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999年7月20日,江××開始鎮壓法輪功以後,村民組組長和村委會計監視我,不許我煉功和進京上訪,還不允許我串門,連姐姐家都不允許去,就這樣使我失去了人身自由,攪得全家天天不得安寧,正常生活經常受到干擾。
在2001年10月的一天,我一人在家裏做家務,突然凌北鎮派出所李新海等七八個惡警闖入我家,(其餘的惡警不知姓名)問我煉不煉功,我說:「煉,因為煉功才有今天的好身體,現在我丈夫去世了(2001年4月工亡),家裏的生活全靠我一人承擔,孩子小,生活不能自理,只因為我學法道德昇華了,丈夫的工亡我沒給單位找麻煩,所以家裏沒有生活來源,自己靠打工維持生活,是師父讓我按『真、善、忍做個好人,做事先考慮別人,做到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好人。就這樣按師父告訴我的嚴格要求自己。在這樣無依無靠的情況下,如果不煉功,我能做到嗎?」
這時派出所一惡警給我戴上手銬,其它幾名惡警在屋裏亂翻,把我的錄音機、煉功帶、《轉法輪》一書,給我抄走,又一名警察在我家外屋打手機聯繫車,隨後幾名惡警把我抬上車,當時我大喊「法輪大法好,我沒做錯事,你們沒有理由抓我。」一名惡警對我拳打腳踢,嘴還大罵。我還說:「我家裏還有十四歲的孩子沒人管,他的父親剛沒,他自己在家裏不能生活,你們放了我。」不論怎麼講理也不聽,後來沒有任何手續給我送到拘留所。在這段時間裏,在邪惡的迫害下,孩子一人在家裏無人照管,連飯都吃不上,孩子都不知道該怎樣活下去,無法承受,使幼小的心靈遭到嚴重的創傷,失學三天後,老師幫助上學。
在拘留所裏關押很多大法弟子,吃的是玉米不破皮的窩窩頭,喝的是沒有一滴油的菜湯,大小便就在同一屋裏,讓人感到非常噁心,在那樣惡劣的環境下,在刺骨寒冷的夜裏,我沒有行李,睡在冰冷的木板床上,使我夜裏無法入睡,把我冰的肚子痛、吐血。他們怕攤人命把我送進市中醫院,途中惡警拽我頭髮,用腳踢我,嘴還不停的罵我,經醫生檢查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12天把我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