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從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傳出以來,洪傳全世界80多個國家和地區。「真、善、忍」的法理深入人心,所到之處為那裏的人們帶來了幸福和健康,獲得世界各個國家的2000多項褒獎和支持決議。《轉法輪》等多種書籍被翻譯成30多種語言版本在全世界公開發行,成為全世界暢銷書之一。1999年以後,法輪大法學員因為在嚴酷的迫害下還堅持和平理性的向全世界人講真相,告訴人法輪功的美好和正在被迫害而四次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特別是,國際教育發展組織於2001年8月14日在聯合國會議上的正式聲明指出:「中共當局並企圖以今年一月二十三日天安門廣場上的自焚事件為證據來誣陷法輪功。然而,我們得到一份自焚事件的錄像分析卻表明,整個事件是由政府一手導演的。」這些事實卻被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政府刻意隱瞞,目的就是要繼續矇騙中國人,不讓人們知道是政府在撒謊,讓這場迫害繼續下去。在這種環境下,從政府機關到公、檢、法,直至各地區各單位全部以江的授意為指令,漠視、無視國家法律,對法輪功修煉者犯下滔天罪行,對無數幸福家庭肆意破壞。
下面就請看成華區政法委610和雙橋辦事處綜合治理辦公室610(以下簡稱成華區610和綜治辦)對這個家庭的公然破壞:
1999年大法被誹謗迫害後,兩個女兒因為不隨大流說謊,堅持修煉,相繼失去了工作。好容易找到飯碗,家裏又添了一個活潑可愛的小孫女,一歲了。老倆口才稍微寬了點心。
2005年8月,綜治辦薛勇找劉莉要「保證」未得逞。2005年9月6日,趁大女兒正獨自在美甲店上班,綜治辦主任薛勇帶幾個人將劉莉綁架到新津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實為專給法輪功學員洗腦的中心,以下簡稱新津洗腦班)進行迫害洗腦,直到2006年元旦前才放回,目的就是要得到劉莉不修煉的「保證」。
可憐的兩位老人本來身體就不好,又幫著帶孩子,受到這種打擊,母親病倒了。劉瑩和父親先後去了市人大、市政府,那些政府機構的工作人員都推說讓他們去找區上解決。他們又去了成華區政法委找到科長王玉,了解到是她授意街道辦這麼幹的。
在劉莉被非法關押期間,薛永和梁集貴還不停的打電話威脅恐嚇劉瑩夫婦,要他們寫保證,不准他們住在父母家,對他們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壓力。
2006年4月25日,大女兒剛回家四個多月,二女婿陳英俊上班剛出門,就被綜治辦薛勇、胡兵帶幾個人綁架到新津洗腦班。據說還跟蹤了幾個月。
從綁架劉莉和陳英俊的經過來看,成華區610和綜治辦跟隨江澤民違反天理國法,罪責難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不論是誰,強迫人放棄信仰並以此來打擊迫害都是違法的,都是在犯罪。
江澤民一夥知道打擊法輪功所採用的手段都是非法的,為此專門成立了各級「六一零」,該組織設在各級政法委,最低一級在辦事處綜治辦。610獨立於公檢法系統之上,610幹的事,公檢法不得插手。(家屬去找時,公檢法講的)也就是說,610不屬於公檢法,610人員也不是執法者,而它卻彷彿幹著執法者的事,在所謂的執法時,從未出示過任何證件、手續。這顯然是非法拘禁,是違法的,是打著政府的旗號在耍流氓。
憲法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當家屬找他們理論時,他們說我不跟你談這些。在江澤民的命令下,公檢法系統不但縱容包庇610,甚至將上訪、講迫害的人抓進監獄,再加上許多民眾被造謠媒體欺騙了,江澤民和610一夥的流氓行為沒有曝光,很少人知道,更沒有人加以譴責,致使610耍起流氓更有恃無恐。綜治辦才敢這樣蠻橫無理地對待法輪功修煉者。
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洗腦的新津洗腦班,由省市610主管,610的成立都沒有法律依據,新津洗腦班更沒有依據。它名為學習,實為監獄,比監獄還不如。關監獄要經過審判,服刑期間可以在一定範圍活動,可以探視、打電話。而洗腦班一人關一間,由兩人監視,不能出門。沒有通信自由,人成了未被判刑的犯人,完全被剝奪了人身自由。(關於洗腦班的流氓和違法將另外詳細披露)憲法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可是,這一切在我們政府機關和公、檢、法的眼裏都成了白紙。這是區610、綜治辦、新津洗腦班聯合耍流氓的另一佐證。
善良的人們,看了以上事實,你認為到底誰在犯法呢?!
目前,陳英俊還被非法關押在新津洗腦班。雙橋子街道辦原綜治辦主任薛勇已調換崗位,在雙橋子街道辦搞民政工作了。綜治辦新來的主任付強又開始踐踏人權、違反憲法要求劉瑩寫「保證」了,而且付強說如果不寫,很可能發生同樣的事件。我們很擔心劉瑩及家人們的安全,我們希望所有善良和正義的人們來關心和幫助他們一家,他們的孩子還很小,父親的突然失蹤已經使孩子無所適從了,如果母親也突然不見了,對孩子來說她會怎樣看待這個世界呢?會給老倆口造成怎樣的傷害? 請幫助制止這場無人性的迫害!
相關單位及責任人:
雙橋子街道綜治辦:付強(主任)、梁集貴 028-84361599 新津洗腦班:殷舜堯 13880590177
成華區政法委610:何燕軍(主任)、王玉(女)028-84364902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6/11/17/79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