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的一天,早上我騎自行車上班,那天天氣陰森森、霧茫茫,我一邊走一邊發正念。在轉彎處看好後邊沒車,剛轉到路中間,就聽「噹」的一聲,我被一輛汽車撞飛起來,當時頭朝下落在地上,但感覺就像落在床上一樣,一點也不疼,也沒害怕。
這時司機可嚇壞了,一個勁讓我上醫院,我說:「上醫院幹啥?也沒撞壞。我是煉法輪功的,不會有事的。你記住『法輪大法好』就行了,對你有好處。」我沒要他一分錢,他很感激。
司機走了,可我的自行車撞壞了,左小腿腫的褲子都脫不下來了,明顯看著已經骨折變形,可一點也不疼,能走能跳的。
沒過十天,我被片警抓入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我不論犯人、警察、還是看守人員我逢人就講大法好,讓他們知道真相。我自從邪惡迫害大法那日起,從來沒有過怕心,一貫面對面講真相。第26天,我正念闖出了看守所,腿也好了,一點毛病也沒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