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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島市綏中縣政法、公安不法官員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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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四日】自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政法委書記許國秋、六一零辦公室(現在稱「維穩辦」)主任王海軍上任以來,政法、公安系統繼續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邪惡的迫害。迫害的主要執行者是國保大隊長李長華、副大隊長劉忠和、國保大隊警察劉喚雨、郉蟬(女)等。

一、配合錦州鐵路公安處對李曉豔、周迎春進行非法抄家

李曉豔、周迎春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被錦州鐵路公安處綁架並非法劫持在濟南鐵路看守所之後,十二月十九日,李長華先到李曉豔母親家,隨後劉忠和、劉喚雨及錦州鐵路公安處多名不法警察入內,進行了非法抄家和錄像。當被告之「這不是李曉豔家」時,不法警察依舊行惡。搶走李曉豔母親家大法書籍和資料、大法師父法像、小VCD一個、大插排一個、李曉豔和妹妹的照片若干、收藏的寫有「法輪大法好」的百元人民幣十五張,李曉豔的通訊錄和夾在通訊錄中的二百元錢。

之後,一行人又對周迎春母親家進行非法抄家,一無所獲而歸。

雖然李長華一再聲稱他是無奈「配合錦州警察」,但錦州警察要抄的是李曉豔、周迎春家,李長華卻把他們帶到了二人母親家,其主動行惡程度可見一斑。此事對兩家老人造成了極大傷害。李曉豔母親和周迎春的父母都已七十多歲,周迎春的父親還臥病在床,七旬老人受到嚴重驚嚇。

李曉豔、周迎春日前已分別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和兩年,現在被非法關押在濟南第一勞教所(即淄博王村勞教所)。此次對兩名大法弟子和家人的迫害中的直接責任人不僅是錦州鐵路公安處,也包括綏中政法委、六一零辦公室、國保大隊負責人。

二、對實驗小學教師大法弟子黃麗華進行綁架、非法拘留和抄家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黃麗華在綏中劇場附近「小六複印社」打電話,並給複印社內一男一女講真相。從複印社出來後,在大街上被一一零指揮中心四、五名不法警察綁架到機場派出所,據稱是有人舉報(複印社中當時有四個人),不法警察給黃麗華銬緊手銬,把她手腕勒破導致手青腫,左臂連帶頸椎疼痛、麻木多日,二十多天之後左手仍舊麻木。機場派出所一警察(警號953195,黑臉、大眼、高個)出口謾罵法輪功師父,並緊捏黃麗華已被手銬銬的腫痛的手進行迫害。隨後,李長華、劉忠和、劉喚雨趕到,李長華撒謊說「局長要找你談話」、企圖以此謊言將黃麗華誘騙到看守所,被識破後,用暴力把黃麗華綁架到看守所,黃麗華不配合,遭到李長華的打罵。不法警察始終拒絕通知黃麗華家屬。在綏中看守所,黃麗華拒絕非法搜身,遭到看守所管後勤的惡警金寶庫的打罵、以及暴力搜身。

黃麗華的丈夫聞訊後受驚嚇心臟病發作。

第二天,李長華、劉忠和等四名警察對黃麗華家進行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和資料、錄音機一個、郵票信封若干、充電式手電筒一個。黃麗華被非法拘留多日,以絕食的方式抗議非法迫害。

三、對大法弟子田紹豔進行構陷,施行綁架、非法抄家、勒索錢財、拘留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田紹豔去政法委交涉因修煉法輪功而被剋扣工資的事,讓王海軍幫忙找大法弟子被非法勞教期間不影響退休金的文件。王海軍一邊問田紹豔的姓名、單位一邊找紙要做記錄。這時從門外進來一個男子手拿著一張傳單,王海軍問田紹豔那張傳單是不是她帶來的?田紹豔回答「不是」,一會兒公安局國保大隊李長華、郉蟬、劉忠和等四人進來就強行把田紹豔帶到家裏,進行非法抄家,搶走大法經文一本、日曆兩張、護身符十幾個、煉功錄音帶兩盤、歌曲磁帶一盤、自動翻轉放音機一個、郵票和信封若干。然後強行把田紹豔拉上警車。李長華並對田紹豔進行了毆打和辱罵。到看守所之後,李長華說:「象徵性的呆四、五天,這已經是對你最大的照顧了。」劉忠和拿了兩張紙、不允許田紹豔看內容就要求簽字,遭田紹豔拒絕後,郉蟬和李長華強行拽著田紹豔的手按了手印。田紹豔說:「這好像楊白勞的賣身契」。李長華等人哈哈一笑。田紹豔被非法關押七天。綁架當天,田紹豔的女兒被國保大隊騙了五百元錢,並造謠說:「你媽後半夜兩點半進政法委挨門發傳單,交罰款五百元,如果不交就勞教三年。」收錢的是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劉忠和。

整個迫害過程沒有任何藉口和理由,所言都是編造的,沒有一樣是事實,連送拘留的單子都不敢讓當事人看。

四、近期參與迫害大法的不法官員和警察

政法委書記:許國秋 13464516669 6138955, 6123475(辦)
610辦公室(維穩辦)主任:王海軍 6131710(辦)
政法委副書記:張振民(女兒名叫「張佳」,在綏中土地儲備中心工作)
公安局局長:郝萬國
國保大隊大隊長:李長華6122876(辦) 13700196626
副大隊長 劉忠和,警員劉喚雨、郉蟬
機場派出所不法警察:警號為953195,姓名待查
綏中看守所後勤:金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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