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街搜身綁架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六點左右,在慶陽西峰市建材市場東路,明鑫計算機學校一名叫王琪的二十歲左右的女教師在行走時,被一輛110麵包車中的五個年輕的男惡警強行綁架到西峰市南街派出所,搶走隨身帶的包,包裏有一本《轉法輪》,小護身符六張,中秋賀卡一張,明鑫計算機學校鋼筆一支,手機一部。並當街搜身搜走三張手寫祝福卡等。
二:逼供迫害
王琪被非法拘留二十多分鐘後,便被轉到西峰市中街派出所,被拒收;又被轉到國保大隊(610),也拒收。110惡警無奈只好又非法交給南街派出所。110的惡警走後,南街派出所的七八個惡警想從王琪嘴裏問出些啥,王琪不說。惡人們便輪流恐嚇威脅,要王琪說出家庭住址、姓名、大法書及賀卡從何來的等等。王琪甚麼也不說。惡警氣急敗壞的輪番訊問,問不出甚麼時,又叫來所長親自上陣,所長把王琪單獨關起來,拳打腳踢的,狂吼問東西是從哪來的?王琪說是過路人給的。惡警(所長)抓起《轉法輪》就朝王琪劈頭蓋臉的打,並惡毒的給王琪銬上手銬,繼續訊問東西的來歷。旁邊站著一個小警察在助威。最後王琪在迫害中被逼說出了姓名、住址、年齡等。惡警(所長)覺得王琪說的是假地址,就取下手銬在王琪的腿上身上亂砸,還說:把你們法輪功抓到我們這裏打死白打死,家裏人根本就不知道。
三:證實西峰大法弟子徐峰曾遭惡警的殘酷迫害
這時開頭訊問的那個瘦高個的惡警又進來哄騙說:你年齡這麼小,要為你的前途著想,趕快轉化,只要你說出情況,我們立即放人。
當王琪說出住煙草公司家屬樓、明鑫計算機學校(職中對門)旁邊時,另一惡人警問:「你認識徐峰嗎?」又說徐峰煉功時間長了,有高人指導哩,新學的沒有這麼堅定。還說徐峰他們被用盡了各種酷刑都不開口說話。惡警還說驛馬煉功的人很多,第一批書就是從北京運來的。又說你要是不說東西哪來的,就只好繼續關押,又說這事不歸他們管,歸國保大隊管(實際是610),說著就拿來一張上面寫著法輪功是××之類的要王琪簽字,王琪不承認也不簽。惡人便又換了一張沒有寫法輪功情況的單子,寫上住址姓名後逼王琪簽了字,之後繼續非法關押,和兩個打群架的男犯人同房關押,其間惡警不給吃飯不給水喝,不讓上廁所,逼王琪坐犯人的凳子(實際是靠牆的兩排冰冷的水泥台階)。王琪不承認自己是犯人,就是不坐犯人的凳子。最後惡警命令那兩個男犯強迫把她按坐在水泥台階上。晚上一警察在外屋床上值班看守。在王琪多次強烈要求下 ,最後才讓上廁所。
三:所長又想單獨升級迫害
第二天一早,所長與司機兩人悄悄的(沒讓別的警察知道)把王琪轉到國保大隊當面交接,國保的兩個頭頭商量後說此事不嚴重等等,最後也沒接成。所長說:沒人要,拉回去找公安局的局長。於是就繼續把王琪非法關押在南街派出所。
四:強迫學校開除
一個瘦高個的惡警(此人自始至終參與此事,多次恐嚇王琪,他沒有穿一般的制服,而是穿黑色的休閒的內部衣服)打電話叫來明鑫學校校長馮小明(電話0934─6462168),用強迫恐嚇高壓逼使該學校校長同意不再讓王琪到學校上課。
五:公安局局長也來參與迫害
不久過來幾個國保大隊的警察,其中一個女的、一個男的做筆錄,又問了住址、姓名、年齡等後,又是照相,又是強拉著王琪的手按指紋,一連好幾頁。拿走後,南街派出所叫來公安局曹局長,他也又問家住甚麼地方。王琪不說話。曹局長叫囂:不說馬上送監獄,出不來,打死沒人管,直到說出為止,還不用自己動手,叫犯人去打就行。王琪義正詞嚴的說:我不去,這不是我去的地方,我要回家。
六:欺詐親屬
下午時,南街派出所的惡警用搶來的王琪的手機(因手機存有家裏姐姐、舅舅的電話)叫來王琪的舅舅,花言巧語欺騙她舅舅、舅媽,問清家庭地址、姓名、家裏幾口人等後,迫使她舅舅拿來五百元贖人。
後來才明白,惡警們用欺騙的手段打電話找到王琪的舅舅的。他們用搶來的手機,查出裏面的儲存號碼,先給王琪的堂姐打電話,王琪的堂姐問她妹妹的手機你怎麼拿著?他們欺騙說是撿的,還說:順便做個好事,手機也不賣給別人了,你只要請我簡單的吃一頓飯就行。還說要是不方便,你就把你妹妹的家在哪兒,叫啥,電話號碼是多少,是哪個村的說給他,他是司機 ,可以親自送去。堂姐想現在還有這樣的好人,就高興的說了。之後他們就掛了電話。王琪的堂姐再打過去電話問,他們不接。
他們又給王琪堂姐的父母打了好多次電話,先是說李亞茹你們認識不?又說了幾個人姓名問知道不,最後說王琪你們認識不?她家的電話號碼是多少?王琪真名叫啥等等。
期間他們又給王琪家中打電話騙說王琪借了他們的錢不還,他們扣了她的手機,你們過來拿上多少多少錢把手機拿回去,我們在西峰的小十字等你們。家中母親說手機不要了。他們這才說我們撿了個人你們要不要?王琪弟弟再打過去電話他們就再也不接了。
後來他們找到王琪舅舅的電話,也騙他們說撿了一個包,讓他們拿上500元在西峰小十字取包。王琪的舅舅、舅媽到小十字不見打電話的人。舅媽著急懷疑王琪是被壞人綁架了,就商量之後到就近的派出所報案。就近的派出所正好就是南街派出所。報案中說是失蹤的一個姓王的女孩,警察說有一個叫王琪的女孩在這裏。舅媽說就是的。
七:逼迫簽字,勒索錢財
下午時分,派出所門口來了許多常人高喊著罵著要南街派出所處理好他們的事(民事糾紛),還來了許多辦身份證件的人,吵吵嚷嚷的,警察們束手無策,惡警則還肆無忌憚的逼著王琪說出家庭住址,家中父母弟妹的名字,文化程度等。落實後又逼著按了手指紋。最後那個叫郭平的警察訊問筆錄,威脅說你不要再發東西了,強迫王琪寫了一個證明:因我包裏裝有法輪功的資料而被110抓到南街派出所等,並保證不去發資料,還簽了字。讓王琪的舅媽也寫了一個保證:證明外甥女王琪的包裏有法輪功的資料而被抓到南街派出所,現在他們已領回家。也簽了字。南街派出所的惡警要王琪的舅舅交五百元,舅舅只有三百元。最後就被勒索了三百元才把王琪領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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