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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炎志被起訴 溫哥華學員召開新聞發布會(圖)

——向中領館官員宣讀《法輪大法學會公告》 警告中共官員懸崖勒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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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1月3日】(明慧記者李華溫哥華報導)2005年11月2日上午,溫哥華法輪功學員於中領館前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告正在加拿大訪問的中共吉林省委副書記林炎志,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在多倫多被受害人起訴。溫哥華法輪功學員同時向溫哥華中領館官員宣讀《法輪大法學會公告》,警告那些還在幫著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各級頭目,包括中共駐海外的使、領館人員,趕快懸崖勒馬,棄惡從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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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法輪功發言人布朗文主持新聞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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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宣讀《法輪大法學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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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文接受媒體採訪

據「追查國際」的調查,林炎志親自指揮和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2001年間,林炎志先後竄到四平市勞教所、松原市、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和洗腦班指揮迫害法輪功學員。

林炎志在四平市勞教所檢查逼迫法輪功學員「轉化」情況時說:「……押你們一年不轉化,那就二年;二年不轉化,那就三年;三年不行,那就押你們十年。」還說「這些人不轉化,鎮壓,槍斃,十多萬人對中國十二億人口來說是小數字,就是把這二百多萬都殺了,對共產黨政權統治也不會產生影響……」「對不轉化的要狠狠的打,往死裏打,寧可打死你們(法輪功學員)也不讓你們上北京。」

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已向加拿大「反人類罪」有關部門遞交了一份書面材料,要求加拿大政府根據加拿大的反人類罪法、移民法和難民法,調查林炎志親自指揮迫害法輪功之事,並將其驅逐出境。

同時,溫哥華學員在中領館前宣了《法輪大法學會公告》,告誡各級中共官員,天滅中共是歷史的必然,神必將清算對大法行惡者。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有人不懸崖勒馬,繼續執行江氏流氓集團的鎮壓政策,就是罪不容恕,定將受到嚴懲。

林炎志是法輪大法學會發布公告後第二個因迫害法輪功被起訴的中共官員。第一個被起訴的是廣東省長黃華華,黃在出訪溫哥華期間,因迫害法輪功,於2005年10月20日被受害者以「酷刑罪」告上卑詩省最高法院,第二天上午,黃在其去維多利亞島(卑詩省府所在地)的船上,接到了卑詩省最高法院的傳票。

加拿大亞伯塔省法輪大法學員促就林炎志迫害法輪功的起訴案展開調查

2005年11月1日,加拿大亞伯塔省法輪大法學員,在副總理和聯邦安全部長安妮•麥柯裏蘭在埃德蒙德市的辦公室門前,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正在加拿大訪問的中共吉林省委副書記林炎志,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於2005年10月28日在多倫多被起訴的情況。

法輪功學員陳女士介紹了,林炎志在吉林省直接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和其迫害法輪功中令人髮指的言行;並呼籲加拿大政府和警方按照「加拿大反人類和戰爭罪方案」(Canada's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and War Crimes Program),就林的罪行立即展開調查,緝拿並驅逐林炎志。


法輪功學員呼籲對林炎志迫害法輪功的罪行進行審判,並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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