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叫韓翠紅,以前因說了法輪大法的好處,被惡人劫持到鎮上,我當時還帶著一個不會走路的孩子。在鎮上,邪惡不讓我們上廁所,不給飯吃,還隨便打人。到了晚上不讓我們睡覺,竟然逼迫六、七十歲的老太太唱歌,不唱就動手打人。在那裏我被非法關押了十多天,向家人勒索1500元錢後才放人。
可是好景不長,惡警又將我丈夫朱軍民連人帶車的劫持,將他用大字形吊了一天一夜,並用電棍折磨他。後來將他轉到保定勞教所繼續迫害,經家人據理力爭,惡警陳貴星勒索2000元錢後才勉強歸還了車。
2、朱鳳昭,男,69歲,河北省保定市蠡縣、城關鎮新鄉村人,於1997年得法,身心受益。2001年5月10日,朱鳳昭被本村惡人舉報遭到非法抓捕,朱鳳昭不配合惡警,不寫保證書,被惡人張新穎等送到城關鎮繼續迫害。
次日夜,惡徒十餘人翻牆入戶對朱鳳昭家進行非法搜查,由於搜不到東西,竟將不修煉的家人帶走,理由僅僅是修煉者的家屬。
在城關鎮朱鳳昭受到嚴刑拷打,惡人魏小亮搧她耳光,用木板沒頭沒腦的打。有時逼人跪床欄杆,跪不住就是一頓毒打。惡人劉小玉更是心狠手辣,不讓家人送飯,送來的吃的他們也據為己有。
朱鳳昭被長期關在一間小屋裏,不讓上廁所,晚上將人銬在暖氣管上不讓睡覺。在這種非人的折磨下,朱鳳昭出現嚴重的病態反應,血壓220,嚴重嘔吐。家人去說理,惡人竟說:「人死了活該。」
在生命垂危時,惡人給朱鳳昭射了不明藥物,導致他上吐下瀉,在這種緊急情況下,惡人向家人勒索2000元錢才放人回家。朱鳳昭就這樣被迫害致死。
3、自99年7.20以來,我因進京上訪講真相,被邪惡非法關押在蠡吾鎮政府,受盡非人的折磨。當時男女老少被關在一間小屋裏,不讓上廁所,拳打腳踢更是家常便飯,惡警還逼我們罰跪、罰站、打掃、拔草、洗衣服、洗車,不服從的就往身上潑水、把家人送的飯扔出去還用腳踩,晚上不讓睡覺,經常砸門,任意審問、毒打。惡人不許家人看望,向家人索要財物。讓家人送飯卻勒索每日飯費50元。每位大法弟子被勒索10000元才放了人。
4、2000年5月9日,冉秀賢得知鄉村惡人欲對她進行迫害,便提前離開了家。可是家人卻受到無理騷擾和恐嚇。年幼的兒子經不住逼迫說出了冉秀賢的去處,惡警找到她後,新鄉村委會惡人王小新一把將她推倒在地,並劫持到派出所。由於冉秀賢不配合,五、六個惡警用電棍將她折磨的渾身青紫、疼痛難忍。他們還不許睡覺、不許上廁所,更不准煉功,每天罰做苦工,洗床單、掃地、拔草,毫無人身自由。經常罰站,或將人銬在房柱上,還用木板打冉秀賢的臉,後被罰款2000元。
蠡吾鎮副書記張新影、北王村書記蘆小年迫害70多歲的北王村劉志山15天,逼迫他唱歌,並勒索400元。
5、我是97年得法的大法弟子,得法前,我渾身是病,如關節炎、腸胃病、皮膚病、頭痛,嗜酒如命、落下半身不遂。學法後僅3個月,病症全部消失,身上無病一身輕。
99年7.20後,中共瘋狂的迫害我們,以前的煉功環境沒有了,我只好自己在家繼續學煉。
2001年1月7日,本村公安員李某帶著七個打手闖入我家,將我綁架到大隊部。村幹部們用各種邪理歪說對我進行欺騙和恐嚇,我不為所動。他們又找來蠡吾鎮610人員將我和本村另一同修帶走,在途中我尋找機會成功走脫。傍晚回到家,遠遠看到門口有兩人守候,有家不能回。
流離失所二日後,我進京上訪,沒想到信訪局已變成公安局,我被非法關押到天安門派出所,後轉到密雲看守所。在那裏邪惡讓我們在雪地裏坐了三個小時之久,然後分別審問迫害。
我被帶到四樓一間屋,一個姓黃的處長及另外一人先是對我進行洗腦攻心,沒有得逞便惱羞成怒,對我大打出手,先是用事先準備好的棍子打,棍子打斷了用椅子打,椅子打爛了又叫來4個人,將我按在地上,在脖子上繞一圈,用腳踩住另一端用力勒,那種痛苦可想而知。將我折磨昏迷後,惡人用膠帶封住我的口,鼻孔裏插上兩隻點燃的煙頭,被嗆昏後就用錐子扎手指甲、手關節、人中、下巴等部位,用刀割開褲襠將我的頭強摁到褲子裏,叫「裝瓜」,真是邪惡至極。在昏迷中惡警得知了我的地址,將我轉至駐京辦。被帶回到本地後,惡警陳貴星等人又對我拳打腳踢,受到非人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