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六一零」主任王在旭一夥人經常到該廠派出所傳達迫害大法弟子的「命令」,「指示」等。該廠派出所「六一零」副主任夏大學,雷擁軍等一夥更是積極配合公安局,充當迫害大法的先鋒。他們對定出的所謂「重點」全面實行監控,跟蹤,監聽家庭電話,非法拆取大法弟子和家人的私人來往信件,等等。
現將迫害情況綜合如下:
李雲合,男,一九九九年十月為法輪功去北京上訪。廠派出所通知重慶公安局,在重慶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後放回;
劉光瑜,女,二零零零年四月在該廠外面山坡上參加集體煉功,被綁架。公安局將她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對她進行了三十五天的迫害。二零零一年六月,警察在她家搜出師父的像,又非法關押她三十天並非法判她二年勞教送重慶市茅家山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三年五月才回家;
劉自金,男,於二零零零年四月在該廠外面山坡上參加集體煉功,被綁架後關押在涪陵看守所三十五天。二零零一年九月受到無理處分,扣發該廠補發的退休金每月六十多元至今;
張素昌,女,二零零零年四月在該廠外面山坡上參加集體煉功,被綁架並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三十五天;
張繼梅,女,二零零零年四月在該廠外面山坡上參加集體煉功,被綁架並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三十五天;
代國權,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非法抄家,搜到大法資料,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三十五天的迫害;
陳雲清,女,二零零一年五月在重慶粘貼真相,被非法關押在重慶某看守所,後又被非法判勞教,被非法關押在重慶茅家山遭受迫害,半年後保外就醫;
二零零一年新年期間,被該廠(派出所)無理定為重點,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一月多的迫害,節後才放回家。二零零二年八月,惡警察無理懷疑李渡鎮真相是她所為,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數月,後被非法判刑三年,送永川監獄繼續遭受迫害。二零零五年回家,現被迫流離在外;
張學聯,男,二零零一年六月因送大法資料,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十五天和扣發工資一年,每月只發生活費一百八十元;
任緒珍,女, 二零零一年六月因送大法資料,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十五天;
周雲清,女,二零零一年六月被公安無理懷疑與資料有關,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十五天迫害;
劉書,女,二零零一年六月被公安無理懷疑與資料有關,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十五天的迫害;
徐世碧,女,二零零一年六月被無理懷疑與資料有關,被關押在涪陵看守所十五天;
唐可余,女,於二零零一年六月被無理懷疑與資料有關,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十五天。二零零二年八月,被惡警非法抄家時搜出大法資料,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一個月並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在重慶茅家山女子勞教所繼續遭受迫害。二零零三年八月回到家。
李志雲,男,二零零一年因告訴朋友(常人)公安局抓人,為此也被送涪陵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並扣發工資一年共七百多元;
劉緒守,男,送大法資料走在馬路上,被非法劫持到涪陵看守所關押十五天,並被扣工資一年,每月只發生活費一百八十元;
吳家淑,女,二零零一年六月被無理懷疑與資料有關,被送涪陵看守所關押十五天;二零零二年八月無理懷疑她與李渡鎮粘貼資料有關,強行綁架到涪陵看守所關押八十多天。後正念闖出。
王友珍,女,二零零二年八月被非法抄家,搜出大法資料,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三十天的迫害;
李如光,男,二零零二年八月被非法抄家,搜出大法資料,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三十天的迫害;
夏雅瓊,女,二零零二年八月被非法抄家,搜出大法資料,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三十天的迫害;
侯達軒,男,二零零二年八月被非法抄家,收出大法資料,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三十天的迫害;
劉定陽,男,被惡人舉報,惡警在其家中搜出大法資料,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三十天的迫害;
張定英,女,被綁架後現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迫害。
李德普,男,被綁架後現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迫害。
胡朝敏,女,惡警對其非法抄家時搜到師父新經文,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三十天的迫害;
陳定玉,女,惡警對其非法抄家時,收出大法資料,被非法關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三十天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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