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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大法弟子自述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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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26日】99年7月20日聽到各地輔導站站長被秘密非法抓捕的消息,我和另一同修決定立即去北京上訪。21日上午我們在天安門廣場附近被惡警拽上警車拉到一公安局,院裏已有不少大法弟子被警察圍著搜查、登記。後來惡警又把我們送到體育館,從體育館轉到石家莊,在那裏由當地車接回本地。夜裏一點多,我們10多個同修被拉到街道辦事處的會議室,惡警不讓我們回家,早上也不讓我們出去買飯,有四五個人看著我們。5點多又送來十幾個學員。接著讓我們看電視。8-9點鐘其他大法學員陸續被各單位接走,只剩和我同去北京的同修我倆。七八個人圍著我們,對我們進行精神迫害,讓我們放棄大法,並說只要簽個名字就可以回去。我們說:修大法沒有錯!決不放棄!也不簽字。他們又把家屬找來勸說,我倆還是不簽。後來他們急著下班,就讓家人代簽放我們回去了。

7月23日唐山市古冶區林東派出所惡警萬蘭峰把我脅迫到派出所。我們9位進京的大法學員被關押在派出所會議室10天,惡警不讓回家,家屬送飯,街道辦事處書記鄭××、副書記和派出所指導員萬蘭峰、所長張端明、黨小組長唐煥來、片警何××等對我們進行恫嚇,威逼誘騙等手段讓我們寫保證書。每天讓我們看誹謗大法的報紙。由於學法不深,寫了保證。回家後,壞人惡警仍不斷地對我們這些上了「黑名單」的學員進行監視,跟蹤,電話竊聽,不分時間地時常上門或打電話進行騷擾,身份證也被惡警強行拿走。一到所謂的敏感日,就被派出所找去「學習」或惡人去家裏「關心」,有時一天去三四撥人。他們這種侵犯人身自由的行為,根本使人無法正常生活,身心受到嚴重傷害。99年7月23日到2001年7月兩年時間,我被林東派出所拘禁過10多次,4次被關在留置室,少則三四天,多則13天(2001年春天中央開「兩會」時),平時去所裏簽到的次數就更多了。

2001年2月13日我和另一位學員去北京上訪,因路不熟,在天安門廣場問路時被惡警騙上警車拉到廣場派出所,惡警把我們銬在暖氣管上,一天不給飯不給水,坐在地上動彈不了,雖然我們沒向惡警報姓名,因我們走時家人不知道,同修家裏人找她時走漏了消息,派出所610知道後就夥同街道辦事處連夜出動了3輛小車8個惡人去天安門廣場找我倆沒找著。他們上網和廣場派出所聯繫,根據網上照片特徵認出了我們。惡警張端明見到我時惡狠狠地說:回去再跟你算帳!我們被五花大綁地押送回來。同修被送到中所,我被關到東所留置室,並連夜錄口供不讓休息。15日我被迫害到古冶區看守所。走之前惡警萬蘭峰與警員賀X到家中抄家,連椅墊都想拿走,並向家人勒索3000元錢,說是去京找我的費用,沒給收據。女兒、女婿與老伴去派出所送錢時,惡警張端明對我說:「你看你因為煉法輪功給親人帶來多大痛苦,多大損失,他們掙點錢容易嗎?」惡警作惡,倒打一耙。

在看守所每天早晚一勺玉米麵粥,兩三片鹹菜。中午一個饅頭,鹹菜水加點菜幫煮成湯,一人一勺。不讓家屬接見,有時家人送去的生活用品也收不到。3月22日我們10名被非法關押的女學員陸續開始絕食、絕水抵制迫害。27日3名絕食的同修被送到唐山市安康醫院,29日另7位也被送去。在安康醫院不吃飯就給下胃管、灌食。我不配合他們,惡人麼淑君(當時在安康醫院精神病科當主任,現任唐山第一看守所所長)就打我的嘴巴,他們四五個人按著我的頭,強行從鼻孔下胃管,痛苦不堪。有倆個同修一直不吃飯,下了管就拔出來。後來惡人就把她們綁在床上,打了一種針,打針以後他們渾身疼痛,昏睡了兩三天,醒來後臉色青白,全身無力。4月4日看守所劉××(副所長)把我們接回看守所。我們還是不吃飯,只吃一點從唐山買回的食品(為了不浪費),吃完後我們10人從9日開始絕食絕水。獄警怕負責任,每天都向610彙報。16日開始有同修陸續被派出所或單位接走。我於19日被東所接出直接送回家。我走時還有兩位同修沒走,聽說她們在21號22號分別被單位直接送去勞教。我們在安康醫院的費用全都是自己擔負的。我在醫院沒輸液、沒吃藥,6天竟被勒索460元。還被沒有職業道德的壞人賴去200元。去安康醫院之前,惡警萬蘭峰就找我老伴讓交1000元錢,騙老伴說是送我去學習,老伴沒給。出看守所時,他就把我剩下的440元錢票給扣下了,說不夠又要了25元,沒給任何收據。在安康復醫院不讓要自己的衣服,帶去的錢物都得交給院方保管,說出院時給,並被惡人強行搜身。當時我身上有200元現金,440元看守所的錢票。出院時我只見到衣物和錢票。我向她們要現金,她們一會兒說管錢的人不在,一會說打在住院費裏了,一會兒又說跟送你們來的人要,就是不給。有個同修也是200元被侵吞,還有個同修錢縫在棉大衣領子裏(400元)出院時連大衣也沒了,問她們說沒看見。真是明賴暗偷。

29日惡警萬蘭峰與警員劉××開警車去我家讓我去所裏有點事。我當時正在做飯(中午11點左右),我說下午再去,老伴一會兒就下班回來吃飯。萬蘭峰騙我說去就回來,我信以為真,就跟她們去了。到那一看已有幾個同修在那。我們10來個人被非法關押在會議室,根本不讓回家。610弄來幾個邪悟者企圖「轉化」我們,被同修們問得理屈詞窮,最後灰溜溜地走了。5月4日把我們拉到古冶區法院看誹謗大法的錄像。我不上車,惡警吳××就踹我一腳,把我往車上猛推,我的頭撞在車門框上,當時左眼就青了。我利用去廁所的機會跟監視我的人講真象,告訴她大法好。惡警所長張端明聽到了,他對那人喊道:「別聽她的,她是瘋子!」當時同修朱××在場,朱說:「所長,你怎麼這麼說呢?」張端明狠狠瞪了我們一眼沒吭聲。後來我告訴張端明我們煉法輪功是按照真善忍在做好人時,張端明開口就罵,這次被關押10天。

後來我悟到應該聲明在派出所寫的保證作廢。7月4日我把聲明送到派出所交給了所長張端明。待張端明看完,我說沒事我就回去了。張端明說:還想回去!先把她關起來!就有幾個惡警(褚俊峰、賀××等)把我扭送進留置室關起來。當時正好公安局副局長王××在東所,惡警王××告訴東所對我要嚴懲。7月6日惡警萬蘭峰和吳××四個把我推上警車,送到拘留所。在那裏每月交800元伙食費,吃的卻是稀飯鹹菜,中午幾個人一點菜。他們讓我每天幫炊事員做飯,打掃辦公室衛生,給值班的警察洗衣服。半個月拘留期到了,主管迫害法輪功的惡警副所長李××就讓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寫了才放人,我不寫。家裏人一看我不寫保證回不去,就著急了,為了讓我早點回去,不在那裏受罪,就托關係找到公安局一科科長劉征,花500多元請他在飯店吃飯。他飯桌上答應放人,可真要放人時,他又提出條件:交1000元保釋金,並要家屬和本人的書面保證才放人。沒辦法錢已經花了,家人只得按他們的要求交了1000元錢(沒給收據),由姪女用我的名字寫了保證,8月3日被放回。惡警劉征還要去了姪女的手機號,說有事聯繫。

10月16日下午2點,我拿著聲明來到區公安分局找到科長劉征,告訴他,我修大法沒有錯,聲明上次的保證作廢。看過聲明以後,開始他還偽善地給我倒水喝,讓我坐下談,隨後就用電視上的那些邪惡的誣陷大法的謊言來迷惑我。見我態度很堅決,說甚麼也不放棄大法,他露出了邪惡的真面目。讓他的助手惡警尚繼忠帶我到旁邊屋去做筆錄,我甚麼都不說,他上來就卡我的脖子。我說:「你警察還打人,不配穿這身警服!」因屋裏還有其他人,他就放手了。他出去了一會兒,回來就推著我往外走,我問去哪,他說送你去好地方。我被推上警車拉到西所。下車後他們把我關到一間屋子。(公安局押送我去的,三男一女),惡警尚繼忠又開始審我,問我叫甚麼,住哪。我不告訴他,他就打我嘴巴,揪我頭髮。我說你打人要遭惡報的,他說他不怕。這期間所長王××進來見我不配合,他拿起一本書打我臉,踹我兩腳說:「你還挺硬。」後來尚繼忠又想對我下手,並讓另一個五十左右的警察(一塊去的)幫忙,那個老年警察沒動身。尚繼忠出去後,老年警察說他相信善惡有報,做壞事要遭報應。惡警尚繼忠等人6點才離開西所。

第二天上午9點多尚繼忠和另外兩個小伙子(他們都著便裝)開著車又來了,問我還是不說。這次尚繼忠沒動手,但叼著煙很近地在我面前晃來晃去,說了很多不堪入耳的髒話。我說按年齡我可以當你大姨,你沒有母親姑姑或姨媽嗎?你跟她們也這樣說話嗎?隨後就不再理他了,他也自覺沒趣就和那兩個小伙子閒扯一陣約11點多走了。18日上午西所的片警馮振友把我叫到辦公室做筆錄,問我姓名、住址、年齡和個人簡歷。我說我不是犯人,沒犯法,沒必要告訴你。他騙我說:「我是你住區的片警,你剛搬來,戶口又不在這,我有權力了解你的情況。」我信以為真,就回答了他的提問。當他問到有何處分時,我說沒有,他說那你去北京是怎麼回事?我突然明白受他的騙了。我說去北京上訪是公民的權利,有甚麼錯?你既然知道還問!他說這是手續。我告訴他我不是犯人,修煉法輪功是我個人信仰,是江澤民在迫害我們,我不會再回答你任何提問。他說:「我脾氣不好,別逼我動手。」我還是不說。他就拿著電棍朝我走來,說這可是帶電的,說著在我手上電了一下,又說太小了,就放下電棍對我大打出手:打嘴巴上、揪頭髮,用皮鞋踢我腳踝骨。打累了他就停下問我說不說,我還是不吱聲。他就找來一根橡膠棒,把我按在床上打我臀部和大腿,直到把橡膠棒打斷。後又用腳踢、手打。前後打了近兩小時(當時保安哈××和一警員在場)一直到指導員張××叫他先處理另一件案子才罷手。我的腳脖子當時就被踢破了,腫得很厲害,很痛,走路一拐一拐的。腿被打的一道道紫黑色,2個月以後才退去。10月19日惡警馮振友又把我叫到辦公室,問我:你還是不配合?我說我沒犯法配合甚麼?他說:你把我氣得心臟病都犯了,手也疼。我說這是你打好人遭惡報。他沒吱聲,自己在那寫。他們逼老伴拿出350元錢,下午惡警馮振友就把我送進看守所。2002年2月6日上午看守所值班獄警通知我收拾行時,說有人來接,我問去哪,他們不告訴。來前院看見派出所的車和警察我才知道被判勞教兩年。先回的西所,下午去三院查體,結果血壓高壓195低壓165。我被關在西所。家人知道了我因血壓高沒送勞教所,就不停地找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說他們說了不算,就又去找610。經過三天交涉,2月9日610、政法委、公安局、街道辦事處的這些惡頭聚在西所開了一個多小時的密謀會,他們怕發生甚麼意外負責任,決定讓家屬拿2000元保釋金,並簽字保證如何如何,才放我回家。回去後惡警馮振友、李××(副所長)及街道社區610爪牙仍不斷地到家中騷擾,表面上說看看我身體怎麼樣,實則是在監控我。

2002年10月22日下午5點多西所惡警高××(新換的指導員)李××(副所長)片警王佔海等4人開著警車來抓我。我沒開門,他們踹也踹不開,僵持了半小時。後來他們從鄰居家來到窗前卸玻璃,老伴身體有病我怕凍著他就把門打開了。他們進來就動手拉我讓我去所裏,我說我沒犯法不去。我坐在沙發上不動。這時李××他們就開始亂翻我的東西,我說你們憑甚麼亂翻東西?李說:我就翻了怎麼的?高××說:別磨蹭,趕快走,上邊有指示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我被這些惡警脅迫去了派出所,見已有一位同修關在留置室。第二天惡警李××叫同修收拾東西,說給她找個暖和屋子,其實是送到別處關押。24日610惡頭鄭俊剛領來4個(3男一女)背叛大法的猶大。他們要和我談談,我說:和你們這些人沒甚麼可談的,請你們出去!他們就開始念那些造謠,誣陷大法的材料。我用被蒙著頭,雙手堵著耳朵不聽,不一會兒這些敗類就灰溜溜地走了。

我從被關那天晚上就開始絕食絕水,家人每天都去找610、派出所要人。27日晚6點左右(絕食第五天),610惡人頭子鄭俊剛去派出所告訴放人,我準備走回去,姪女說:他們把你迫害的這樣,怎麼把你拉來就得讓他們怎麼給送回去。這樣,610惡頭鄭俊剛開車把我送回家,家人怕惡人再來抓我,二女兒讓我去她家住幾天,30日女兒帶我們去了新區。沒想到第二天西所的惡警就打去了電話(他們事先就把女兒們的手機號要去了),說知道我們去了新區。原來他們一直在監視著我。過了兩天又打電話問女兒的具體住址,女兒膽小告訴了他們。11月7日下午約4點鐘,院門一陣亂敲,女婿女兒當時都不在家,我沒應聲。後來聽見有人叫我的名字,我才知道是惡人衝著我來的。老伴心臟不好,嚇得哆嗦成一團,用救心丸頂著。我把門窗都插好,不停地發正念。大約半個小時左右這些惡人才走。後來街訪說來的是輛警車,有7、8個人。

四年多以來我因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更好的好人,卻受到江澤民邪惡集團的迫害,我的家人也同樣受到他們的迫害。老伴有心臟病,大小腦萎縮、帕金森,嚴重時生活不能自理,被這些惡人嚇得整天心驚膽顫,只要有人敲門就渾身哆嗦,幾天都緩不過來。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只好由女兒女婿擠出僅有一點休息時間照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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