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早上九點鐘,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刑事庭,由副審判長楊振興主持非法審判。為大法弟子辯護的是兩名女士,是大法弟子的親友,分別姓李和劉。
林武勇和張文學被帶到現場,即當眾高喊「法輪大法好!」隨後,張文學便向楊振興等人說明他和林武勇在看守所遭毒打,要他調查此事並主持公道。楊振興卻不辨是非,當即威脅張文學「沒有證據,不要亂說,」不讓張文學講下去。
作為大法弟子辯護人之一的劉女士,一開始便以正念正視楊振興,楊振興因懼怕劉女士的威嚴而在剛剛開庭時便叫法警將劉女士推出門外,藉口是劉女士在看他。劉女士當庭辯解,還是被推了出來,還不讓在觀眾席位坐或站,只能在大門外遠遠看著。
楊振興如此粗暴野蠻流氓的行為,剝奪了大法弟子的辯護權,直接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而且作為審判官,當庭阻止辯護,性質惡劣,形像敗壞。
據目擊者稱,非法審判不了了之,退庭時,楊振興的雙手一直在發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