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德芳被邪惡之徒2006年6月9日冤枉判刑三年後,正在范德芳和家人不服判決上訴期間,邪惡之徒一方面在范德芳被關押於大渡口區看守所期間脅迫大渡口區看守所內與范德芳關在一起的人威脅她別上訴,另一方面在6月26日邪惡之徒還未等她上訴結果出來時,就突然把她非法送往永川監獄。范德芳這麼迅速地被轉移走,很明顯邪惡之徒是在躲避著甚麼,好像害怕范德芳泄漏甚麼情況似的。看守所內有人曾私下裏悄悄告訴范,說就是范在保外就醫期間,向外界透露袁素仙是被迫害致死的,從而大渡口區公、檢、法 對她非法判刑的。
同時在她的判決書(見附頁)中,很明顯是再一次冤枉了她,要強行對她判刑:
1.首先她們把人搞錯了:在那天她和袁素仙到大渡口區看她姐姐時,她穿的是黑色衣服,而袁素仙穿的是格子衣服,判決書中作證的證人證明穿格子衣服的人正在向路人散發大法真相資料。而散發真相資料是公民的言論自由,應該受到憲法保護。
2.當時從她身上沒有搜出一張法輪功真相資料。而判決書中稱搜出11張真相資料。
由以上情況可以分析出:由於袁素仙被迫害致死,所以重慶市大渡口區公、檢、法為掩蓋真相,逃避國際上真相調查委員會的追查,從而三方一起聯手將袁素仙的一些行為強行安在范德芳的身上,當然這些行為沒有任何違法之處,惡人強行判決范德芳,同時迅速轉移走范德芳至永川監獄。范德芳已74歲高齡,還有被非法關入牢獄三年折磨,後果難以想像。
正告重慶市大渡口區公檢法三個部門的有關犯罪人員及時糾正你們的犯罪行為,早日澄清范德芳的冤情,否則你們遲早逃脫不了最後對你們的正義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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