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軍本來就不是一個好人,被人稱流氓警察,他道德敗壞,沒有人性,連他的同事在街上碰到,他都翻包,並關入看守所。多年來,不少大法弟子對他講真相,給他郵寄真相資料,他都不聽,為了完成邪黨迫害大法弟子的指標和任務,連法輪功學員不煉功的家人也抓捕判勞教充數,人性全無。
僅舉幾例:
1,黑龍江省樺南縣法輪大法弟子王紅豔(殘疾人),於2005年8月被劫持到佳木斯市勞教所非法關押,由於體檢,查出患有骨癌,被勞教所送回。但李軍仍將其關押在樺南縣看守所,不肯放人。
2,2005年1月14日下午4點左右,李軍夥同屬下王錦峰、黃曉冬、陳玉軍,非法闖入大法弟子劉淑賢、張友金(夫妻)家中,非法搜查,以翻出大法資料為名,將二人綁架,連去他家串門的大法弟子閆喜發一同抓走,家中只剩八十多歲的老母沒人照顧。這樣無故抓人的事,他經常幹,害得很多家庭妻離子散,飽受痛苦。
3,2006年7月4日下午,李軍、黃曉東等惡警非法闖入民宅,綁架樺南一對夫妻(丈夫不修煉)帶到公安局,威脅恐嚇夫妻二人:「現在只需交三千元錢,立即放人,否則送去勞教,還要挨打。」最後勒索兩千元錢。
4, 2006年7月5日,李軍、王錦鋒一夥不法之徒花錢買通佳木斯市勞教所,強行將大法弟子李成非法判勞教三年。這是自2006年6月15日惡警李軍第三次將大法弟子李成送佳木斯市勞教所。前兩次均因李成是殘疾人,手腳不太靈活,勞教所未收。當時惡警李軍就揚言「花錢也要把李成送去勞教」,並說已申請縣裏,縣裏同意給他撥錢送李成勞教。最終還是花錢將李成關入勞教所。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李軍已經犯下大罪,為國法與天理所不容,他的名字已經被收入國際互聯網《法網恢恢》的惡人榜中,編號是14338,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將其罪行備案,時機一旦成熟,必將訴諸法律,追究一切法律責任,把其送上正義的審判台接受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