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齊國英,是黑龍江省集賢縣大法弟子,98年10月得法修煉,修煉大法後我受益很大,一身的病全好了,知道了人活著究竟是為了甚麼,從那時起我才覺的活的有意義了,有希望了。可是這樣的好日子只有半年,中共打壓開始了,不讓修煉,不讓做好人了,我實在是不能理解這樣好的功法怎麼能不讓煉呢?可我當時只有一個想法,我一定要修煉下去。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晚上八點多鐘時,集賢縣前進派出所所長和縣公安局政委耿振東帶十多個人,在沒有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對我家進行非法大搜查,搶走一本《轉法輪》和一些大法真相資料,強行把我帶到前進派出所非法審問,問真相資料的來源。他們見我不說,就要打我。這時我的姐姐、姐夫到前進所,我的外甥又給他們打電話。所長大叫:「今天本想打死你的」,然後叫幾個警察強制給我戴手銬子,又親自把我送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當時已經晚上零點了。
到了看守所,號室的環境非常不好,鋪上、地下都住滿了人。有一個人起來問我:你犯了甚麼罪?我說我沒有罪,我是好人,我是煉法輪功的。
第二天他們又來到我家進行第二次非法大搜查,把我家的東西翻的到處都是,共搜了三次。第三天又對我進行非法審問,耿振東說:四大班子的人都來了,說一說你的資料哪來的,我說沒有人給我。這時他們又是大呼小叫又是拍桌子的,耿振東說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煉的。這時我想起來給他們講大法的真相,講我煉功後受益很大一身病都好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他們有的願意聽,有的不願聽。
這樣一連審了四次。第四次非法審問時,他們看我還和以前一樣不說,耿振東叫來一個人,問我認不認識他,我說不認識。我明白了他們企圖用被迫害沒有守住心性的同修來加害於我,耿振東說:「你好人死在證人手了,判你三年勞教下去吧。」
過了幾天,我家人來看我, 見到我就說些不讓我煉功、不讓我學法的話,我知道他們又向我的家人施加壓力, 然後讓我的家人給我施壓。家裏一週看我一次,每週都讓我寫三書。我告訴我家裏的人:我修煉大法身心受益,你們都知道,我不能做對不起師父的事,不能說對不起師父的話。
在迫害中一天晚上我發燒不能睡,又出現了以前的病都反映,身體很難受,一連8天不能入睡。我的外甥和耿振東說讓我上醫院看病,那時我已經不能行走了。
可是耿振東還派了兩個武警持槍看著我,到醫院後他倆在我身邊一邊一個。大夫看了說人都這樣了,還看著幹甚麼,這人隨時都有死亡的可能,心臟病很重。醫生在我的嗓子裏抽出40毫升的膿來,開了藥。
就是這樣,他們還是不放我,又把我送回看守所。第二天縣裏的「610」齊偉東和耿振東等四人對我進行非法審問,強迫我寫保證書說不煉功的話。我說:我煉功受益你們都知道,我來這裏時可不是這樣的。耿振東聽了很生氣。在2002年9月28日我的外甥寫保證書,給吳華1000元錢(沒有收據),交了伙食費,把我送回家。
2005年11月初,縣裏「610」和前進派出所10多個人兩台警車又來到我家,當時我不在家,問我丈夫我去哪了。我丈夫說,我倆打架她就走了。因為他們經常到我家騷擾,又不管白天黑夜的打電話,我婆婆在驚嚇中,心臟病發作,一病不起,於2006年3月去世。
2006年的9月28日晚,前進派出所的劉所長領四個人,沒有任何證件,又一次對我家進行非法搜查,收走師父的法像和大法書還有一些真相資料,還有一台切刀,把我家的東西翻的亂七八糟的,到處都是。當時我不在家,我丈夫受打擊心臟病發作。
就在我丈夫心臟病發作的情況下,耿振東還命劉所長把他劫持到公安局審問,讓他說我在哪,讓他交5000元。我丈夫說他沒有錢,也不知道我在哪。到了晚上12點鐘才讓他回家。
為了不遭受迫害,我被迫流離失所,到今天我還在外地不能回家。在這裏我想對那些還在迫害大法的人說一句:善惡有報,不要再迫害大法弟子了,給自己留條後路,選擇一個好的未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