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九九九年七月向復旦大學校黨委反映煉功去病真相,被校方關在一賓館一個多星期。我於十月去北京上訪,又向上訪辦寫了一封信,但信還沒遞出我就被上海駐京辦不法人員抓走,復旦大學早在我來北京的當天晚派兩人乘飛機去「劫」我,在駐京辦把我押至學校,關三個多月。
新年快到了,學校誘我可憐的父親來勸我「胳膊擰不過大腿」,我被校方強行休學一年。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再次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講真相便被惡警綁架,期間不願報姓名地址,被大興縣看守所關一天,被青雲路〔名字不一定準確〕迫害一天一宿,回到上海被關進看守所一個月;校方派出所又夥同便衣們騙來家長及湖北省陽新縣的警察和地方鎮長等,逼我「轉化」簽字;我的答案不合他意,被遣回家鄉。我在回到家的第二天離家出走。我走投無路,家人傷心欲絕,我熱愛的祖國已經變成了地獄。
我無奈之中跑到東北的瀋陽打工,打工期間對好奇的人們講講我的來歷,講講我的體會,又到大連、撫順等地跑市場。後來我和一劉姓中年法輪功學員租一處房子。他剛從教養院出來,又進了一回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絕食二十多天瀕臨死亡才放出來。
不料劉在看望女兒時被邪警跟蹤。我回來後,被撫順公安局一處惡警綁架、關押,五天五夜不讓睡覺,一天三至五次毒打、上繩(上繩留下傷痕現在未散)。一個三十多歲女惡警編一篇「訊問記錄」,逼我在一張只寫煉不煉、會不會上網二個問題的紙上留名,我吞鞋釘抗議,它們說沒事,並來一大肚胖子趁陰暗處猛擊我腹腔。撫順一所大夫見我傷痕滿身不想收此「死人」,聽所長後來透露:公安局長擔保,死了不怕。
惡警給我打上腳鐐、背銬,並派犯人邊毆打邊看管不准盤腿打坐。我在看守所灌食十三天後又換至另號房迫害,一個月後不堪凌辱,再次絕食絕水六天,被強行灌食,食道出血,他們讓犯人灌濃鹽水,辣椒麵水等等,便淤血數日。並被戴上重鐐,背銬,不准上廁所,不准洗臉刷牙,不給冬天衣服,數日後又誘騙我絕食,再絕食時又遭毒打,犯人被株連。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突然把我拉去判刑,審判不准律師到庭,不予辯護機會,對刑訊迫害置之不理,開庭不到幾分鐘,拿出早已打印好的判決書點名分發,我拒絕簽字,他們說代替簽字效果一樣。我十日內上訴,無人受理。
二零零三年四月將我綁至瀋陽第四監獄,由政府指派關係犯人迫害我〔關係犯人是家屬找關係幹條件活的犯人,犯人迫害我們有效果的話,會得特殊立功獎勵〕。這是迫害死張志新的地方,現又迫害死法輪功學員。有幹警說「這有甚麼奇怪?」
我坐著閉眼,被管事犯人汪廣菘毆打,張震等犯人組織一輪又一輪的「教育」開會講話,不背監規就強迫坐竹條板凳。我們被逼做奴工,撿冰棍棍。吃的食物被好使犯人瓜分一回後剩下的給我們,時常看到菜中有蒼蠅、老鼠糞。
二零零三年,搬到瀋陽於洪區與二監合併。家屬存的錢被獄方挪用,找了數回後莫名其妙的返還。成本不到一元的超市卡換了三個,每個交十元,又另開張一超市,卡費帶押金六十元,後來超市黃了,沒有退押金而且家屬存的錢也沒了,無人問津。
二零零四年,我拒絕做奴工,被管事犯人辱罵;我絕食,被強行灌食,進食系統被損壞,吐個不止。數日後體力不支臥床。每天只能少量進食,臥床七十多天後,二監獄原十四監區幹警趙繼東,暗地逼犯人吳大明為首,張立新為協助,私設刑堂,辦獄中獄,設學習班,把我架到一板上平躺,並利用其他人吃飯之機對我毒打,我喊不出來,被其他人發現才救了一條命。
為恢復身體,我晚上起來煉功,管事犯人魏國強、張震等前來推打,並奉命「專政」看管。我不服從,十四監區以影響秩序為由把我弄到橡膠六監區,派出兩個關係犯人陳海濤(此人被橡膠六監區犯人稱為「胎裏壞」,此犯自稱為幹警的兄弟),另一犯人夏榮(此人以強姦自己女兒的罪名,被判十五年),此二犯日月監視看管我,逼我絕食,陳犯見我行動不便,趁機騙我卡錢買煙,幹警以調查不清為由搪塞,不久陳犯,夏犯得到政府獎勵減刑回家,獄方私設文字獄,多次從我處搶走手抄教人向善的好書,卻歪曲邪教有害氣功,至今,橡膠七監區還保管著一些被搶走的書,我也因此受幹警的訓斥、怒罵。
從二零零二年撫順市順城法院(審判長唐鐵軍)以「上網」為根據,非法判我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來,四年審訴沒有音訊。我問政府和法院:我怎麼邪,我的受害人是誰?對我的違法綁架、毒打、強行執行監獄改造依據何在?法律何在?均無人解釋。
進入二零零七年以來,獄方以各種隱蔽的方式迫使我認罪,並強迫我做奴工、背監規、剪光頭等等,甚至個別野蠻幹警不允許我正常鍛煉身體。另一方面卻推脫說:監獄是執行機關,你們有沒有罪,我們不管。他們在執行權力時代表政府;而在維護法律的公平與正義時,他們就不代表公安幹警,把責任踢給法院;而法院又推給檢察院,檢察院推給公安幹警,反正他們是一環套一環地迴避責任。
許多有正義感的幹警與犯人在譴責這些迫害只是他們還不敢站出來大聲說話。目前,只有少數盲目的糊塗蟲跟著邪黨的迫害政策。希望善良的人們幫幫這些糊塗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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