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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樺南縣商錫平、程淑傑夫婦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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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3月28日】黑龍江省樺南縣商錫平、程淑傑夫婦是96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在修煉的幾年中二人一直按著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無論在任何一個地方都做一個好人。商錫平在工作單位基本每年都被評選為先進或標兵,在名利上不與人爭鬥,是一位公認的好人。

自99年7月20日法輪功遭到邪惡鎮壓後,商錫平夫婦二人多次被非法關押:商錫平曾被6次非法關押,強制勞教1年6個月;程淑傑被非法關押4次,最長時間達5個月之久,強迫勞教1年5個月。在上述被迫害中,不法人員對他們強行收取、扣押、詐騙錢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近三萬元,並雙雙被各自單位開除公職。

2004年9月30日,公安機關又以所謂「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將二人再次關押。在半年的非法迫害中,警方對二人進行起訴,法院先後兩次公開審理此案。在大量的事實和法律證據面前,兩次開庭審理二人均以無罪而勝訴。在此情況下,警方不是及早的糾正錯誤,依法作出公正的處理,挽回損失,而是向上一級所謂的執法機關申請處理辦法,企圖給他們強加罪名予以迫害。最後一次開庭宣判時,由於「執法人員」自知心虛,理虧,是不公正和不合法的,他們不敢公布於眾,也沒有公開宣判,而是集中了大量的全副武裝警察圍著法庭,不許家屬和朋友進入,硬是以莫須有的罪名強行給他們定罪,商錫平被判四年刑期;程淑傑被判一年刑期。

商、程二人多次被非法關押期間,惡警曾四天三夜不讓二人睡覺。對程淑傑提審時,惡警把其兩臂抻平吊起來,致使程的兩隻手紫黑,昏迷休克。

樺南縣公安利用一切機會非法敲詐大法弟子的錢財,例如利用送女大法學員勞教的機會,向被勞教女學員家屬詐騙每人400元現金;去北京劫回商錫平時,向其父母詐騙1500元;商被強迫勞教前,警方又向其妻程淑傑詐騙2000元,說是勞教所的伙食費(勞教所根本不收伙食費)。公安機關的宋殿林在2000年強行對法輪功學員索要的扣押錢款至今沒有退回,所有詐騙的錢財沒有任何法律手續,沒有任何收據。

參與迫害人員:區號--0454
樺南縣林業局公安局長:賈守會 單位:6685166 住宅:6267558 手機:13796365678
副局長: 林樹高 單位:6688811 住宅:6688666  手機:13512612566
國保科: 郭俊林 單位:6688115 住宅:6685343  手機:6938526
      任永傑 手機:13836692178
      桑景波 單位:6685600  手機:6928697
      宋殿林 單位:6687699  手機:13845491558
派出所所長:楊兆斌 6687800    手機:13945490265
片警:徐廣林、呂梁、尹岩、鄒峰、孔繁治、鄧濤、林青祥 單位:6686641
林業局黨委: 戴會民 單位:6685030 住宅:6687588 手機:139464675
趙福榮 單位:6685057 住宅:6685186 手機:13555024788
韓建軍 單位:6686261 住宅:6685298 手機:13349446777
林業局局長: 邰永治 單位:6685026 住宅:6678666 手機:1370454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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