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邪惡中共和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有一天,鄉政府人員李福全把我叫到鄉政府,威逼我和全鄉的學員寫不煉功「保證」,並威脅說不寫就勞教三年。我不寫就被非法關押到和盛鎮派出所,惡人到我家抄走一本大法書和一套師父的講法錄音帶,強迫我兒媳替我寫「保證」。
我於二零零零年冬天到北京上訪,鄉政府人員夏雙華逼我兒子一起到石家莊火車站把我截回。
二零零一年四月初,我和幾位學員順利到達北京天安門,幾個惡警搶走我們的橫幅,把我們非法關押到派出所。我被一男子塞進小車後面的行李箱,只能彎曲身子縮在車廂裏。我被拉到了成都駐京辦被脫光衣服搜身,沒收了我的兩百元錢。我們被關在只有兩塊木板的小屋裏,有時不給飯吃,三歲的小孩子餓的直哭,上廁所也不允許。惡人見我煉功就朝我胸口狠狠的打幾拳,我差點摔倒,接著又打耳光,臉頰被打的火辣辣的,耳朵嗡嗡直響,他們強迫我半蹲不能動或長時間站立並抬平雙手,三個惡人拽住我的胳膊把我連拉帶拖摔在地上,然後把我雙手舉上頭頂銬在鐵架上,我只能腳尖著地。不知過了多久我才被放下,取下手銬時,我的手烏黑,腫的像饅頭,手指完全沒有知覺。約一個星期後,我被非法押回成都戒毒所。兩三天後,溫江公安人員冷俊清將我關押到拘留所十五天,後又關押在看守所三十天。我被強迫刮銅絲線,不簽字就遭長時間淋雨、辱罵。回家後發現家裏被鄉政府頭目李候澤(音)、夏雙華等抄的亂七八糟,家具都被搶走,惡人還挖走田裏價值一千五百元的樹苗,連兒子的家也被抄光,最後還勒索我兒子兩千元現金。
二零零一年六月底,李福全威逼我和幾個學員寫不煉功「保證」,我們和家人都不寫就被非法關押一星期。徐棟良等人非法監管我們,強迫我們曝曬、除草,四個晚上通宵把我們雙手銬在樹上,說是讓我們餵蚊子。
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六日,我去和盛鎮趕集,楊碧群等人把我抬上警車關到派出所,強迫給我照相。三個惡人把我打的口吐鮮血,又把我的雙手銬上,不讓吃飯,給我灌輸誹謗大法的錄音。
有一次我去看望哥哥,惡人立即把電話打到哥哥家騷擾,還把我的照片貼在我哥哥的辦公室裏。李福全等人長期監視、騷擾我,有一次對我兒子說:「你媽再說法輪功好就拆你們的房子、收你們的車子。」
二零零四年三月,李福全打電話給我兒子說讓我到新津洗腦班「學習」,我兒子兒媳都不答應,他們就經常打電話騷擾,弄的家人擔驚受怕、不得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