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張淑芝的家人來到尚志市法院找到刑庭庭長韓詩龍,問及張淑芝一案處理結果,他讓家人找辦案人馬玉豔。馬玉豔說:「張淑芝已判刑4年,15日判決書已送交本人,她本人想上訴,現在你們可以去看守所見她,申訴期限10天(法律規定期限15天)。」家人問:「按規定判決書應一式二份及時交與家人,為甚麼不及時通知家人?依據甚麼判4年?為甚麼不公開?」 馬玉豔說:「按法律規定判的,愛上哪告上哪告去。」
上午9點多家人來到看守所找到呂佔武所長。呂所長說:「不能讓你見,我這沒收到判決書,你們走吧。」家人再次來到法院找到辦案人馬玉豔。要求代寫申訴書。馬玉豔給看守所打電話,曹管教接電話說:「看守所已接到判決書。」馬玉豔讓曹馬上去問張淑芝想不想申訴?會不會寫字?曹問完後回來說:「張淑芝想申訴,她不會寫字。」家人又第二次去看守所,呂所長說:「有判決書也不讓見,不讓家人代寫申訴書,她想申訴的話本人直接與法院聯繫,不用你們管,要見就請律師。走吧,我們在辦公。」家人第三次來到法院,馬玉豔不在,有一辦事員說:沒辦法,這種情況只能通過各種關係才能見。
3月17日下午,家人輾轉來到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法院。法院的信訪辦擠滿了上訪人員。有一人稱張法官的工作人員,向他說明上述情況後問他怎麼辦?他竟然惡狠狠的說:「判的輕,該判死她。」當時他給尚志市法院打電話,院長尤增發接的電話。張法官對尤說:「是,他們來了,我對他們說判的輕。」又是惡狠狠的說:「有個29歲的研究生因煉法輪功判了12年,老太太來找說她孩子判的重,我看應該判死他們。」接著二人嘮起了家常,待他放下電話後說:「你們還得通過個人關係找呂所長看能不能讓見。」
請看到此消息的大法弟子正念支持張淑芝家人的申訴。
今偶翻3月18日晚報,頭版頭條醒目的大標題:「司法公正體現黨的先進性」副標題是:「蓋如垠說,人民群眾最關心的,一是經濟發展,二是司法公正」。然而現實生活中,張淑芝及其家人的遭遇徹底揭穿媒體的謊言。
相關人員及電話:
哈爾濱中級法院投訴辦:2377351
哈爾濱中級法院信訪辦:張法官
尚志市國保大隊辦公室:53343840
尚志市國保大隊接待室:53343227
尚志市國保大隊 辦案人:王輝(宅電):53350555
尚志市法院接待室:53347451
尚志市法院院長辦公室:53322718
尚志市法院刑廳辦公室:53349388
尚志市法院法警隊:53946970
尚志市法院院長:尤增發 楊春偉
尚志市法院刑廳廳長:韓詩龍
尚志市法院刑廳辦案人:馬玉豔
檢察院駐尚志看守所監察室:53337167 5333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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