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怎樣對待講真象中遇到的問題
師父《在2003年美中法會上的講法》中說,「這次大家告這個流氓頭子的事,我也在觀察著,我也在看著大家,發現甚麼問題我也對個別大法弟子講:不能夠太執著於常人。真的把它告上法庭,真的告成了,真的能夠往前推進這件事情,是我們大法弟子做的。哪裏有問題我們就上哪裏去講真象,法官、律師、牽扯的方方面面的人物,我們都去講。人心正了,法庭就會站在正義一面。那麼這不是我們大法弟子在做嗎?不是大法弟子證實法造成的嗎?這不是大法弟子做成的嗎?這就不能說成是常人來證實法,是大法弟子在走自己的路。就差那麼一點兒。(笑)我一直在觀察這件事,別叫舊勢力鑽空子。」
1、常人不認識鎮壓的嚴重性,只有大法弟子講真象能救度他們
現有的法律,犯下「群體滅絕」的人沒有豁免權。世界上已有這樣的法律,為甚麼人們還袖手旁觀?其實是對這場迫害的性質認識不清。一些國家政府不認識鎮壓的嚴重性,不認為是「群體滅絕」,所以不讓訴訟案進入,用法律上的技術方法來擋,根本是思想上的原因。如果我們把這些真象都講清楚了,就足以推動了,只是我們沒有講到,沒有講清楚。對另外空間是發正念清除,這個空間除了清除還要講真象。人們真正認識到了,就會讓訴訟案進入,經濟利益擋不住。
以法律程序進展來推動訴訟、推動講清真象,其範圍和作用都受到限制。如果我們思想上沒有限制,我們可以把講真象的工作廣泛開展起來,就不會受限制。我們不是人中反迫害。講真象的結果不是法庭操作可以衡量的,講真象就是在度人,不是指望他們幫我們。治病的思路是一種根本執著,不放下不行。講真象容易陷入用證明自己對來說服別人,應該引導人們去重新思考。
因為對利益的追求,世間的人、組織、國家,往往被邪惡的壓力和誘惑所動,把法律、人權等這些被人們普遍認為代表社會進步與文明的東西棄之不顧。只有大法弟子才能恪守堅定正念,通過講清真象來救度世人。講真象是救度世人,不僅是抑制邪惡。講真象是萬能的鑰匙。法律也是講真象的途徑和工具之一。不知道真象的人就要去對他們講,他們早晚要知道。身邊見到的每一個人都是講真象的對像,不是求他們幫我們做甚麼事,就是讓他明白真象。
2、整體形勢推進和儘量當面講真象
對法官和其他人還是要儘量當面講真象,當面講清真象的效果最好。能否見法官和整體形勢推進直接相關。正法速度是非常快的。我們很謹慎,小心翼翼的不敢大膽去講真象;邪惡可不管,它們會用任何方法去干擾。被謊言欺騙時,常人會做出錯誤的決定。我們給法官、整個法律界、社會中的各級政府官員、地方媒體、各州的議員、各界民眾講清真象,法官的正念才能得到一個強大公眾輿論和正念之場的支持。
舊勢力迫害我們的目的是甚麼呢?打出我們的正念?我們的正念來自大法,來自證實大法的偉大使命,不是舊勢力打出來的。已有的法律系統是不是足以制止這場迫害?我們應有超越法律的認識,具有思想意義深度的討論。
有一個「關」得過。我們怎麼樣在面上與常人,特別是專業的常人,如律師、媒體、學者、官員打交道?長期以來,怕心,「保守」,為私,甚至怕自己不夠善,都是我們路上的障礙。多數時候只做到把善放在口氣上,生怕得罪了別人。我們是救度眾生這個大前提得相當明確。這關過了,法上的智慧會源源不斷的出來。在法上認識,「佛光普照」,修煉人是有能量的。我們的正念、正性是不是在同化大法中出來了?
3、幫助常人理解法律是保護我們的價值的
我們要告訴世人,鎮壓法輪功是違法的。「天賦人權」怎麼解釋?法律是保護我們的價值的,而不是限定價值。美國是先有價值,立國在價值上。如果用法律來限制自由,就沒有美國了。華盛頓、傑佛遜是違背英國法律的鼻祖,不是他們不按法律辦事,他們是按人類應有的價值辦事。
我們給人們講真象,應把我們的內容加入到他們的議題中去、議事日程中去,讓他們討論我們提出的問題,講我們在講的迫害事實,討論我們在討論的天賦人權問題。大家一起動起來力量就很大,整體配合協調力量就大。
4、媒體是我們講真象的弱處
媒體現在是我們講真象的最薄弱環節之一。許多真象,中國發生變化的事實都沒有正常渠道傳播給主流媒體。一些國家的媒體被舊勢力封得非常死。而像加拿大,媒體上衝破一點,邪惡就再也封不住了。當然,我們也可以反過來做,讓民眾、媒體明白真象,動起來更好的影響社會。針對迫害的各訴訟案也應為更多人所知道,最好能通過常人社會的地方媒體達到廣為人知、形成公眾輿論的作用。
我們有缺乏的方面,比較突出的是在不熟悉的領域缺乏足夠的正念。另外的缺乏是不下功夫學習。大法弟子中花功夫的事都做得非常漂亮,可是政府和媒體方面沒有那樣花功夫,把這些看成幾個人或者幾個小組的事,好像和自己沒關係,以致於迄今仍留下一些重要的空白。其實所有講真象的內容,比如訴江案、其它針對迫害的訴訟案、明慧網持續每天大量報導的大陸迫害案例、大陸和國際社會人心對真象的反應,等等,都是和講真象的形式,比如給媒體講真象,通過網路、傳單、小冊子、網站、報紙、打電話給世人講真象,給政府官員講真象,給人權組織講真象,等等,內容和形式都是溶匯貫通的。「全面、廣泛、深入、細緻的講真象」是幾年前大法就對我們提出的要求,這裏的「全面、深入、仔細」,應該包括每個參與講真象的大法弟子也全方位的把多種形式和內容結合在一起,才能真正在短期內達到溶合的效果。
舉個例子,中國判刑、關押李祥春的理由是說他計劃插播電視。「法律」不是應該犯甚麼法懲甚麼罪嗎?現在洗腦是為啥,打他是為了讓他放棄法輪功!我們真象沒講清楚、沒給所有可能相關的人都講到、講到足夠的深度,常人沒法按我們的正的做。
5、講真象的知己知彼
我們講真象也存在知己知彼的問題,這是我們比較弱的一點。有些常人表面應付我們一下,我們有些學員就高興得不行,也許是常人中經驗不足、也許是執著成績等人心起了作用。甚麼是真正的支持,甚麼不是,要冷靜理性的判斷。知己知彼的含義是,是甚麼情況,是甚麼問題的癥結,我們要做的基點是甚麼,我們時刻心中有數。這樣才能因勢利導,用大智慧做好我們該做的。
6、江××發動的這場鎮壓也在敗壞全世界的良知和民主國家司法制度的責任感
對於法官和政府講真象,我們可以提醒他們,法律的基點是維護正義和公平,而不是維護經濟利益和個人權勢。西方民主社會的法律系統應該是最講獨立性的,法律維護自己系統本身的公正性比維護總統不被起訴重要得多。
西方民主國家的司法制度在社會中承擔的責任是甚麼?(1)中國前頭目江××鎮壓和屠殺人民,拿法輪功開刀鎮壓,針對的是修「真善忍」的善良人。(2)用欺騙手段,把屠殺合法化,把真善忍不合法化,製造仇恨,給世界帶來另外一種挑釁,誤導全世界良知。我們原本應該捍衛的價值,現在卻反對。三權分立是民主國家立國的框架。立國後很長時間沒有制定法律。不是法律要怎麼樣就怎麼樣,而是法律維護基本價值和精神,國家根本利益。經濟利益不在立國之本之內,尤其不能誤導國家精神和法律原則。
我們可以講他們的同行受迫害,法官受迫害,政府官員受迫害,整個社會都受迫害。給法官講真象,和給其他常人講真象是一樣的。要把最邪惡的東西講出來,那就是這場迫害是甚麼性質的迫害。
江××集團利用人中很不好的一點,怕賺不著錢,來卡各國的脖子。這也可以是講真象的一個突破口。沒突破的地方就是一個問題,是個問題就是一個突破口。
7、純淨的向眾生講真象
我們講真象時要特別純淨的講給眾生,他明白的一面就會更明白,他對應的龐大天體中的生命也會明白,還會幫助他明白。
華盛頓DC的一位弟子根據自己的修煉經歷說,每次我們沒有想明白的事,做起來都不順利,原因是我們沒有搞清楚。每次我們真正從法理上想明白了,做起來就非常清楚,堅定不移。
8、越放開,大家越主動
一位歐洲弟子說,開始她對其他弟子做事不放心。通過學法,她明白了,所有弟子都在走自己圓滿的路,任何人都能把工作做好。講清真象的工作越放開,大家越主動,弟子真的是成熟了。
不少同修說,為甚麼我們自己感到沒有做甚麼,相互看到不少缺點和問題,師父卻經常說弟子偉大?這可能是每個弟子在修煉中還沒有修好的部份與正法中師父賦予我們的偉大歷史使命不可同日而語。我在走師父安排的路,其他所有同修都在走師父安排的路。
9、弟子間是在法上的協調
同修之間的誤會和不同意見怎麼對待?在同一個層次上看別人的問題,處處都是問題。在高層次上看,大家其實做的都非常好,整體是一個證實法的修煉集體。在下面看,甚麼都看不明白。跟自己所在的層次直接有關。一個生命太小,就容不下別的生命。每個生命都是一個成長過程。修成很高的生命,以下的都可能是沒有那麼好的。允許其他生命變好的機會,我們的世界才不是非常簡單荒蕪的,而是繁榮的。
一位弟子深有感觸的說,當不久前一個媒體的記者對我們發起攻擊時,我們沒有整體正念清除邪惡,這時的找自己實際上是找「我們中的他人的不足」,認為是別人沒有按法的要求去做,把問題按常人的反饋表面化。舊勢力是迫使邪惡人間集團用國力烘托法輪功。每一次對我們的打壓,都是對我們的洪揚。我們在被打壓時看不清楚問題的迫害實質,互相指責,互相限制,難於認識到是舊勢力在迫害我們,由此形成的壓力非常負面的壓下來,導致嚴重內耗,甚至致使個別同修承受不住而離開集體。這樣的事情發生過不只這一次。
對其他弟子的幫助,要正念看到是真正的幫助。當我們心念不穩時,可能把同修的幫助誤會成不是幫助。正念對待同修是弟子相互協調,密切配合的基礎。一位弟子交流說,起訴薄熙來時,看到同修們能克服重重困難,長時間堅持工作,正念一致清除邪惡,整體的力量強大,一下子從根本上改變了她的觀念。正法需要時,同修們立刻出現在應該去到的地方,這就是拿出各自最好的東西,整體協同配合,同化大法。用法的標準看同修,就應該看到這樣的情形,而不是用我們沒修掉的人的標準去束縛同修。
10、支持各國訴訟案,從今天起,在身邊講真象
各國的訴訟案形成了一張天羅地網,緊緊的套住了邪惡之首和它的隨從們。各個訴訟案相互支持,共同推進,造成洪大的陣勢,直接影響著涉及的國家和政府,給整體講真象提供了有力的工具和事實。
每個訴訟都是一個緩慢推進的過程,其爭取來的時間是給我們講真象用的,是讓我們有更好的理由接觸平時不易接觸的領域和人士用的。大法弟子眼中的訴訟不是幾個法庭辯論日組成的單線條時間流程。法庭運作的順利與否,取決於平日大面積講清真象的整體推進。只有在人間布下強大的正義之場,法官才有膽量為國為民作出正直決定,立法的初始原則才得以實施,行政部門才能維護法律尊嚴,擁護法庭獨立裁決。從現在起,在每個地區,向各個國家的政府,議會,媒體,法律界,其他學術界,關心人權的團體深入講清真象是非常重要的。我們都做到了,也就是真正有效的幫助了開展法律工作的弟子。比如,我們沒有在當地作好深入全面講真象的工作,而又一次開車從一個地方到達另一個城市,有可能把工作簡單化、表面化了。正如群眾集會是講清真象產生的結果,而不是為了集會去講清真象一樣。當每一個弟子正念加入,形成這樣的勢頭時,無論我們在那裏進行自己手中的工作,都是幫助正法洪勢,都是幫助其他弟子的項目,都是幫助法律訴訟案的順利進行。
六、易於加入的方式
除了明慧網上發表的弟子切磋文章中大家的建議之外,各地的集體學法可以討論出適合當地情況的方法。但要注意避免流於表面活動的形式,把注意力放在踏踏實實講清真象,救度眾生上。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5/47734.html