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沒有了「迫害」的執著,尤其是「怕被迫害」的執著,那迫害也就永遠不存在了,因為大法的原則不允許,師父不允許,宇宙的法理不允許,邪惡的舊勢力也決對不敢幹。我個人認為,這是徹底結束迫害的有效方式。這也就要求我們大法弟子作為一個整體,要放下一切人的執著,做一個堂堂正正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師父在《對澳洲學員講法》中也提到「容易受到迫害」的問題。我理解,從明慧發表的文章看,我們整體還存在很普遍的「怕被迫害而保護自己」的執著,這正是我們應該修掉的,應該普遍引起重視的。
世界各國的大法弟子都為結束這場迫害,做了並且還在做著自己應該做的,比如:人權聖火、國際追查迫害法輪功組織、訴江案等。但是大法弟子的主體在中國,真正要結束迫害,還得中國大陸的大法弟子行動起來,利用公開的人間形式,揭露邪惡,制止邪惡。
人間的法律也不只是給人用的。就目前來講,我認為可以借助於法律,也就是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六一零」,使中國大陸民眾人人都知道迫害的邪惡,人人都敢公開談論法輪功受迫害問題,在飯桌上、聚會時、工作中。在大陸,我們沒有如何公開的講真相的方式,法庭幾乎是我們公開講真相的唯一的公開場所。在以前的八年中,在法庭出現的時候,幾乎我們都是被邪惡非法審判,那麼現在我們反過來去控告邪惡。這本身就是很好的講真相的方式,想必對世人的得救、窒息邪惡都是很有效的。
還有,目前出現的一些事件也說明是有這方面的條件的,如:原公安部長周永康被常人起訴,正式被北京中級法院立案,前新華社副社長李普也提出在中國大陸應該有個人或團體訴江的問題。
要達到在中國大陸訴江真正產生實效,需要大法弟子的配合與協調,用正念支持,去掉各種人心,尤其是怕被迫害的人心。迫害本來就是不應該發生的,而且將來也不會再發生這類事情,這是師父要的,我們應該好好去做。我覺的我們一定可以做到,也一定能做好。
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