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我和孩子一塊出去貼真相資料,在回來的路上,孩子突然對我說:「媽媽,我摔斷了胳膊,其實是因為沒有把紅領巾燒掉。」我一愣,想起了此事:
在孩子出事的前幾天,學校統一發了「紅領巾」,老師說,誰如果不戴就在外面站著,孩子覺得很為難,往家裏拿吧,又怕我說他,不戴吧,老師又不讓進教室。所以,孩子放學後就把「紅領巾」藏在大石頭底下。我丈夫去送孩子上學時,發現別的小朋友都戴「紅領巾」,唯獨我們的孩子沒戴,就覺得奇怪,回家說這事,孩子才說了實情。我知道後,和孩子一起把「紅領巾」拿回了家,接著給他的班主任打了電話,給班主任講了三退的形勢。最後我說:我不能去害孩子,我們不加入此組織,我們不戴「紅領巾」。他的班主任聽了後說:不戴也行,但二年級不一定是我教,還是把「紅領巾」留著吧,省得再買。就這一句話,我當時沒有燒掉,把它放在抽屜裏了。結果被邪惡鑽了空子,給了它行惡的機會。
教訓是深刻的,我深知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責任重大,這就要求我們事事都得做好、做正,正念正行,一思一念一言一行都不能忽視,要時時刻刻在法上修。我找出了自己的不足和漏洞,加強學法,不斷的發正念清理。我現在的環境也好了,我婆婆家的大紅「十字架」也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