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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依法上訪而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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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2月16日】我98年得法。得法前我有胃病,得過慢性胃炎,急性胃炎,胃粘膜脫垂。每次的病都得到醫院住院花不少錢,一口冷水、涼飯不敢吃。常得感冒,成天感冒藥不斷,治胃病不斷。有時連飯都做不了,丈夫愁的沒辦法。

得法後,我胃病消失了,也不得感冒了,走路一身輕,家裏地裏的活都是我一人承擔,丈夫出去幹活兒也放心了。我煉了兩個多月,丈夫見我紅光滿面的,病也消失了,甚麼活都能幹了,他認為功法很好,他也學煉了。自從丈夫煉功以後,出門幹活兒我也放心了,以前他出遠門幹活兒,我擔心後怕,恐怕出事。煉功後通過學習老師的《轉法輪》,我認真學法煉功,處處按師父的標準做。丈夫在家我們一起學,如果出去幹活兒,就拿上書,白天幹活兒,晚上學法煉功,身體也一身輕,以前的牙疼病、氣管炎也好了,幾次他在山上幹活兒,高處的石頭掉下來也砸不著他,老師時時在保護著他,孩子們也跟著受益。沒想到這麼好的功法被江氏集團誣蔑誹謗不讓煉。

自99年7.20迫害發生後,我們沒被它的謊言所嚇倒。2000年12月23日,我和丈夫、女兒(女兒也煉,因她頭疼煉功好了)三人一起到北京證實法,在廣場被便衣抓住。抓後丈夫和女兒報了姓名,被當地公安拉回,女兒被放回,丈夫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三個月後,被非法判一年勞教。我沒說姓名,被釋放後,我地公安聽說我也去了北京,他們為了從我身上弄到錢,就四處找我。由於我學法不深,有怕心,躲藏了兩個多月,我弟弟找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馬保忠請客送禮,惡人勒索了2000元後我才敢出門。在我藏著的時候,公安找我,大年初一晚上,馬保忠領著一個姓耿的還有一個幹警到我家把門闖開,那時正是晚上十點半,家中兩個女兒正在睡覺,把她們從睡夢中驚醒,嚇得大女兒蒙住被子不敢露頭,他們在屋裏亂翻了半個多小時走了,把兩個孩子嚇得幾天吃不下飯。丈夫在看守所關押期間,不讓親戚看望,想看就得請馬保忠吃飯,看了兩次被迫請他吃了兩頓飯,每頓飯花200多元錢 。

2001年9月份,我二次到天安門證實法,又被抓,拘留在東城看守所,拘留期間每天兩頓飯不讓吃飽。天冷了身上沒帶錢沒有被褥,有位同修是北京的,家中給她送去了錢,,她才給我買了棉衣、被褥。拘留了70天後判了一年半勞教。拉到調遣處和犯人關在一起,惡警不讓學員說話,強制勞動,每天幹十五、六個小時的活兒,晚上十二點才讓睡覺,上廁所不自由。吃飯前隊長給打飯,打飯前每個人還被迫和隊長請求,我是X班勞教人員×××,打完飯還得說句謝謝隊長,否則,就不給打飯。有一次,一班王藝打飯時沒說自己是勞教人員,惡警一天沒讓她們班的人吃飯。全班人員在隊長屋裏站了一天一夜。在勞動期間,同修之間說句話,就被惡警拽出去迫害。五六十個人,一個一個的先搜身,脫光衣服搜,搜出經文把經文撕碎,連罵帶打,然後到幹警辦公室強制寫保證書。對於不寫的惡警就打、用腳踢,真是慘無人道,在那關了20天後我被劫持到了新安勞教所。

勞教所管得更嚴,一到那先搜身、被褥、棉衣都拆開搜,搜完把我們安排在一個屋裏,先背23號令(監規)。晚上不讓睡覺,幫教人員攏班給做幫教。三四個人圍著給念,說是法律書,說到天安門違反法律了,擾亂社會秩序了等等,先叫寫保證書,寫了保證書讓睡覺,寫了保證書又叫寫認罪、認錯書,說甚麼寫了這個讓你睡覺,由於我學法不深,被魔鑽了空子,就聽了她們的,走上邪悟,寫了三書,寫了認罪認錯書,又寫了決裂後又寫了揭批書。做了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事。幹警們用偽善的言論,使用一切花招,想方設法叫走轉化的路,沒學好法的走過來就很難,就配合了邪惡。不屈服的就被弄到集訓隊關小號,不讓睡覺,監控器監視,吃的是窩窩頭、鹹菜、涼水,到期了不屈服就給延長勞教期。

在勞教期間開始在新安勞教所,後搬到大興縣女子勞教所,才蓋的新樓,江氏集團為了隱瞞,大門口不寫女子勞教所,寫上「塑新學校」,可見他們的陰謀何等的毒辣。

我去年臘月期滿回來後,公安還不放過,常到我家搜書抓我們,搜了半個多小時沒搜出甚麼,弄壞了錄音機走了(當時我們沒在家,因事先知道了,躲開了)。

2003年6月3日晚上九點半,公安局派出所又到我家搜走了大法書,把我和丈夫還有我二女兒帶到了公安局,還有兩位同修,關押了我們三十二天,我弟托人,罰了兩千元,請客送禮1700多元,那天我縣共抓了六人,其餘四人關押了4─20天,罰款3000至8000元,我縣公安局主要就是罰款,拿錢早的就早放人,拿錢晚的就晚放人,拿不到錢去的就勞教,正月十八抓進去的趙鳳珍,家中沒錢,丈夫死了,也沒孩子,親戚也沒錢(前年拘留四個月,她姐夫給她掏了四千元),今年拿不到錢去就判了一年勞教,因身體有病,往勞教所送時她犯了肝炎病、抽病,沒往保定勞教所送,在看守所關了十個月才放回。趙香節正月十八抓走,家中沒錢,勞教一年,到現在家中也打問不著他的音信,不知送到了哪個勞教所,家中有兩個女兒上學,妻子在家撿破爛維持生活,可想而知,這是甚麼世道。

雖說我們兩個罰了兩千元出來了,可出來後公安國保大隊還是不放過我們,出來後不到兩個月,給我們送來了兩封信,叫去國保大隊接受詢問,十月一日又給了兩封信。我們沒去,十二月四日國保大隊兩個人到我家來找我們,問我為甚麼不去,說我們沒去押著我們的2000元錢沒收了,交國家了,要我們繼續押2000元,要不掏錢就找位保人,保我們不能出縣,出縣和他們請示,以後甚麼時候傳我們,叫我們甚麼時候到國保大隊接受詢問,彙報思想情況。可見他們在邪惡之首的指示下是多麼的毒辣,一心修「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人被他們管制的沒有人身自由,想甚麼時候抓就抓,想罰就罰,想判就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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