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這座一向寧靜、舒適而遠離北京這個邪惡中心的南方小城,在這場巨難中也經歷了狂風暴雨的衝擊。共產黨操控的珠海市政法、民政、公安系統,在江氏流氓政治集團的統一部署下,對師父,對法輪大法,對大法學員同樣犯下了滔天大罪。
一、初歷劫難
公安系統是中共流氓政治集團暴力專制統治的核心部門,從始至終也都是迫害法輪大法學員的核心。1999年「7.20」鎮壓一開始,分管各個區域的公安派出所就接受了邪惡的指命,指使轄區片警到法輪功學員家裏騷擾,這種所謂的「摸底」行動大多在凌晨3、4點鐘。許多大法學員還在睡夢當中,被突如其來的敲門聲驚醒。這是派出所惡警在惡黨的縱容下,自惡黨執政以來,一貫使用的擾民伎倆。
珠海市修煉法輪功的人數,在迫害前在1000名以上。1999年「4.25」,學員自發給廣東省政府聯名寫信,大約有800人簽了名,這些人自然就登記在公安局的監控冊上;「7.20」之後,珠海能夠走出來的大法學員有400餘人。公安根據其監控冊的資料,指揮其基層派出所對轄區內法輪功學員作非法騷擾,所以,僅珠海市,就有大約800人曾經受到公安惡警的無理非法騷擾。
1999年7月下旬,珠海市公安局根據江澤民的打壓命令,脅迫市內所有單位歸口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洗腦,開辦所謂的學習班。珠海市法輪大法輔導站站長樑子樂、副站長李韶影、劉峻元先後被單位開辦的「學習班」關押起來,並施加壓力,要他們公開面對電視媒體表態。《珠海經濟特區報》記者在公安部門的授意下,還惡意採訪了樑子樂、原副站長何漪蘭、學員陳創新等,對學員的話肆意歪曲、刪節、割裂,極盡斷章取義、誣陷栽贓之能事。企圖借用宣傳媒體和這些負責人的口,動搖大法修煉者的正信。
辦班期間,公安開始了瘋狂的抄家行動。以強制、威脅和暴力的手段,要學員開門抄家。大法學員韓智敏對抄家堅決抵制,公安惡警就指揮街道辦、居委會的非法之徒強行將韓智敏抬到家門口,並非法撬開韓智敏的居所,將室內的大法資料洗劫一空。珠海市站長樑子樂,副站長李韶影、廖偉雄、劉峻元,新老學員何漪蘭、張明、孫暢、陳勁、龍觀德、韓智敏、隋濤、廖洪文、韋德元、呂平義、陳創新、顏禧洪、劉海波、黎秀英、邸豔華、王志軍、戚小軍等,幾乎所有榜上有名的大法學員,均遭到洗劫。
辦班期間,公安利用學員集中的便利,在學員不知情的境況下,安排其攝像師給學員攝像,竊取學員的影象資料,作為其邪惡的鎮壓所用。
為了防止學員到北京為大法說公道話,珠海市公安沒收了學員的身份證,在此期間,許多學員因此而無法進行正常的民事、商務、貿易和法律活動,許多重要文件、文書和證明書的簽署,必須出示身份證,因此許多經商、進行不動產買賣等活動的學員遭到損失。不僅如此,珠海市公安還將所有它掌握的學員名單輸入到珠海機場的電腦內,使這些學員無法使用珠海機場。更可笑的是,邪惡的珠海公安還把一些學員的家屬(沒有煉過法輪功)名單輸入到珠海機場的電腦裏,致使學員家屬無法乘飛機旅遊,造成痛苦與麻煩。
珠海經濟比較發達。此地的公安採取非法手段,調查珠海市大法學員的私人不動產,以便監視和控制。大約9-10月份,珠海市公安動用數百萬資金購置先進的電話、移動電話和互聯網的監聽、監視和跟蹤設備,企圖牢牢控制大法學員的行動。
二、正邪較量
中共邪靈所操控的珠海市專政機器,亦步亦趨跟隨江魔頭的鎮壓指令。1999年10月,江魔頭在法國信口雌黃誣蔑和誹謗宇宙最根本的大法,給中國大陸迫害大法學員的升級定下了調子。
大法學員為維護大法,紛紛走出來,去北京天安門打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橫幅;或者去信訪辦為大法說句公道話。珠海學員此時去北京護法的也非常多,大大帶動了珠海市其他學員,溶入正法洪流。
1999年12月,北京對大法學會主要負責人李昌、王治文、紀烈武、姚潔非法判刑。這次人類歷史上最荒唐的判決震驚了國內外,大法學員為此也紛紛站出來到北京護法。不少珠海學員衝破重重阻力去北京。
同時,邪惡對大法學員的迫害也在加劇。在珠海市第二看守所,惡警王映對周梅林和樊紅衛動用十字架酷刑。其中周梅林被用刑70多個小時,被解下來的時候,人已經不能動,腎功能和胃腸功能嚴重衰竭,雙手手臂被嚴重勒傷,後背和臀部已經生出多處褥瘡。此後,惡警王映頻繁對大法學員使用此種酷刑,珠海市受過十字架酷刑的還有李田田、陳燕娟、歐陽建、陳勵、北京清華大學大法學員馬豔和陳春豔等,均出自惡警王映之手。珠海市第一、第二看守所濫用十字架酷刑。此酷刑可以使受刑者飽受痛苦、嘗盡生不如死的折磨。珠海夏天陽光毒熱,管教人員將受刑者放到烈日下曝曬。中國大陸的十字架酷刑,因大法學員的不斷曝光,在國際上已經是臭名昭著。
勞動教養制度實際上是一種法外施法的非法的專政懲罰手段。其施行比依照正常的司法手續判定有罪或無罪來得簡便易行,只要派出所申報,公安局地區分局批准就立即可以將一個人送入這個不受正常法律約束的人間地獄。中國的勞教所把強制勞動作為懲罰措施,但是,一個人的思想豈能由強制勞動改變呢?中共這個邪靈從來不懂教育,只懂強制和懲罰。勞動從來不能改變人的世界觀,相反,繁重的、體罰性的高強度勞動,只能製造仇恨和報復心理。所以,中國的勞教所實際上早已蛻變為使用奴工牟取暴利的專制經濟機器。裏面被勞教的人員被稱為「學員」,其管理完全照搬中國的監獄,實施侮辱人格、貶損人性尊嚴的一套規章儀式。比如,「學員」有事見管教要蹲下行禮請示,與管教人員說話也不能站立,也要蹲下,以示屈從。這裏,時時處處都在提醒著「學員」,要時刻不忘被管製的「學員」身份,否則要遭受意想不到的災難。這裏動不動就加期,蹲禁閉,上手銬。
2000年初,樊紅衛出來煉功,被惡警劫持。惡警逼問樊紅衛的住處。當時,她借住在學員開辦的公司宿舍,另外一位學員任克也在裏面借住。惡警闖入該處,抓捕了任克,把學員私人的大法書籍以及該公司的電腦、設計軟件、專業製圖打印機、組合音響等財物洗劫一空。
樊紅衛和任克成了珠海市第一批被勞教的法輪功學員。這一次,樊紅衛在看守所再次受到酷刑折磨。惡警王映再次作惡,將樊紅衛固定在十字架上,並且懸空豎立,使受刑者遭受的痛苦更加深重。
珠海市的惡警在威脅學員時,經常拿樊紅衛和任克當教材,企圖阻嚇學員走出來證實大法。然而,正如師父所言:「要知道人一旦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為其捨命而不足惜的。」(《我的一點感想》) 珠海市的證實大法形勢緊緊跟隨師尊的腳步,大法學員開動各種智慧證實大法,震懾邪惡。有人寫信給親朋好友,說明法輪功被迫害的真象;有人張貼標語「法輪大法好」、「停止迫害」;學員也經常在一起集體學法,相互切磋、交流修煉心得。
2000年6月,王玉蘭邀請一些學員到家裏做客。電話被惡警竊聽,珠海公安大為恐慌,結果動用大量警力包圍了王玉蘭家。這一次,王玉蘭和林永旭被判勞教兩年。其他人均受到行政拘留10-15天不等的處罰。
三、非法判刑
法輪大法是修煉,與人世間的甚麼「權力」、「政治」之類,沒有絲毫的關係。但既然法輪大法要用「真善忍」救度眾生,不免會觸動邪惡的根本利益,因為在真善忍面前,邪的、醜惡的東西暴露無遺。這是邪惡之所以瘋狂反對法輪大法的原因之一。
(1) 周靜、陳勁被非法判刑
珠海市大法學員周靜、陳勁,按照大法的要求,積極主動向民眾傳播真象,令珠海市的邪惡惶惶不可終日。2001年年初,周靜和陳勁被邪惡綁架。周靜被非法判刑9年;陳勁被非法判刑3年6個月。
2004年10月,陳勁的非法刑期屆滿,珠海市610竟然公然踐踏法律,直接將陳勁從監獄綁架走,繼續非法關押在臭名昭著的民富酒店,實施連續不斷的迫害。陳勁家中女兒年幼,亟需母親呵護;丈夫工作忙碌,需要妻子的關照。這些,邪惡的政治流氓集團從來不予以考慮,只想著如何逞兇行惡。
(2)對清華大學的大法學員的迫害
當時有一部份清華大學的大法學員,受錯誤信息誤導,放下手中的大法工作,離開北京來到珠海。公安人員秘密跟蹤和監視這些學員的活動,並於2000年12月底,將他們抓捕。
邪惡政權不敢公開審判這些大法學員,對他們秘密判刑。清華大學的大法學員在法庭上表現正義凜然,充份體現出修煉人思想境界。他們的申辯使許多與會的法律界人士、律師深感敬佩,給他們留下了良好的印象。根據《清華人的吶喊》這本書提供的材料,在珠海市被邪惡的國安、公安迫害的清華學子的名單和被迫害的情況如下:
a) 黃奎,男,26歲,清華大學精密儀器與機械學系99級博士生。曾獲鄭格如獎學金、優秀學生一等獎學金,並獲清華大學優秀畢業生稱號。曾擔任班長、系科協副主席等職務。本科畢業後免試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2000年12月,在珠海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非法逮捕,後來改控「破壞法律實施」罪名,被關押在珠海第二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區法院於2001年8月進行非法審判,據2004年1月16日明慧網消息,黃奎被非法判刑5年。
林洋,男,26歲,清華大學水利水電系94級學生。曾獲校優秀一等獎學金,校「挑戰杯」科展三等獎,校科技活動「優秀個人」稱號。因品學兼優被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2000年12月,在珠海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非法逮捕,後來改控「破壞法律實施」罪名,被關押在珠海第一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區法院於2001年8月進行非法審判,2002年8月左右被非法判刑3年。
b) 蔣玉霞,女,25歲,清華大學水利水電系95級學生。1999年10月,去信訪辦反映自己對法輪功的看法。清華大學以其畢業設計答辯不通過為由不給畢業證,以肄業處理。2000年12月,在珠海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非法逮捕,後來改控「破壞法律實施」罪名,被關押在珠海第一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區法院於2001年8月進行非法審判,被非法判刑5年。
c) 馬豔,女,26歲,清華大學建築系94級本科生,清華人文學院傳播學第二學位。1998年7月開始修煉法輪功。2000年12月,在珠海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非法逮捕,後來改控「破壞法律實施」罪名,被關押在珠海第一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區法院於2001年8月進行非法審判,2002年10月份被非法判刑5年。
d) 李春豔,女,25歲,清華大學工程物理系本科生。1999年9月因拒絕寫不煉功的保證校方不予註冊。99年10月因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被校派出所扣留、審問至凌晨,期間被體罰。2000年12月,在珠海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非法逮捕,後來改控「破壞法律實施」罪名,被關押在珠海第二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區法院於2001年8月進行非法審判,審訊結果原定在2002年春節前後宣布,但因布什總統訪華而押後,後被秘密宣判。
e) 李豔芳,女,28歲,清華大學反應堆工程與安全專業碩士研究生。1999年9月因在學校內公開煉功被清華大學派出所強行帶走,訊問至第二天凌晨。2000年12月,在珠海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非法逮捕,後來改控「破壞法律實施」罪名,被關押在珠海第一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區法院於2001年8月進行非法審判,審訊結果原定在2002年春節前後宣布,但因布什總統訪華而押後,後被秘密宣判。
誤導這批清華學員,及對他們後來在珠海被捕負主要責任的,原澳門居民張玉輝被判10年重刑。
四、廖子馨之死
珠海市「610」主要由中共珠海市「政法委」負責,主要責任人是政法委副書記李開主,其手下有吳燕德、葉振平、袁平、韓峻峰、阮力江等極力追隨江氏流氓犯罪集團的走卒。其主要活動地點設在珠海市「民富酒店」。這是一個早已經臭名昭著的流氓犯罪黑窩。這裏非法關押著它們用流氓黑社會手段綁架來的真善忍修煉者。有些修煉者堅決抵制邪惡的「轉化」,被長期無限期的關押在這個黑窩中。例如,林永旭,從2002年下半年被非法綁架,直到現在2005年,已經長達兩年半之久;韓智敏、何志維、陳春光、王小園也是在此被非法長期關押著。珠海市法輪大法修煉者90%以上在這裏被迫害過。珠海市大法學員廖子馨就是在遭受了這樣的迫害後,含冤去世的。
廖子馨是珠海市電力公司的幹部,30多歲。曾經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因為不肯放棄對法輪大法的正信,2001年被非法綁架到民富酒店迫害。在精神高壓下,廖子馨被迫簽了所謂的「三書」。從此,他抑鬱寡歡,一蹶不振。後來,被發現死於珠海市大鏡山水庫。
五、正在進行的迫害
根據《珠海晨曦》(第二期)報導,2004年9月20─21日珠海市公安局下屬的各派出所,在全市範圍內非法抓捕法輪功修煉者。當時所知,被抓的大法學員是胡勇、蔡雲仙、林武勇、古權宏、溫尚蓮、劉峻元、劉敏、張文學、蘇惠明、陳小燕等,(其中蔡雲仙、劉峻元、蘇惠明已是六、七十歲的老人)。現在他們被分別關押在珠海第一、二看守所(在珠海梅溪)和拱北民富酒店。據了解,大法學員古全宏已經正念闖出。
目前,根據傳出的消息,胡勇已經被610非法勞教,送三水勞教所;而林武勇、張文學和蔡雲仙(70餘歲)被內定為判刑,邪惡的公安準備在2005年2月24日對這三位大法學員非法庭審。
六、警告行惡者
珠海市緊跟江氏流氓集團犯罪的主要有謝鵬飛、宋雲祥、賴海光等,這些是主要的邪惡幹將。我們警告行惡者,不要再為邪惡流氓集團充當打手,你們所做的事情是罪大惡極的,是在違背天理良心迫害世界上最善的人,這種罪惡必將在人類歷史不久的未來受到公正的審判!
你們可以不相信因果報應,不相信神佛的存在,但至少應該明白執法犯法,罪加一等。人活著,不能只顧眼前一時的得失,不能只為了「保飯碗」,不加深思、不顧良知的作惡,這樣將會失去自己的未來,甚至禍及家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