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是一名普通的法輪功學員,家在膠州市張應鎮大河流村,我的名字叫劉亮。
我是於一九九七年一月份得法的,得法時,我只有十五歲,剛上初中一年級。當我第一次看到《轉法輪》的時候,我就被書中闡述的「真善忍」法理以及對「修煉」的精闢詮釋所吸引,我確信這是一本寶書,這是我一直等待的機緣!我在大法中修煉了。沐浴著慈悲的法光,隨著修煉的深入,漸漸地「真善忍」在我心中扎了根。修煉後,無論是在家庭中,還是在學校裏,我都不再是以前那個毛躁脾氣大、不關心他人的愣小子了,我成了老師、家長、同學們都公認的好學生、好孩子、好同學。這一切都要歸功於我堅信的法輪功!
然而,就是這麼好的一種功法,卻遭到了江氏的強烈妒嫉,將法輪功視為眼中釘,肉中刺,非要予以除之而後快。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這個人類歷史上最黑暗的日子裏,由江氏一手策劃的針對法輪功的邪惡鎮壓,全面展開了……
一時間,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均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干擾和迫害,電視、廣播、報紙一股腦兒的全向法輪功發難、誣蔑造謠。其所用的招數,足可謂集邪惡古今之大全。我看著、聽著這實實在在發生的種種陰謀、騙局,心裏如刀絞般疼痛。我對自己說:「不能再沉默了,這強加的不公,應該讓它停止了。」於是,我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底,踏上了進京上訪的路途。但是,當時並未達到很好的證實法的目地,我就從北京回來了,回家後,村委會的人早已在我家等著,直接將我送到派出所,因為此次進京,我並未被駐京辦列入「黑名單」,所以,關押兩天後,獲釋。
出來以後,我的內心一直很內疚:作為一名大法弟子,在法遭到誹謗的時候,我都做了些甚麼呢?我問我自己:「我還配『大法弟子』的稱號嗎?我對得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嗎?」我反覆問著自己。終於,由本性一面主宰的真念告訴我:「跌倒了,就應該趕快爬起來,清醒自己,繼續『助師世間行』。」
於是,同年十二月份我再次踏上了進京上訪的路。這一次,我來到了天安門,以煉功的形式,向人們展示了法輪大法的美好,用發自肺腑的心聲,告訴世人一句真實的話語:「法輪大法好」!之後,我被抓了。
被抓後,我在天安門分局被關了半天,後轉送至駐京辦,由當地派出所押送回來。回來後,所長及鎮委監管法輪功的官員一同逼迫我寫「保證書」。因為我堅持信仰、不寫保證,他們就派人輪番看守,不讓我睡覺,並將我關進了一間空屋子裏,一關就是十二天。在這期間,所長及一些鎮委的官員,還不時的恐嚇我,要把送拘留、勞教等等,而我對這一切卻毫無怕心,因為我知道,師尊在看著我呢!就這樣憑著對大法、對師父的堅信,在被關押十二天後,我獲釋。(後來,惡警給不修煉的我父親施壓,父親無奈,交了一千五佰元的保證金)。
二○○○年七月,我第三次進京上訪。這次,我與一些功友,在天安門廣場上共同打出了一面寫有「法輪大法是正法」的橫幅,整個打橫幅的過程,持續了三分鐘。周圍圍觀的群眾足有幾百人,他們都看到聽到了我們要表達的心聲,起到了很好的講真象的效果。這一次,我又被抓了,關進了天安門分局。因為各地的大法弟子太多,所以,我們又被分別關在了不同的看守所。我被關進了昌平看守所。在那裏惡警隨意謾罵、毆打學員,有的學員被他們打的鼻青臉腫,但惡警們卻毫不手軟,繼續地毆打、侮辱。在那裏,我被一個惡警用煙頭將手腕處燙了三個傷疤,並被他打了兩個耳光。
在昌平看守所關押三天後,我又被當地派出所的人押了回來。回來後,因為我一直不配合他們,所以他們就將我銬在了室外的一棵大樹上。銬了整整一下午,後被送市拘留所拘留十五天。
拘留期滿後,我被釋放回家,因我始終不改對大法的堅定之心,所以派出所及一些專管的官員,也只好對我罷手,並無奈地允許我:「可以自己在家煉,只要不出去(指進京上訪),我們就不管了。」
我還是個孩子,人生經驗並不多。但是,還懂一點法律常識,國家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國家設立信訪辦是讓人上訪的,做好人是自古都提倡的,怎麼現在就不讓了呢?這江澤民是出於何種目地害怕好人多呢?難道他就可以違反國家憲法嗎?
(二)
我叫劉鴻飛,男,今年十一歲,住山東省膠州市張應鎮大河流村。在青島世原希望小學四年級一班。
我四歲時媽媽學(法輪功),也教我學,直到現在沒吃過一片藥,沒打過一次針,身體非常健康。九九年,江氏集團開始迫害大法,多次到我家抓我媽媽,逼著不許煉功。上一年級那年,江氏集團把黑爪伸向學校,讓我們在一塊黃布上各寫上自己的姓名反對大法,不讓我們學法煉功,還讓老師用卑鄙的手段不讓我們煉,煉就開除。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9/49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