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駱秀峰,男 44歲,2005年5月17日被蘭州公安局26處(即610)綁架,18日被非法抄家,被非法拘押在蘭州市第二看守所。
大法弟子張萍,女,36歲,2005年6月因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綁架到蘭州市第二看守所。
2006年4月5日,蘭州西固區法院對駱秀峰、張萍非法開庭審判,兩人在法庭上繼續講真相,堅信「真 善 忍」沒錯,堅信做好人無罪,堅信把法輪功的真相告訴給被謊言矇蔽的世人是最大的善舉。最後該刑事審判庭庭長陳健以證據不足,暫時休庭,讓檢察院補充證據。
駱秀峰、張萍在被送回看守所後,開始絕食反迫害,一週後被送至蘭州勞改醫院,進行強制灌食,至今仍在勞改醫院。
望蘭州大法弟子加大力度講真相,揭露迫害,齊發正念,多方營救同修,讓我們正念正行使受難的同修早日走出魔窟。
蘭州市公安局26處電話:(0931)8918907
蘭州西固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陳健電話(0931)7356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