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英,女,60歲,於1997年底幸得大法。得法後,一直堅持每天清晨到溫江公園參加集體煉功,身心深深受益。隨著不斷的修煉,她對師對法越來越堅如磐石。羅英和丈夫都從疾病的痛苦中解脫出來,丈夫給國家節約了一大筆醫藥費。難道這種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好功法不應該宣揚他嗎?不應該堅持他嗎?
2000年3月19日,因在公園裏20多人集體煉功,羅英被當地派出所(柳成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緊接著又被劫持到溫江看守所刑拘30天。
2000年5月羅英去北京護法,在天安門廣場被非法抓捕,在成都駐京辦被馮警官雙手銬上,從北京非法押回溫江拘留所,所長陳碧晴用牙刷撬她的嘴,撬掉兩顆牙齒,鮮血直流,15天後放回家。
2000年7月18日,羅英正在煮午飯,派出所羅某一行7、8個人,無任何手續闖入她家,強行抄家後,又將她強拖上汽車,帶到城西派出所,雙手銬在椅子上,不給吃飯,下午送到鄉政府(踏水鎮)內。晚上不法人員放誣蔑法輪功的錄音,強迫她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不許睡覺;白天強行曬大太陽,跑步,又強行讓羅英和另二位功友雙手舉水泥塊。三天三夜就這樣折磨她們三人。
羅英仍堅持不寫保證書,不法人員把她踢到兩米多高的老活麻林裏。這活麻也叫草麻,全身長滿了刺,葉子上都長了大針那樣粗細的刺,一接觸皮膚後,皮膚立即紅腫、奇癢、疼痛無比。不法人員在活麻叢中把羅英踢來踢去,長達半個多小時。因是大暑天,他們怕熱,又將她拉出來,割一大把活麻,向她的臉上、手上、腳上反覆抽打,把衣服掀開打身上,直至全身紅腫才作罷;晚上硬逼她跪炭渣、瓦渣一個多小時。整整非法關押了羅英11天,不給飯吃,讓自己找吃的。羅英不斷的讓自己堅定,不怕任何苦難。
回家後羅英又堅持學法煉功,向民眾講真象、洪法。2001年1月,在路上給行人講她個人煉功後身心受益的情況,被一惡警看見了,立即被綁架到派出所(天府派出所)。惡人們將她吊背銬在樓梯上,並用腳踢手銬。雖然疼痛難忍,羅英也一聲沒吭。下午6點後,不法人員把她關在了留置室,第二天又去抄了她的家。兩天後,派出所又將她送到了溫江看守所非法關押35天。
2001年3月,羅英回簡陽老家探親,和姐姐在趕集的路上向老朋友講真象,被家鄉派出兩個惡警強行帶到派出所,強行搜去她300元錢,及她姐姐600元錢,然後就去抄她弟弟的家,把姐弟三個人在簡陽看守所關押了30天,緊接著又將她由簡陽馬號街看守所轉到鐵路橋看守所,關押了50天,她弟弟被非法關押30天。
2001年6月某日下午,羅英在鄉鎮(和盛鎮)某一功友家互相交流修煉情況。派出所5、6個惡警強行把幾個功友抓到派出所,用皮帶抽打她全身,強行按在地上,按在椅背上毒打她們,當晚綁架到溫江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回家後羅英照樣學法煉功。2001年7月19日晚,在牆上噴「法輪大法好」標語,被派出所惡警發現後,強行把她銬到派出所(城西派出所)。羅英強烈抗議派出惡警執法犯法、一再侵犯人權。他們20多個人強行抄她的家,又要強行關押她。羅英堅決不配合他們,跑出派出所在外居住了三天。
2001年8月24日上午10點過,正在家裏做午飯,城西派出所惡人又突然闖入羅英的家,一行5、6個人將她雙手背後銬上,一直銬到下午6點鐘,因抄家沒抄到任何東西才放了她。
2001年10月5日晚11點,羅英正準備睡覺,城西派出所一行幾人又敲開了她家門,抄到了大法書後強拉她到拘留所,次日10點過後才放回家。
2001年11月30日中午,羅英剛煮好飯,還沒來得及吃,派出所一行4人又把她強拖到派出所,下午5點過後又送到溫江縣拘留所非法關押2天,後又送到溫江看守所。羅英一直抗議他們一而再再而三的侵犯人身自由權,從抓她當天起拒絕吃飯、喝水,幾天後身體虛弱,4天後被送溫江縣醫院輸液,她仍然絕食抗議。她女兒來向他們要人,5日被放回家了。回家後她堅持學法、煉功,身體很快恢復了。
2002年8月5日晚,城西派出所6、7個人開兩輛車,在羅英回家的路上攔劫她,又到她家抄走了大法書和資料,又非法關押她40天。
2003年8月21日下午,羅英剛洗了澡,惡警們又再次闖入她家,他們是溫江縣公安一科和城西派出所的,一行7、8個人抄家,搶走了她的錄音機、磁帶等,並把她綁架。因她拒絕照相,一惡警用拖鞋打她的臉、嘴。羅英又被非法關押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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