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拘留所裏,陳青山吃盡了苦頭,數九寒冬不給棉被,只好以鞋為枕,和衣而睡,每天夜裏都被凍醒幾次。每頓給很少的玉米麵糊或一個窩頭,廁所與住宿同室,每天只給一桶水,飲用、洗漱、沖廁所不夠用也不管,可想而知,室內污臭不堪。
正月十四,警察強迫陳青山看江氏導演的「天安門自焚」電視片,看後問他是真是假,陳青山認為是假的,就被罰坐板24小時。因怕陳青山傳看經文,看守所惡警就扒光他的衣服搜查。就這樣陳青山被非法拘留80多天,陳的妻子承受不了如此的打擊,又因受江氏謊言欺騙,和陳青山鬧離婚,當時陳青山的小兒子才幾個月,險些造成妻離子散。
2001年2月,因陳青山被非法拘留,家中價值1000多元懷孕的毛驢被盜。派出所向家人勒索人民幣500元錢,交給派出所幹警張奎,說這樣才放陳青山回家,沒開任何票據。一個月後放人時,家人又被拘留所勒索伙食費600多元。
2001年12月份,陳青山又一次被綁架到凌源第二看守所,強制洗腦,灌輸迫害大法的歪理邪說,共15天。
2002年6月24日,因同修去陳青山家而被村幹部邱陰民、杜春陽以串聯為藉口把陳青山綁架到派出所,拘留15天。他被送拘留所後第7天出現呼吸困難,陳青山被醫院檢查為過敏性哮喘,拘留所怕擔責任,讓當地派出所接回。
陳青山因信仰「真、善、忍」大法做好人,卻被無辜迫害,給家庭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給本人家屬、親屬造成巨大精神傷害。這就是江氏集團及其追隨者公開踐踏憲法、刑法,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犯罪的鐵證。
奉勸那些助紂為虐、參與迫害的幹警,你們頭戴國徽,肩扛盾牌,拿著人民的俸祿,不去抓壞人,專門抓好人,你們維護的是邪惡而不是廣大人民。如不及時醒悟,將成為替罪之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