。隨後被縣公安局張貴鎖等人帶回並非法關進黨校,第二天又被關進高家營鎮。鄉幹部祿進貴等人逼迫她寫保證書,交大法書籍;回家後大隊書記董正廷、尹榮等人多次逼迫她看詆毀大法的書報、電視,不斷騷擾她的正常生活。
2000年10月,她再一次到北京上訪,被北京刑警關進昌平派出所並遭到惡警毒打,後被帶回本縣受到公安局副局長石進軍、女警王利紅及陳建軍等人迫害,並被抄家。當時她的兩個未成年孩子嚇的臉色蒼白。兩個月後張鳳花被非法勞教。
被非法關押在河北高陽勞教所期間,張鳳花經受了惡警的種種折磨。所有大法弟子被脫光衣服搜身,被逼迫看污衊大法師父的錄像,強迫寫所謂「體會」,寫「四書」,如不配合就遭毒打、電棍電等酷刑折磨,被強迫從事長時間超體力奴工勞動。絕食的大法弟子則被暴力灌濃鹽水,甚至是大糞湯。
從高陽勞教所回來後,張鳳花仍不斷的遭到縣委,當地公安局張貴鎖、陳建軍,派出所楊文亮及西灣鎮李海、張海等人的無休止的騷擾。
2007年4月26日, 張鳳花在路上再次被公安局長龐森指使人綁架。隨後縣公安局警察啜江、魏建貴、王玉軍、楊文亮、劉廣芬等人闖入張鳳花家中抄家,後被非法關押在張家口十三里看守所迫害一個月才放回。她被十三里看守所非法勒索300元;縣公安局非法勒索3000元。
修煉前,張鳳花疾病纏身,被膽囊炎、腎炎等多種疾病折磨的痛不欲生,脾氣也變的暴躁,經常和女兒、丈夫爭吵。自從1999年4月8日喜得大法後,學法煉功,用大法法理要求自己,修身養性,整個人變了,不但脾氣變好了,而且一身的病不翼而飛。為此,她相信法輪大法,堅信師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