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晚7點惡警把我送到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惡警指使犯人往我身上潑冷水、打我、不讓我睡覺。我還在裏面被強迫做奴工,因我的眼睛花,看不清做花的程序,做不出來,遭到姓毛的惡警毒打,在看守所共關押28天。
3月5日,我被非法判兩年教養,非法關押到本溪市勞動教養院。在教養院,我被惡警毒打成了家常便飯。有一次惡警郭鐵英強迫我寫保證書,我堅決不寫,她就兇狠的抓住我的耳朵往上提,當時耳朵就揪得破皮出血,疼了很長時間,不敢碰。還有一次,惡警丁會波因我拒絕練太極拳,逼我在操場上跑三圈,又把我叫到沒人的地方,對我拳打腳踢。在強制洗腦期間,猶大金明智等二人輪班看著我,不讓我睡覺,令我連續幾天眼花,看不清東西。
最嚴重的酷刑就是兩次盤腿迫害。第一次,是戒毒所所長最凶殘的惡警劉紹實帶領鄭濤、丁會波、郭鐵英、胡豔豔等惡警,還有猶大楊國志、劉國平、趙桂榮、金明智等人,他們殘忍的先是把我的手在後背綁上,把我的雙腿板在一起盤上,用繩子綁上,然後又把我的脖子綁上和腿連在一起,致使我的身體摺疊,頭抬不起來,全身動不了。這還不算完,這伙兇狠的惡徒居然喪心病狂,再用板子伸進我的兩腿中間,用腳踩板子,兩腳上去垛,由於怕惡行暴露,他們又用抹布將我的嘴堵上,不讓我說話,還用手掐我的脖子,不讓我出氣,用手摳我的肋骨,拳打腳踢。當時惡警鄭濤叫囂:一次到位。時間長達七小時,當時我真是疼痛難忍,整個身體全都是血,臉都變形了,生命危在旦夕。由於我心中默念經文,才沒有被迫害致死,後來就感覺不那麼疼了。
第二次,也就是兩天後,我又遭受到同樣的酷刑。惡警郭鐵英把師父的像放在我的鞋裏,讓我踩,被我拒絕,折磨長達兩個小時。
現在我已經堂堂正正走出勞教所,由於我長期受迫害,妻子和孩子沒有工作,沒有生活來源,被迫把房子賣了,造成我無家可歸,到處漂泊,流離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