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多倫多學員中領館前宣讀公告 警告惡人(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11月4日】2005年11月2日中午,多倫多法輪大法學員在中國駐多倫多總領事館前,向領館內的人員以及在場的中外人士,宣讀了法輪大法學會發布的公告,並宣布公告發表後,已有兩名中共高官因迫害法輪功在加拿大被起訴。


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代表在中領館前宣讀法輪大法學會公告

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代表張照進用中文和英文分別宣讀了法輪大法學會10月9日發表的公告。

公告說:「從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員及中共頭目如再有參與或繼續迫害法輪功者,從事新的犯罪行為,一旦其離開中國大陸,將受到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原告的刑事起訴和民事控告,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尋求經濟賠償。」

張照進說:「黃華華(廣東省省長)和林炎志(吉林省委副書記)是大法公告發表後,在加拿大境內被起訴的兩名參加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級官員。其中林炎志是第一個沒有公開行蹤,在出國後被舉報並被起訴的中共官員。這一事實給所有參加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一個強有力的警告,當他們一離開中國大陸,我們就會啟動司法系統,把他們送上審判台繩之以法。」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代表楊凱文表示,為了保證法輪大法學會公告的實施,追查國際已於公告發布日起全面啟動「全球監視追蹤系統」, 對每日新發生的迫害案件進行重點追查,每週公布調查報告;將涉案兇手和直接責任人列入全球監視追蹤名單,以確保其一旦離開中國大陸,就將面臨法律訴訟。

公告同時指出,大法的傳出就是為了救度世人,包括社會各階層的人士。即使曾經做過錯事的人,也還有機會棄惡從善。以前犯過罪的,如想改過,可以在安全的情況下將保證書和悔過書轉交到明慧網或各地法輪大法學會存檔。決心改過的,可暫不追查,以觀後效。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