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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師楊素萍又遭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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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11日】楊素萍,女,是天津市大港區職工培訓中心教師,大學畢業。2001年初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堅信「真、善、忍」宇宙大法,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關押在天津板橋女子勞教所第一大隊,受盡了苦役和精神上的折磨。在勞教期間,裝卸車每次都必需讓她去,要扛100-160斤裝豆子的麻袋幾十包,甚麼重活都讓她幹。連強壯的男勞力都感覺吃力的活,都讓她幹,裝車是勞動強度最大的活,每回都讓她去幹。不摘豆子時就把她調到洗腦班,由於她堅持修煉,經常就是被罰站一宿,有時管教人員找她談話,一談就是大半宿或一宿,言語中充滿了謾罵、譏諷。請問是她自願離開家庭、進勞教所的嗎?按「真、善、忍」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有甚麼錯?

因為在洗腦班長期不屈服,不摘豆時,管教就調她去有活的班,紮坐墊、糊紙盒等等,經常通宵的幹。刑滿不放,加刑一年,加期一年的日子快到了,管教就讓她連續20多天不睡覺,不管她寫的內容是甚麼,只要封皮和題目寫上悔過書這幾個字就算過關。當她清醒過來時,認為這樣也是沒有正念正行的當好大法弟子,明確表示:自己堅決不和法輪功決裂。

見她這個態度,勞教所怕失去表彰和得獎金的機會,又怕如果把她繼續羈押,由於怕影響管教對其他人的洗腦、迷惑、欺騙,勞教所與單位領導說回去「再教育」,她才於2003年4月1號被釋放回到單位上班。到單位上班後,她兢兢業業的教書育人、業務精湛、言傳身教,受到師生的一致好評。

別的教師都每月掙1000多元的工資,才給她發500元錢。就這樣她僅上幾個月的班,到下期,非得讓她簽合同,而且合同裏有與法輪功「決裂」等內容。她拒絕簽字,並給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講真象,她告訴有關人員和其他老師:「法輪大法是教人們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好人。真正修煉法輪大法的人,都是奉公守法、不計個人報酬、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的人,怎麼能說是與政府作對、與國家作對呢?這麼好的大法,人人都能遵守,那我們的國家不就出現安定團結、國泰民安的景象了嗎?」

面對610的壓力,學校領導開始不讓她上課,下崗在家,到後來把她的事做成材料上報610辦公室,610辦公室準備判她勞教,為了躲避再次被勞教的迫害,她曾流落它鄉,失去生活來源。2004年4月13日,惡警再一次從家中把楊素萍綁架,送進看守所,準備再次送去勞教。

按「真、善、忍」宇宙大法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當今社會這樣的人不是太少了嗎!那麼這樣的人卻屢遭迫害?!歷史上一切陷害好人的人都沒有好結果,善惡有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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