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遼寧凌源市溝門子鎮派出所警察許雙、田福來、何井余、610頭目龐雨俊闖進我家,強行把我帶去鎮政府,讓家裏拿二千元錢作為藏書罰款,並要挾寫保證書,否則送去拘留所。家裏無奈,從銀行借了一千三百元錢給了他們才算了事。
他們這種目無國法,強行掠奪民財的行為,完全違背了法律。我要拿起正義之劍,維護我們的神聖信仰,不受任何侵犯和踐踏,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必將得到應有的審判和懲罰。
我們雖然遭受了種種迫害,但是我們無怨無悔,我們真誠奉勸追隨江氏集團的不明真象的人們,請你們趕快放棄你們對法輪大法的仇恨,停止對大法弟子的無理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