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她有幸得法,看完一遍《轉法輪》後為書中玄奧的哲理、超常的科學所折服,便時刻按書中所寫的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逐漸的心裏亮堂了,身體也好了,年輕的感覺找到了。健康的身體,家庭的美滿,不再是嚮往和渴望,而是現實。自己受了益也別忘了別人,她告訴別人法輪大法好,以自己的親身受益,向所有的世人講述自己得法後的美好。
99年7.20迫害開始,眾多的法輪功弟子通過得法後,自己身心受益的情況,前仆後繼紛紛去北京上訪,向國家的高級職能部門──信訪辦,去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面對著多種困難,黃淑儉依然踏上了上訪之路。當時警察和便衣紛紛出動,在去往北京的途中,嚴加盤查,鐵路、公路都有關卡,她在途中被劫持,送回當地派出所。回家後,丈夫對她所作所為非常不理解,又打又罵,她對此沒有感到委屈,反而耐心地給丈夫講清真象。火冒三丈的丈夫被她說服了,表示不再干預她了,有時間也看書,對她提出的要求學法、煉功都很支持。就這樣,家裏的環境改變了。
2001年黃淑儉與同修去發真象資料,被前衛鎮派出所綁架,所長聶鳳彬、揣洪偉,當即給政保科王福臣打電話,領功請賞,說:「我們抓兩個法輪功,你不是說抓一個給三千嗎?兩個你就給五千吧!」王福臣答應說:「馬上就到。」他也得到上面領功請賞啊!聶鳳彬很開心。他皮笑肉不笑地說:「你們兩個每人拿出200元,我就放你們回家。」黃淑儉正告他:「一分都沒有。」使聶鳳彬上面領賞,下面勒索的計劃破滅了。之後他們把黃淑儉送到看守所迫害。王福臣、張希文對黃淑儉大打出手,逼問真象資料來源,打得她遍體鱗傷,腰部和腿上的青紫都連成一大片,胸部出氣都很痛。張希文將手銬壓至最小的限度,使她雙手的血液都不能流通,直至暈倒才放手。由於她堅持修煉,絕食抗議,在綏中縣刑事廳被非法秘密開庭,審判長李冰靜、費文軍、書記員陳頂等三人,當進行到讀證人證詞時,審判長問:「黃淑儉你聽清楚了嗎?」她很堅定的回答:「我聽清楚了,能有人收到我散發的真象,正是我要達到的目的,因為他們不了解真象,包括你們。」當場的人們都感到驚奇,這法輪功是甚麼力量?在這種情況下不為自己開脫,還敢義正詞嚴了不起!審判長宣布判決:「以誹謗罪判處黃淑儉有期徒刑二年半。」室內異常寂靜,黃淑儉不慌不忙指問審判長:「我是一個農民,對國家的法律不太知道,請問在甚麼情況下誹謗罪成立?我誹謗誰了?造成甚麼後果了?做為審判長,對你所做出的判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你們這是開法律的玩笑,這是無中生有,法律被你們踐踏得分文不值。」審判長惱羞成怒:「誹謗罪是經上面決定的,我管不著,休庭。」
2001年9月13日,黃淑儉被送到大北監獄,在監獄裏受到非人折磨,如:長時間強制勞動,每天勞動時間長達14──15小時,強制洗腦,包括看誹謗大法的書、錄像帶,定期寫思想彙報,長時間強行灌食鎮靜藥破壞神經,導致神智不清,兩眼發直,記憶力減退。
2003年4月釋放回家,派出所所長聶鳳彬又多次到她家進行騷擾,而身份證長時間扣押。10月聶鳳彬、揣洪偉帶領20名惡警,不容分說強行綁架黃淑儉,黃的丈夫、兒子抵制迫害,惡警一擁而上,把父子按倒在地戴上手銬,送到縣公安局,將黃淑儉綁架到興城洗腦班。所長聶鳳彬做賊心虛,逼迫黃淑儉的丈夫、兒子,寫「此事以後不上告」的書面材料,並按上手印,才放他們父子回家。
2004年2月9日,是黃淑儉二兒子大喜的日子,親朋好友相聚自然是喜慶有餘,其中一長春的親戚與黃相互談天,黃淑儉向其講了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讓他了解了大法的真象,對大法有了新的認識。其親屬臨行時,就帶了幾片真象光盤與講法錄音帶。2月10日在山海關火車站被搜出,當晚11點,前衛派出所毛庭廣等三人強行將黃淑儉帶走,送往綏中縣看守所,原本大喜的日子,卻被「人民的公僕」上演著一出醜陋的惡劇。
在2001年黃淑儉第一次被綁架的途中,王福臣、張希文和一個姓常的幹警,在前衛鎮老宋家飯店吃飯時,看守黃淑儉的是姓常的幹警。黃淑儉向其講清真象,他毫不在意,好像甚麼善惡與自己的所作所為無關。常某在2002年送大法弟子去馬三家的途中出了車禍,至今還拄著拐。
奉勸正在行惡的人們,不要迫害大法弟子了,停下來思考思考吧!古人孔子在「三字經」第一句就講:「人之初,性本善。」可見善是人生之本。不要以為善了吃虧,惡了可以橫行霸道。其實人若失去了善,那麼他就失去了人生最基本、最珍貴的生存因素和選擇,而且因做惡而給自己造下的無數罪業,都得自己去償還,所以哪個作惡多端的有好下場?不能只看眼前一時啊。迫害大法,天理不容,所以所有參與迫害大法的人都積下了如山如天的罪業,要償還乾淨很難啊!趕快抓緊時間將功贖罪吧,善待大法就是善待自己的生命!希望所有到目前為止參與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在你們生命的懸崖邊上好好想一想,重新選擇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