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繼瓊,女,60歲;楊繼友,女,57歲;遊學文,女,62歲。都是新津縣新平鎮寶墩村人。因他們堅持信仰,堅修大法屢遭迫害。
2000年12月27日她們進京證實大法,12月29日在天安門廣場被北京惡警銬上手銬,拉上警車押至成都駐京辦。途中一警察用拳頭專打她們的眼窩。12月29日下午,遊學文、楊繼友被強行押往天津,天津派出所警察打、罵,用穿著皮鞋的腳踢遊學文。晚上1點左右,又將她倆拉回成都駐京辦。楊繼友被非法搜身時搜走500元人民幣。元月2日他們三人由新津公安彭樹全(當時為新津縣五津鎮派出所副所長,現為新津公安一科副科長)和一青年幹警押回新津,先關押在新津太平派出所。他們三人在這裏被警察打、罵、踢、打耳光。後被非法拘留,非法抄家、罰款……。楊繼瓊被關押50天,被罰款3000元,公安強行其家屬用房子抵押。抵押紙至今未退。
楊繼友被非法關押15天,罰款6000元,未打收條。
遊學文被非法關押16天,罰款2400元。
蔣彬,女,49歲,新津縣新平鎮董大橋村村民。
修煉法輪大法前,患胃下垂、胃出血……。20多種疾病把她折磨得生不如死。1997年修煉大法,極短時間內所有病奇蹟般痊癒。因她堅持信仰屢遭迫害。
1999年7月迫害開始時,該鄉派出所所長於生良就到她家逼她放棄修煉被她拒絕。因她堅持修煉,於生良強行沒收她家房產證、本人身份證。
2000年3月16日,蔣彬進京證實大法,20日被押回新津縣五津鎮派出所,被非法關押15天,罰款4000元。其丈夫(常人)送禮1300元。
2001年6月27日她兒子進京證實大法,被送回新津。鄉綜治辦主任魯軍、大隊長劉術全要她拿出10000元,否則送縣公安局,縣公安回話:要錢不要人。他家堅持不給,結果,兒子關押在新津縣五津鎮派出所5天,強收200元。蔣彬被新津城西派出所關押兩天一夜,強逼交500元,被打耳光打的口裏鮮血直流。蔣彬說他們(執法人員)違法,鄉大隊3隊隊長說:整你們法輪功沒有法律,我說了算。
2001年7月,民警鄭玉和綜治辦主任魯軍又到她家,叫她不修煉獎給100元。見誘騙不成,兩個民警持槍把蔣彬和另一功友押到城西派出所關押5天4夜。惡警逼他們成天干苦活。為了能讓她回家,她家屬又送禮1000元。
2003年6月,大隊書記、村長一行10人闖入她家非法抄家,抄走兩台收音機。她被銬上手銬在城西派出所非法關押3天2夜,將手反銬在樹上。此次家屬又送禮350元。
派出所、綜治辦經常騷擾她家,直到2005年。
註﹕2000年3月17日在成都駐北京辦事處,兩個女大學生(到北京為法輪功請願的大法學員)分別在兩個單人間被成都武侯區3獸警強姦。只聽到女大學生在房間裏說,我的身子只有我媽摸過,接著不停的哭泣,大約半個鐘頭,3個獸警狂笑出了房間。16個關在此的新津大法弟子見證此事,且看見其中一個獸警胸前掛的牌子叫王濤。
(三)
王傳秀,女,53歲,新津縣新平鎮寶墩村村民。
97年喜得大法,極短時間內,身心發生了奇蹟般的變化。生產隊的人都說:她像換了一個人似的,煉功後身體好了,脾氣也改好了,家庭和睦了,鄰里之間關係也好了……。
2000年6月4日,進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被抓。在成都駐京辦被強行搜身,搜走現金580元。押回新津,在新津五津鎮派出所關押3天、拘留所拘留30天、罰款1000元。
2000年12月27日再次進京證實大法,剛到火車站,北京惡警叫她罵大法、罵師父。她說:我從小就不罵人。因她堅決不罵,而被拉上警車關押在成都駐京辦。6月2日押回新津,在城西派出所關押4天,又被她所在鄉政府罰款1600元,拘留30天,並被非法勞教一年。在成都轉運站迫害11天後,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勞教迫害,受盡了折磨。一年後回到新津一直受到鄉幹部的跟蹤、監視……。
(四)
黃朝芬,女,49歲,新津縣新平鎮寶墩村村民。
黃朝芬從小體弱多病,十多種病每天藥費幾十元,十多年來越醫越不好。98年修煉法輪功,極短時間內身體康復。
2000年3月16日她進京證實大法,被關押在成都駐京辦。新津兩公安人員去北京接人的飛機票強迫她丈夫承擔。被新津城西派出所關押15天,罰款10000元。交伙食費200元。
2003年9月和2005年11月因講真相、散發資料兩次被非法關押。農曆新年前,安西派出所要挾她丈夫交500元錢為條件,過年就不關押黃朝芬。2005年前一直被公安幹警或上門,或電話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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